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目!这一政策可能又要让你干白工了……
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表明全国所有统筹区最晚进入DRG/DIP改革的时间是2024年且必须在2025年完成全覆盖。
DIP(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 是以大数据技术拓展病种分组分析方法,利用全量数据客观还原临床病种变化的现实,对数据中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进行穷举和聚类快速形成分组,挖掘数据内涵来认识病种组合与医疗成本的客观规律,建立疾病与治疗量化标准,确定基于随机均值的定价机制、医保支付方式与基金监管模式,而且 DIP 的内涵突出了治疗干预(intervention)。我们既往是按照服务数量付费(FFS),即按照就医人次、人头、床日定价和付费,注重医护服务的数量而忽略质量和差异;按照项目定价和付费,助长了药品、医用材料和设备的过度使用,医疗服务总费用快速增长。DIP付费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费用(即按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相应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对于医院的影响并不小哦。DIP支付是基于预付费,多做项目医保不买单,医院还要支付科室绩效,导致“增收不增效”。
DIP支付,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不但不能为医院带来效益,还要医院付出更大的成本。
DIP支付,是基于价值医疗的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理,主要参考的依据是医疗服务价值,对医院目前的次均费用绩效考核带来重大的影响。
DIP支付,不仅需要数量,更需要关注高分值大病种,都直接影响到医保的支付结算率,对医院目前的重量轻质的绩效考核带来重大的挑战。
DIP支付,是基于病种组预付费决定医院收入,在收入相对控制的条件下,对医院绩效激励强化精细化病种成本核算与管控提出了较大挑战。
如:本市有A、B、C三家医院,大数据表明每家医院治疗X病医保的平均花费为1.2万元,1.4万元,1.9万元,那DIP可能定价为医保1.5万元,那么C医院承接这种疾病就是亏的,它需要分担超支部分,所以做的越多,亏的越多。A跟B医院则是挣钱的,医保结余部分可以留用。总体来讲,过去的收入都变成了成本,我们需要更换另一种思路。DIP用CMI(病例组合指数)、RW值(病例组数、权重),构建了一个与其他医院的比较体系。更通俗地理解,疾病越严重,治疗难度越大、消耗越多,RW就越高,医院得到医保收入越多。评价收治病例平均技术难度的指标是CMI,它越高,说明复杂病种越多。也就是说选择适合自身医院的病种非常重要。三级医院会选择CMI值更高的病种,许多中、低危手术则会下沉到二级医院等低一级别医院,可以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这可能是低一级别医院的机会。另外,DIP付费制度采用的是结余留用,超支分担。若能找到新的治疗模式或诊断方式帮忙缩短病程,节约成本,说不定也能有更好的结果。当然,更多的机遇与挑战还有待大家去发现。
除了这些内容,当然还有一部分内容也是需要我们去思考与探索的。如:DIP的评价体系里是不是临终关怀指数会更低,更不受各级医院重视啊?
大医院可以用规模优势去选择自己的病种,小医院是否就没得选了,剩下什么看什么?
若是按照病种付费,那身患多种疾病的是不是就得多次入院治疗,不能同时治疗了?
大医院的人才培养要怎么办? 医生并不是刚进医院就能进行复杂手术的。
来源:AskBob医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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