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刚 || “如果狼来了”的三种文化模型的阐释
“如果狼来了”的三种文化模型的阐释
李宗刚
“如果狼来了,我们要怎么办?”这是一个假设性的社会命题。从生物学角度来讲,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已成为万物之灵长,对狼不再惧怕,有时反而是狼惧怕人。但是,类似“如果狼来了,我们要怎么办”这样的假设并没有过时。当像狼一样的灾难来临时,我们是及时地去制止灾难还是放任灾难,乃至是助长灾难?这便涉及人面对灾难时如何选择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确立起三种文化模型。当年,日军这样的“武装到牙齿”的“狼”进入中国之后,中华民族的每个人都被迫做出了历史的选择,这犹如一个反光镜让民族的优点和民族的缺点、民族的脊梁和民族的败类均毫发毕现。因此,从社会学角度对“如果狼来了”这类问题进行探讨,并不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如果狼来了”,我们或许会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这三种方案将会产生出三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进而形成三种文化模型。
一
“如果狼来了”,第一种情形是人们纷纷躲藏。明哲保身,甚至为了保全性命,不惜躲在狼当时无暇顾及的高树上,向狼暗示在某处还藏着几个疑犯。因为人人自以为聪明到极点,所以,狼可以悠然自得地把躲藏起来的人分别吃掉,其结局是人人都无法摆脱厄运的降临。
从本质上说,人保全自我不被狼吃掉,这是人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使然的结果,我们没有必要对人的这种保全自我的自然属性予以过分的指责。而狼作为一种食肉动物本身具有食肉的自然属性,人作为可食的肉类动物,它要吃人也可谓其自然本性使然的结果。这是生物链条中极其合理的一个法则。也许,世界上的一切生灵,作为生物链条的一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摄取生命所需要能量的合法性。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意识。我们不能指望狼能够站在人的立场上,体谅人被吃掉后会在其同类或同胞中引发悲痛或者悲愤的情感,便改变其食肉的自然属性,进而进化到像食草类动物那样,也去吃植物的果实;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这也许并不是一件幸事,说不准还可能引发生态灾难。因为所有的动物都成了食草类动物,没有了生物链条的自然动态平衡,那很可能会导致大自然的草类植物的枯竭,进而使植被破坏,导致沙漠化等生态灾难。由此说来,我们如果用生物链条的法则来审视狼食肉的自然属性,实在没有必要对其吃人的本性予以过分苛刻的指责。
然而站在人的文化立场上,我们审视“如果狼来了,我们该怎么办”,便存在着人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我的权益、保全自我的生命的问题。如果有人看到狼来了,尤其是看到狼处于饥饿时,就自动地走出来,用自己的肉身来饲养处于饥饿中的狼,严格说来,这样的人并不是一个具有健全理性的人,很可能是精神出现了某些异常。至于这样的行为,在其同类看来,则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中国自古就有这样的民间话语,诸如“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等等,都是在感叹浮生若梦后做出的一种以自我为核心的价值判断与人生诉求。这样的价值判断与人生诉求,对自我尽管也会起到某些实际保护作用,但从长远来看,一个族类或者种类要能够长久而有序地生存下去,仅仅弘扬这样的一些价值尺度是肯定不行的,甚至还是贻害无穷的。当然,如果有些人“留得青山在”,是为了像越王勾践那样,以忍辱负重的生存姿态,创造出更多的“人间奇迹”,那是很好的。毕竟,没有了生命,那些寄托在生命之上的一切“人间奇迹”,都将毫无实现的可能。所以,我们对那些“保全性命于狼世”的人,既可以理解为这是人的自然本性使然的结果,也可以理解为“苟全性命于狼世”的目的是为了积蓄力量,以图反戈一击。显然,后者已经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般说来,“如果狼来了”,人人都“明哲保身”,是难以做到的。因为,狼要维持生命的运行,便必然去寻找猎物,那些被当作猎物的人,面对死亡,在“明哲保身”而不得时,必然会有一番挣扎,甚至会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抗狼战争”,成为后人可以效仿的楷模。但是,少数人的这一“抗狼壮举”,出于被吃掉时的本能反抗,属于不得已而为之,而不是为了保全“族类”而抱定“牺牲我一人,幸福后来人”的坚定信念,主动地去迎战“狼”,因此,这仅仅是一个“明哲保身”者抗争死亡的壮举。这相对于有些人在被狼吃掉时,连一点抗争的勇气都没有,尤其是与那些“引颈就戮”的人对比,自然值得肯定。况且,他对狼的抗争,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护族类的积极作用。实际上,人人都想“明哲保身”,那结局是谁也保不住的,其最后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成为狼的“盘中餐”。
有些人为了保全自我,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方法,还有些人,在明哲保身而不得时,为了保全自我,采取了出卖同类的方法,这就需要我们予以道德的谴责了。作为“保全性命于狼世”的人,不是采取积极的措施,从根本上改变“狼世”,而是企图通过出卖“同类”来满足狼的吃人欲望,以达到保全自我的目的。严格说来,这些人出卖一个或两个人可以解除狼一时的饥饿感,但这是一种“扬汤止沸”的治末之法,而不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法。毕竟,从生命的法则来看,狼绝不会因为吃了一二人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一世的饥饿问题。根据消化系统的运行法则,一旦被吃掉的人被其消化掉后,狼还需要新的能量补充进来,由此产生出同等程度的饥饿感。在此情形下,“保全性命于狼世”的每一个个体都将面临被吃掉的危险,这差别仅仅在于个人是作为“上顿”的食物还是作为“下顿”的食物、是作为“今天”的食物还是作为“明天”的食物。总之,人作为狼的食物,其差别仅仅在于在什么时间节点上会成为狼的囊中之物,最终,每个人都逃不掉成为狼的食物的悲剧命运。如此说来,那些因为早先有人出卖而提早进入了狼的肚子里的人,如果在天有灵的话,会十分“欣慰”地看到,那些“助狼为虐者”,也没有逃掉被吃掉的命运,他们不同的是,“助狼为虐”者除了在人世间提心吊胆地多伺候了狼一段时间之外,除了在精神上经历了更多的折磨之外,并没有什么更好的结局。最后,每个人的肉体分子还将再次相聚于狼的胃袋里。
从某种意义上说,狼之所以为所欲为,一方面,因为那些逆来顺受、自甘受辱的“绵羊”一般性格的人,他们不作为使狼不费吹灰之力便把其吃掉;另一方面,因为那些企图明哲保身者,总是盘算着个人的得失,最终,每个人“鱼贯而入”了狼的口中。
二
“如果狼来了”产生的第二种情形是人们纷纷起来抗争,有抄起铁镐的、木棍的,甚至赤手空拳的,蜂拥而上,将狼毫不客气地打死,虽然其间也许会有几个人为此负伤,甚至丢掉性命,但人们毕竟可以相安无事地过平安日子了。“抗狼战争”胜利后,那些为此而负伤,以及丢了性命的人,将受到人们格外的推崇,其遗属将会获得社会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如果狼来了,人人都意识到,如果让狼主宰了这个世界的运行法则,这个“人的世道”将会由此变成一个“狼的世道”,那最终的结局就是“人的世道”将不复存在,人人都会成为这个“狼世”的奴才,人的尊严和价值将不复存在。人与人在这个“狼的世道”的差异,无非是每个人在奴才系列中所处的位次有所差异罢了。
如果狼来了,人们心往一起想,劲往一处使,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最终把狼打死了,这种理想化的情形也是很少存在的。在中国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就有很多经过了历史过滤后,依然备受尊崇的格言,这像指路明灯一样,昭示着后来者明辨方向。如“人固有一死,或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司马迁),“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大丈夫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北齐书·元景安传》)等等。这些备受推崇的格言名句,推崇的是牺牲自我保全族类或者种类的英雄之举和崇高精神。尽管这种价值取向,在实际的社会运行过程中,并没有获得全面推广和践行,但它毕竟还是备受后人推崇的,这恐怕也是岳飞、杨家将等历史上的忠良,以及林则徐、孙中山等近代那些挽民族大厦于将倾的民族英雄,备受后人推崇和爱戴的根源所在。
如果人们纷纷起来抗争,便会使狼企图建构一个以狼为主导的“狼道”世界无法得到确立。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世道得以运行下去,需要的是居于这个世道的人能够自觉地崇尚和遵循这个世道运行的基本法则,并把这个基本法则内化于心,成为调节和指导行动的内在规则;如果处于这个世道的人对这世道的运行法则持有排斥乃至反抗的心理,由此还外化为行动,那这个世道赖以平稳运行的前提条件便荡然无存了。因此,狼如果仅仅依靠外力来确保“狼道”的实施,那只能“保证一时”,而无法“保证一世”。此理恰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一自然现象所昭示的那样,植根于大地的野草,只要没有被剔除出其赖以生存的土壤,“野火”仅仅把那些生长于地上的野草烧尽,那么,在条件成熟时,蛰伏于地下的野草之根,便会继续萌发出无可抑制的幼芽来,进而把大地再次染成漫野的绿色。
由此说来,只要抗争的“根”没有被剔除,只要人们打狼的“心”没有死去,狼要想着把这个“人的世道”变成“狼的世道”,将永难获得实现的可能。而那些生生不息、前赴后继、永不停止、永不懈怠的抗争,终会把狼驱逐出这个“人的世界”。那些在“抗狼战争"中负伤的人、残疾的人,乃至牺牲的人,则会获得那些“苟活者”的推崇和礼赞,他们的英雄业绩会世代传唱,而那些“助狼为虐者”则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种泾渭分明的价值尺度,在诸多民族中,也是如此践行的。像西湖之畔的岳飞墓前,秦桧的塑像之所以被铸成了跪着的姿势,就是这一价值尺度使然的结果。这也无怪乎后人赋诗感叹道:“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三
尽管每个民族都在历史的发展中会逐渐形成一种为人们推崇的价值尺度,但在客观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狼来了”之后,并没有都去做勇士或烈士。有些人成为“助狼为虐者”,成为狼吃人的帮凶,这便是我们所说的第三种文化模型的基本情形了。“大狼当前”,有些人起来抗争,有些人躲藏起来,还有些人为了能够自保,不惜卖身求荣。在第三种文化模型中,因为抗争者较之第二种情形来说要少一些,所以在“抗狼战争”中,付出的代价也要大得多,其结果往往是,他们或把狼打死了,或被狼吃掉了。如果抗争者把狼打死,那结果自然是好的,躲藏者在分享这胜利果实时,甚至当面还免不了要称赞这打狼者,并鼓励他们再接再厉。至于在背后,则少不了要嘲笑这此人,并谆谆告诫其子嗣千万不能像这些人一样干这等“傻事”。如果抗争者因势单力薄,使得这场轰轰烈烈的“抗狼战争”失败了,那么,狼就会更疯狂地报复这抗狼者及其家属;而那些躲藏者则可能考虑到躲藏终究不是个办法,便会试探着把家中豢养的猪、羊宰掉,奉之于狼的面前,此举虽非心甘情愿,但躲藏者还是无可奈何地做着狼的奴隶。况且,这样的事,自古就有,当下也不是在少数。这些人往往好把个人的这种行为归之于命运的安排。
躲藏者、抗争者和明哲保身者这三种类型的人共存于一个空间里,是在“抗狼战争”中最为常见的情形。事实上,站在不同的文化立场上,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参加轰轰烈烈的“抗狼战争”。有些人说不准还会盼望着狼的到来。因为狼的到来,自然会打破人的既有世界的秩序,这使该秩序获得了重新调整的“窗口期”。一般说来,从狼侵入人的世界动机来看,它自然是以寻得猎物为目的;但从人的世界来看,在既有世界的秩序中,那些“被压抑”了许久的人,则可能会和狼的诉求具有“同质同构”的特点。也就是说,从狼的视点来看,它要建立起可以一统天下的地盘,并在这个新建立的世界中,确立起一种新的秩序,即“人为鱼肉,狼为刀俎”。从那些“助狼为虐者”的视点来看,狼在大的地盘上所建立起来的世界秩序,与他在自己的小地盘上所要建立的世界秩序是“同构”的,即他的社会位置属于“一狼之下,万人之上”,在这个相对独立王国里,人们要认同狼的大秩序,便要认同他所确立的小秩序,他是这个相对独立王国里的“狼”,或者说是狼的代言人。因此,狼所建构起来的世界秩序之所以得以确立和运行,恰好在于这秩序不仅体现了狼的意志,代表了狼的利益,也体现了那些处于这个秩序中狼的代言人的意志,代表了狼的代言人的利益。由此说来,在“抗狼战争”中,有些人打着自己的算盘,算计着自己的得失,甚至希望坐山“观人狼斗”,最后来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指望着人人都成为“抗狼战争”中的英雄是不现实的。客观的现实是,当狼打破既有世界的秩序时,从而使这世界处于“千百年来未有之变局"时,还有人企望着自己来个“鲤鱼大翻身”,至于种族的利益则早就被抛到了一边。
值得我们玩味的是,那些背叛了同族或同类的人即便是想着成为狼的走狗,哪怕是死心塌地、丧心病狂地想着“助狼为虐”,其实,在狼的视点看来,这样的“走狗”依然不值得信任,狼也不会把这种人看作自己最可靠的同路人。在狼看来一个能够背叛自己赖以成长的同族之人,是否忠诚狼,自然也是难以确定的。背叛者无法改变自己的肤色,也无法改变自己的体型,即便是这一切都改变了,背叛者依然是狼的世界里的外来者,他无法真正融入狼的世界中。毕竟,背叛者相对于狼而言,他与狼依然缺少“同种”的集体记忆以及“同类"的相似情感,自然,背叛者更不可能把自己同化为狼的同胞。
客观地说,一个社会或族类之所以延续下去,总得有自己的脊梁,总得有一些人能够为了同类的利益,不惜做出牺牲。有时候,牺牲者也并不见得有多么高的觉悟或境界,但是,狼总得要不断地吃人,这便有个“风水轮流转,明日到你家”的几率问题,这就会使有的人成为狼的食物,只不过是谁成为狼的食物“还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在此过程中,并不见得人招惹了狼,但这并不妨碍狼来招惹人,也就是说,作为一些绵羊一般的人,本身并不见得就有必须被狼吃掉的过失,然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正是基于这样的运行法则,狼要吃人并不是因为被吃者有什么过失,被吃者的同类也无须通过自我反省与自我检讨,汲取什么教训。
类似的情形,在文学作品中有过不少的叙述。在《水浒传》这部文学作品中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哪个一开始就愿意“落草为寇”?只不过社会不让你去做奴隶,即鲁迅所说的“想做奴隶而不得”,像林冲作为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可谓是身在“狼的世道”中的人,但是,在“狼的世道”中那个比他更有权势的高待内却惦记着林夫人,最后,林冲被迫和高衙内及其所代表的官府分道扬镳,走上了反抗的道路。然而,林冲走上的这条反抗的道路,依然无法确保人的独立价值和人格尊严,这便在客观上决定了,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狼的世道”,类似的悲剧命运还会有继续上演的可能。
“如果狼来了”,有人起来斗争,有人视而不见,如此不公正的现象长久地存在下去,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将使争者“吃一堑长一智”,进而开始明哲保身起来,到那时,我们将面临一个人人被分而食之的共同的悲剧。要想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从制度上规范人的行为。其一,从精神上极力褒扬打狼者,从物质上尽可能地补助打狼者。其二,对那些在大狼当前时畏缩不前、明哲保身者,在舆论上和道义上予以谴责,甚至借助新的法规,剥夺其在社会中所享受的物质待遇和社会显赫地位。因为他面对狼的到来而无动于衷,这本身虽不能说是狼的帮凶,却是对狼的纵容和对正义的无情拍卖。通过这样的新举措,令躲藏者在社会舆论面前无处躲藏,更不让他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其三,对那些“助狼为虐者”,给予严厉的惩戒,把其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昭示后人,卖身求荣者,到头来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误了卿卿性命”。由此一来,我们才会真正地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社会中:如果狼来了,则不分老幼,皆有守土抗狼之职责,这既保全自己,也保全别人。
其实,对于“如果狼来了,我们要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在当下依然有种种变形。因此,对于“如果狼来了”之类的问题,我们最好的办法是提早把“狼”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旦我们“放狼归山”,再去搞什么“抗狼战争”,那代价就不再是“折腾”二字可以概括得了的。所以,要真正挣脱“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去“创造这中国历史上的第三样时代”,就需要我们每个人负起应负的责任来,从自我做起,才能做到自我保全与族类保全的统一。
——本文原刊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感谢李宗刚教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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