ICC Court@2019 | 仲裁地、争议类型、争议金额
仲裁地
2019年,国际商会以62个国家的116个城市为仲裁地。
英国伦敦,是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共有114件案件将伦敦选为仲裁地。总体上,相较于2018年的72件,2019年英国在115件案件中被选择为仲裁地(仲裁协议中:90件;嗣后当事人协议:12件;国际商会仲裁院确定:13件)。与往年一样,法国(108件)、瑞士(84件)和美国(49件)仍然位列最受欢迎仲裁地国家的前四位。
新加坡,仍是亚洲最受欢迎的仲裁地——30次被当事人选定、2次被国际商会仲裁院确定为仲裁地。在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城市排名中,新加坡位列第四,仅次于伦敦(114 件)、巴黎(106 件)和日内瓦(53 件)。
巴西,总体排名第六,仍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在2019年有24件案件将巴西选为仲裁地。
阿联酋位列第七,有21件案件,是中东和北非地区最受欢迎的仲裁地。
相较于2018年的6件,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在2019年接受了11件仲裁案件——尼日利亚和南非各3件,安哥拉、博茨瓦纳、肯尼亚、毛里求斯和卢旺达各1件。
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地是由当事人选择的,但在当事人没有选择仲裁地的情况下,国际商会仲裁院会确定仲裁地。2019年,国际商会仲裁院仅在10%的案件中行使了这一职能。
(上下滑动可阅读全文)
争议类型
2019年提请争议解决的案件涵盖了20余个行业领域,包括农业、食品、商业服务、化工、建筑工程、国防安全、教育文化、能源、环境保护、金融保险、一般贸易与分销、健康/药品与化妆品、工业设备与服务、休闲娱乐、媒体与出版、金属与原材料、包装、公共机构与组织、电子信息技术、纺织/服装、运输。
一般贸易与分销、工业设备与服务、金融与保险、健康/医药与化妆品、电信和专业技术、交通运输等领域在新案例中所占的比例约为4%至7%。
争议金额
2019年,国际商会超过50%的申请案件和截至2019年底50%的未决案件的争议金额在100万~3,000万美元之间。
2019年,提交案件的平均争议金额为5,200万美元,中位数接近400万美元。
截至2019年底,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的所有未决案件的合计争议金额为2,300亿美元,平均争议金额为1.4亿美元,中位数为1,000万美元。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登记案件中有36%(占2019年底总案件量的23%)的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200万美元——自动适用快速程序条款的争议金额范围,该程序适用于2017年3月1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