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广场开庭!市五中法院环资庭石蟆巡回审判站首案巡审
这是市五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石蟆巡回审判站成立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本案原告周某某认为被告姚某维、姚某全在修建农房过程中非法占用其拥有使用权的林地,主张恢复原状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周某不服提起上诉。
市五中法院环资庭受理该案后发现,双方因建房引起的侵占林地案在当地较为典型,且双方当事人周某某、姚某全均已年过七旬行动不便,遂决定选取距离双方当事人较近的市五中法院环境资源石蟆巡回审判站公开开庭审理。
当天上午10点30分,庭审开始。在市五中法院环资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冉崇高主持下,当事双方均向法庭举示了新证据,并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另有证人出庭发表了证言。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现场旁听群众解释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的含义及具体要求,双方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和尊重。
因该案涉及物权纠纷且双方争议较大,经合议庭现场合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没有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巡回审判车可以直接开到家门口!”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感叹现在司法科技的迅猛发展,同时也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的举措点赞。
“希望多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具体的案例进一步提高周边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前来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的石蟆镇社区工作人员也为本次巡回审判点赞。
“车载便民法庭”是重庆法院大力推进的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之一,与“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一街镇一法官”等共同构建起一套强基导向“组合拳”,是重庆法院坚持科技赋能审判的深化拓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的重要举措。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五中法院环资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扩大生态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大力建设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现已建成江津区石蟆镇、万盛经开区黑山谷和南岸区广阳岛三个巡回审判站,开展巡回审判两次。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与“便民车载法庭”深度融合,通过深入居民社区、田间地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和便利的司法诉讼服务。
摄影:钟丽君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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