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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4月3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
一、适用的日租房范围
根据《日照市日租房管理服务指导意见(试行)》,日租房指通过互联网、中介机构等渠道发布房源、接受预定并完成交易,或者出租人、承租人直接预定、交易,按日、小时提供住宿服务的产权合法、质量合格、消防安全的住宅小区居民住宅。利用自建房改造的民宿、旅馆业客房按既有规定执行。
日租房业主、经营者均需按要求在“日租房自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系统注册、信息备案。
日租房出租人必须严格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要求,日租房应当符合建筑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和消防设施。
未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设计、专业单位施工进行装修的,应依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禁止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以及增加使用荷载。
要定期检查房屋安全状况,对燃气设施、电气线路等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对入住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日租房出租人应遵守村规民约、业主管理规约,做好邻里关系处理、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社会治安要求,配合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社区管理、小区管理等工作。将日租房托管给专业机构出租的,出租人应与托管机构就有关事宜做出明确约定,维护好村居(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将出租、托管等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日租房出租人应主动配合社区、物业共同做好噪音防治、小区卫生、车辆停放、治安管理等工作,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
日租房承租人需按要求在“日租房自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系统注册、信息备案。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应当如实提供、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需要办理流动人口登记的,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承租人在居住期间应注意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避免噪音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
小区物业、日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应通过政府部门管理的“日照市日租房自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注册、备案。通过该系统填报提交的注册登记信息是安全的,不会被用于商业用途,不会被泄露。所有单位、个人使用该系统不收取任何费用。
1、小区物业备案
小区物业负责人可通过小区物业管理后台,注册填写所在物业信息进行备案。小区备案管理后台地址:https://visitor.rzyhst.com/#/login完成备案后,可在管理后台生成日租房开办注册二维码,由小区物业通过物业群或其他途径下发该二维码,由日租房产权人进行扫码登记备案。
2、日租房产权人备案什么是产权人:指房屋拥有者,在法律上拥有与房屋相关权利和义务,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日租房产权人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长按图片识别),通过“日照市日租房自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进入备案页面后,点击“产权人备案”填写产权人信息及房屋信息。
3、日租房出租人主体备案什么是出租人:指的是将他人的房屋或自有房屋用于日租房(民宿)服务,为游客提供短期租赁服务的个人。
备案方式:一是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日租房备案二维码(或长按图片识别),通过“日照市日租房自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二是以小区为单位,由小区物业通过物业群或其他途径下发该二维码,要求出租房屋的业主进行扫码登记备案。填写日租房出租人相关信息,备案完成后可生成日租房“入住登记码”,备案信息将推送至所属辖区派出所。日租房出租人可在该程序“我的”界面选择日租房管理和房间管理分别生成对应入住登记二维码。游客通过该系统远程或到店填写登记信息,可提升登记效率与便捷性。
日租房出租人备案入口
游客备案登记入口示例图
日照公安提醒
各日租房产权人、出租人、承租人,均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未完成登记备案的将不能在携程、途家等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同时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新开设日租房业务的产权人、出租人,应及时通过日照市日租房自助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来源:日照公安
编辑:冯寒玥
审校:许芮
值班主任:孙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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