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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怀孕强制报告背后:来自最高检的“一号建议”

黄晗奕 看天下实验室 2023-08-30

瞒报、漏报、迟报,需要被追责。

撰文 |  黄晗奕

《看天下》杂志原创出品 

出现在诊室里的,是一位5岁女孩。她下体充血、红肿,走路都痛。送她来就医的,是女孩的奶奶。据其介绍,年幼的孩子遭到了邻居侵害。


医生显然没有过于重视这件事情,检查之后只是说,孩子下体有些炎症,回去用药物清洗即可。本就因“声誉”问题不愿声张此事的老人,听闻医生建议后,决定瞒下此事。她回去给孩子洗了澡,同时清洗了其衣物。女孩遭到侵害的证据,就此消失。


直到几天后,女孩与母亲聊天时,说起此事。她说,隔壁爷爷跟她“玩游戏”,她当时很疼,还流血了,但很勇敢,没哭。


母亲这才知道此事,愤而报警,此事才浮出水面。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后来通报,发生在江苏淮安的这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最终以性侵者李某获刑十年六个月完结。而接诊医生,因为没有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受到相应处罚。

强制报告


3月27日,很多网友刷微博时,都看到了一则热搜新闻:淮安14岁女孩怀孕,医院将强制报告。


这个制度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也与那名5岁女孩的遭遇有关。


案发后,检察官在调查此案时,发现包括涉事医生在内的很多医务工作者,并不清楚强制报告制度,也不知道遇到同类事件该如何上报。


在淮安当地,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淮安因此加强了对这项制度的宣传;而同时,淮安市检察院也收到来自各方的建议,最终,该院联合各部门,开始推进强制报告平台的架设。


今年1月,这一平台上线,包含侵害未成年人行为举报、寻求帮助等功能,其中侵害未成年人行为举报功能区又细分为拐卖、性侵、家暴等情形,报告人可以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对线索进行举报。


此外,淮安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了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


事实上,这一制度,已经推行很久。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门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这份文件规定,学校、医院、儿童福利机构、宾馆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处罚。


随后,强制报告被增设入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一项法定义务。


而这项最终被写入法律的制度,则有着更大的一个背景。

一起抗诉案件


陈宝生接到了一通电话。当时,他还在教育部部长任上。来电人,则是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2022年4月28日,江苏南京一所初中,两名学生走在校园里。(@视觉中国  图)


张军告诉他,自己正在推进一项建议,目的是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他建议教育部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项建议,就成为了后来的“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历史上首次向国家部委发送检察建议,因此编号为“一号”。


最高检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为何会发给教育部?这要从张军的首起抗诉案件说起。


“抗诉”指的是,当检察院认为已生效的法院判决,确有错误、必须纠正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重新作出判决。


而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一项工作,必须经过最高检内部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最高检收到了某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申请。这是一起关于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案件。


2011年到2012年,一所乡村小学的男班主任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无人的宿舍等地方多次对两名被害女童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一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多名未满12岁的女童。


这起案件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了分歧。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判处齐某无期徒刑。齐某不服,提出上诉。


最后,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过审查,检察委员会认为这起案件性质恶劣,高票同意抗诉。2017年3月,最高检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2018年6月,张军作为首席大检察官,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并发表了抗诉意见。他提到,齐某利用教师身份,对多名幼女实施多次强奸、猥亵,有的还发生在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惩。最终,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依法改判齐某无期徒刑。

部长的一句建议


案件成功改判,但检察监督并未结束。最高检的检察官们进一步调查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上升,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问题突出。2017年,检察机关就以强奸罪名对7550人提起公诉。并且相当数量的案件犯罪时间长、侵害次数多,一案侵犯多名学生,犯罪情节恶劣。



2020年11月6日,北京,位于北河沿大街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视觉中国  图)


检察官们认为,要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不仅要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更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通过堵漏建制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于是提出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


这份“一号检察建议”受到极大重视。由张军亲自指导部署撰写工作,前后历经三个月,期间数易其稿,并经过最高检检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反映的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可行。此外,最高检还正式发函征求教育部意见,根据其意见对检察建议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当时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孙谦非常细心,建议张军在发出建议之前与教育部部长先做个沟通。于是,陈宝生这才接到了那通电话。


在接到张军的电话之后,陈宝生感谢最高检对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等问题的关注支持,并且特别表示,希望在建议上加一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


据《法治日报》报道,这句建议被张军在多个场合提及。在最高检工作报告分别征求各方意见的五次座谈会上,几乎每个与会者都知晓了教育部部长的这句话。

“没完没了”抓下去


一场覆盖全国的行动,由最高检与教育部开始联合推进。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实地督导。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多个。


这些安全隐患包括,男老师可自由进出女生宿舍、校内外监控数量不足、有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担任教职员工、校外辅导机构和“小饭桌”存在监管漏洞等等。


2020年1月,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做出明确要求,“‘一号检察建议’还要‘没完没了’跟进,持续督导落实。”


强制报告就是在“没完没了”跟进中,由地方探索得出实践经验,最终又被广泛采纳、上升为国家法律。


强制报告制度来自杭州萧山。据《钱江晚报》报道,2017年7月,杭州萧山某医院的一位女医生在接诊时发现,一位13岁的女孩下体撕裂,裤子上沾满血迹。医生问起缘由,陪诊的男子却支支吾吾。这名女医生意识到问题并不简单,于是偷偷用值班电话报警。由此,一起性侵案件才被司法机关注意到。


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意识到,可以借助社会力量来应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隐蔽性,于是起草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方案。


2018年4月,杭州萧山区开始试行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当遇到未成年人自杀、生殖器受损、怀孕等情形时,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报案。


随后,强制报告制度的影响扩大到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类似的规定,并且,除了医务人员,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宾馆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成为了报告的责任主体。与此同时,最高检也在对其进行广泛的调研、讨论、征求专家意见,最终在2020年5月正式出台了这项制度,推向全国。


强制报告制度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湖北枣阳,一名犯罪嫌疑人曾通过聊天软件添加多名某中学女学生,以曝光裸照相威胁、强迫饮酒、殴打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性侵行为,在四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性侵15名被害人。直到一名被害人向老师求助,学校老师及时报警,这起重大恶性案件才浮出水面。


瞒报、漏报、迟报,则需要被追责。在安徽合肥,某小学数学老师张某多次对班内女生进行猥亵,两位学校负责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瞒报教师侵害学生案件线索,被免去校内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10月,强制报告制度被纳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地方试行到成为国家法律,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被一同纳入的,还有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


一名教师猥亵未成年女学生受到行政处罚后被辞退,换了个城市又当上了教师。这种“大灰狼到处藏”的情况曾屡屡出现。


入职查询制度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在招录工作人员的时候,事先要查询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2019年,上海就对27万名从业人员进行筛查,对26名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予以辞退或者不予录用。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犯率比较高、利用熟人作案的特点。通过入职查询制度,可以将犯罪分子挡在校门之外,切断他们接触未成年人的渠道,从源头上预防性侵犯罪的发生。”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 


此外,为了避免在司法阶段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最高检推广了“一站式”询问取证场所,可以一次性把案件细节问清楚,记录在案,并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一号检察建议’产生了辐射效应,成为撬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完善的支点,同时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整体体系的进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表示。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


这些数字,显示“一号检察建议”已初具成效。而此次,淮安上线的强制报告系统,也意味着,地方在推进这一制度方面,再进一步。


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不停止,这个制度也不会中断。正如两会最高检报告中所说,“要在社会各界支持下‘没完没了’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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