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姐”引发网暴背后,男性意见领袖对反性侵的恶意超乎想象
这是“水瓶纪元”的22篇文章
作者 | 大师姊
编辑 | 赵小鲁
近日,在清华园内发生了一起小范围人际纠纷。据《每日经济新闻》、《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清华大学一位女生在排队时感觉到臀部被人触碰,怀疑是某男生所为,于是,她先在自己朋友圈和院系群内发布了带有争议性的信息,披露了怀疑对象的个人信息和体征体貌,其中包含“小东西我确实不能暴打你一顿,但我先让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的字句,后于当天晚上平复心情后,意识到该指控证据不足,便删除了朋友圈,并在群中澄清。次日,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触碰的确存在,不过是后者的背包碰到了前者的肢体,由此造成了误会,于是当事人又于多处平台发表道歉声明,并和被怀疑指控的同学达成了谅解。
协力网暴当事人,高光宣传“诬告”性骚扰
照理说,这样的人际摩擦和误会,每一天都在公共场域频繁发生着,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从小到大,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怀疑和被怀疑,不管是性骚扰,还是偷窃,背叛……只要不是有一方恶意构陷,这样的误会和澄清可以说是生而为人无法回避的一种经验,因为人类并不像上帝一般全知全能。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在事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风平浪静的两天之后,一个以被怀疑对象为第一人称的匿名长贴出现在了广域网上,言辞颇多悲愤,加上许多大V的推波助澜,这个案子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这波舆论几乎是对那位女同学一边倒的网络霸凌,人们不但将她的个人信息曝光得到处都是,包括院系,姓名,照片,父母工作……还给她起了“清华腚姐”的外号加以谩骂侮辱,甚至有人去骚扰那位曾被怀疑的男同学,不许他就此息事宁人,给当事人双方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后经校方澄清,那封充满了戏剧性的匿名长贴根本不是那位男同学所写,然而,对那位女同学的网络暴力却至今未息。
本已和解的私人事件被酝酿成一个巨大的公共事件,背后这股莫名庞大的协同力量,显然与近年来metoo运动获得的成就与争议有关。一方面性侵受害者借助舆论形成了守望互助的声势,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主要是男性,感觉到他们在公共及私人场所的“自由度”被该运动威胁,挤压,他们急于找到一些具有典型性的反例来否定这场运动。清华园的这个案件被选中了,虽然这并不是什么诬告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误会,双方也已和解,但没有人在乎当事双方怎么想,它被强行赋予的公共意义早超越了私人纠纷的范畴。
攻击女性外表只为让受害者噤声
某些日常看似仁善的男性意见领袖,把当事女生的照片随意散播,并发出“长得这么普通却又这么自信”的嘲笑,这恰恰暴露出他们在性侵议题上惊人的无知。嘲笑性骚扰受害人的长相,以受害人的长相如何为由否认性骚扰的可能,这正是让性骚扰本身成为系统性性别压迫中极为关键的一环。
Metoo运动发展至今,让有关性骚扰的知识走进大众视线,而这些常识中也早已包括足够多的数据和当事人的讲述。只要稍稍了解过相关知识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性骚扰的发生与当事人的长相,穿着并无关系。这不仅仅是说,我们无法从受害者的外表判断她或他是否遭遇了性骚扰,更是在说,正是这种把性骚扰和性吸引力捆绑在一起的话术,使得许多受害者不敢公开她们的遭遇,甚至许多骚扰者就是用这种话术,来反咬受害人“自作多情”的。这种话术本身,和性骚扰行为相比,其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性骚扰行为很多时候肢体侵犯“轻微”,而当事人在侵犯后经受的长期心理压力,社会非议,才是形成创伤的主因。
肯定“拦轿喊冤”弱女子,攻击受害者赋权
另一种对当事女生的攻击是,她在感觉被骚扰后,措辞中没有半点委屈或痛苦,只有熊熊燃烧的报复心理,不少人甚至从她发的一个咧嘴笑的表情中读出了她的“恶毒”。这种特质也令许多男性感到反感厌恶。这其实反映的是旧有的拦轿喊冤模式和新metoo运动之间微小而显著的差异。在旧有的拦轿喊冤模式中,受害者是被动的,无奈的,被公众审判的。而新metoo运动带来的是受害者作为舆论原告的自主感和赋权感,她们可以是复仇者,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审判方。
需要指出的是,在严格的父权结构之下,“污人清白”也是会有后果的,父权体系之所以能持续运行,自有其解决内生矛盾的狭窄途径。受害者首先需要是个“良家女子”,自证清白,如没有混乱的私生活,没有从施害方得到过任何利益,其次,需要有确凿的人证物证,最后,在申冤过程中还要有以死明志的“节气”。在申冤过程中,受害者必须强调自己经受的巨大痛苦和脆弱,精神和肉体的不可恢复,以与父权体系合谋完成“女性柔弱,贞洁宝贵,只有在正当伦理关系中才能得到保护(从父,从夫,从子)”的价值观。
许多看似关爱女性权益的男性,认同的其实是这一种单一的申冤模式,他们自认的进步公正,其实只是在试图扮演传统父权下的仁善长者。一旦受害者不符合他们的刻板想象,表现出不受控制的一面,他们立刻就会转而攻击控告方“疯狂”,“恶毒”。然而在新metoo运动中,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那些特质并不是受害方必须具有的,控告方可以与施害者存在利益关系,可以既不柔弱也不贞洁,可以是主动的,攻击性的,具有报复心的。
“人人自危,何从自证”只是一种男性创作的想象
还有一部分男性,则借口在这个案例中感觉到百口莫辩的恐惧,肆意放纵他们对清华女生的报复和泄愤。他们提出的问题是: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没有监控的地方,被指控方要如何自证清白?在他们的想象中,被指控方会被逼上所谓的绝路,“社会性死亡”。可这又恰恰说明,他们在性侵议题上没有一点现实感,所有想象都来自于男性创作者主导创作的各种影视作品,在那些虚构的作品中,诬告他人总是如此轻而易举而又贻害无穷。现实中,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不但校方没有任何理由去处理当事人,当事人也完全可以以诽谤为由向指控方提出民事诉讼,那位女生一时的激愤之语并没有可能变成现实。
事实上,因为固存的性别歧视,当一位男性和一位女性就私领域发生的事进行对质时(he said, she said),人们往往更倾向于相信男性的表述,所以metoo运动才会打出“believe women”的口号,因为女性的叙述信度总是被打折扣或被彻底忽略。这些人所担心的男性要面临的“绝境”,实际上是女性长期以来必须要面对的“日常”——对于在私域中发生的人际冲突,自己的证言总是不太作数。
许多受害人会因为这样的顾虑,寄望于收集更多的证据,制定更周密的维权计划,积累更多的可信度,从而错失第一时间反应的时间窗口。而metoo运动的初衷之一也是让当事人能够有机会以非正式,不“成熟”,非建制的方式说出她们的遭遇,从而在受害者之间形成互相印证。如果有男性对“人人自危,何从自证”的未来感到担忧,为何能任由全部自证的责任压在女性肩头而丝毫不感到愧疚呢?在一个公平的社会,每个人自然都要在人际交往中担负一部分自律自证的责任,没有一个性别能享有豁免权。一旦在灰色地带发生争议,也会有交叉质询等现代刑侦手段对双方的证词加以验证。
实际上,对大多数被性骚扰的女性来说,说出来,仅仅是不假思索地说出来,就已经要跨越千山万水的心理障碍。她们不想面对不怀好意的相貌侮辱,不想面对何从自证的百口莫辩,也不一定有时间精力去搜集其他证据来推动整个申诉过程。如果一个人,有勇气和自信在第一时间对可疑事件进行反应,申诉,这恰恰说明她对这个社会还拥有宝贵的信任,她还不懂得忍气吞声,她还没有学会在这个环境下缩着脑袋做人。很多人以为她遭受这一系列网络暴力,是因为她犯了那个“小错”——不,是因为她犯了这个“大错”,她低估了当前性别环境的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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