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最新发布!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突破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能,10月2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日照市现代服务业扩量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十四五”时期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引领性文件,对我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行动计划》分为三个板块,主要包括七个部分。
第一板块,即第一部分,重点是明确奋斗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扩量与提质并重、传统与新兴协同,加快补齐短板,激活现代服务业动力引擎,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规上法人数量、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方面设立目标任务,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
第二板块,即第二到第六部分,重点是明确主要突破方向。
从聚力打造“一极三区六圈”服务业集群,聚力推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六大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聚力推动休闲旅游、医养健康等五大生活性服务业提档扩容,聚力挖掘港口物流、金融、贸易、航运等四大板块服务业增量,聚力实施行业集聚提升、重大项目引培等扩量提质九大工程,共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三板块,即第七部分,重点是明确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要素供给、服务保障、分析研究、督导评估五个方面,落实保障措施,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为保障《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推进60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牵头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牵头人的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同时,在执行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新出台8条支持服务业扩量提质措施。具体政策如下: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对当年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已纳统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基础设施及酒店商贸综合体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纳统投资(不含土地价款、租赁价款)300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最低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固定资产纳统投资再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营收规模大、税收贡献高、发展潜力强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优先推荐上述企业的管理类和技术类人选、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级服务业专业人才、服务业创新中心。对新列入省级以上(含)的服务业创新中心、“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级分别给予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补。每年培育认定15家左右市级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三、鼓励企业主辅业务分离。
鼓励市内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等各类企业将其生产流程中的科技研发、现代物流、检验检测、工程设计、设备租赁、技术推广等服务环节、服务业务分离出来,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并纳入统计范围的,同等享受升规纳统政策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支持物流企业转型升级。
对首次被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且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和30万元。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自有车辆40台以上(含),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含)的道路运输企业按照每500万元营业收入增量奖励3万元标准,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的多式联运和货运代理企业,按照每1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量奖励5万元标准,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五、鼓励业务集中统一结算。
鼓励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民宿等实施联营模式,联合组建法人企业并统一管理。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的规上服务业、年零售额2亿元以上(含)的限上零售业、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含)的限上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自入统年度次年起,连续三年按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零售额/营业额)的5‱给予管理公司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鼓励扩大连锁经营。
总部注册地在日照市纳统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年内每新增一家直营连锁门店(纳入企业总部统计),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2万元,单个企业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七、支持打造智慧商圈和一刻钟生活圈。
支持打造集购物、餐饮、菜市场、家政、快递、维修、文化休闲、儿童娱乐、运动健身、社区食堂等多种业态相融合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智慧商圈。对创建为省级智慧商圈的企业或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每年对参与推动国家一刻钟生活圈试点成效突出,考核排名前5位的,按照每个生活圈给予10万元的资金予以支持。
八、强化金融支持保障。
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组织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每季度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2%的激励资金支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做好资金接续。落实好减费让利各项政策,按照应降尽降原则,降低小微企业账户管理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票据业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支付手续费,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以上政策按照与相关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原则执行。运营管理单位年度获得的奖励总额不超过其新增地方财政贡献。
八条措施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
来源:日照发改
编辑:许芮
审校: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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