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孟祥仲:斯密“焚烧书稿”与穆勒“抄袭”

孟祥仲 经济学家茶座 Teahouse 2023-08-27

作者简介:孟祥仲,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本文原载于《经济学家茶座》2010年第4期(总第48辑)。


“焚烧书稿”与“抄袭”是发生在两个伟大古典经济学家身上的小故事。故事本身既不复杂,也不轰轰烈烈,但故事触及到知识分子、学者、思想家;真知识分子、真学者、真思想家的品格、道德操守——责任与诚实——的问题,所以从古典那里翻检出来说道说道,当下市井背景下,或许能品出点味道来。

斯密焚烧书稿

斯密生前出版了《道德情操论》、《国富论》两本书,同时还写了大量的书稿,足足有十六册。这些书稿并没有出版,也没有留存下来。要问书稿哪里去了?令后人万分遗憾的是,这些包含斯密对人类社会发展重要思考的、对人类社会良序发展有价值的书稿在斯密生命的最后时刻,让斯密自己烧掉了。
关于斯密焚烧书稿的故事情节,我见过两个稍有不同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中故事是这样的。斯密与哲学家休谟是好朋友,在《国富论》出版之前,斯密就曾经指定休谟为他的书稿继承人,并要求休谟“看也不用看地”把他全部的未装订的零散手稿和已装订好的十几本薄纸书稿一起焚毁,只留下他那本未写完的天文史书稿。斯密焚烧书稿的理由是:“凡是未经他深思熟虑的思想、观点都不轻易发表和出版,担心他的某个不经意的观点,影响到人类社会未来的良序发展。”
斯密是一个十分谦逊和责任心极强的思想家,对人类社会有无限的爱,他完全有资格说出那样自负和自信的话。当时的休谟也同样理解和认知斯密对自由社会发展的价值。即使这样,休谟依然答应了斯密的请求。后来斯密一再催促他的朋友实施他的计划,要求当面焚烧书稿,唯恐他的朋友和后人违背自己的遗愿,把自己的书稿付梓出版。在斯密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他的朋友实施了他的计划。斯密亲眼目睹了书稿的焚毁过程,当最后一页书稿燃尽,青烟袅袅升上天空时,斯密总算放心了,此时安详地闭上了眼睛,离开了他无限热爱的世界。这个故事的中文版可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工人出版社出版的《斯密》(外国著名思想家译丛)一书。
这个版本斯密焚烧书稿的故事,多少带有传奇的色彩。我们关注的是斯密焚
烧书稿的理由。
第二个版本是在约翰·雷写的《亚当·斯密传》(中文版,2008年华夏出版社出版)中看到的,和第一个版本所描述的主要内容略有区别。当然约翰·雷的《亚当·斯密传》更具权威性。长期以来,该书所记载的内容成为人们了解斯密生平最主要的、几乎也是惟一的资料来源,因此,即使该书的错误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不可改变的标准。在约翰·雷写的《亚当·斯密传》第32章“最后的日子”一章中,详细讲述了斯密生命的最后时刻焚烧书稿的故事。
斯密感觉到自己的死亡日期日益临近时,急切地想销毁他所有的手稿,除他认为的个别有价值的除外。由于斯密身体过于虚弱无法亲自完成这项工作,他一次又一次的请求他的朋友布莱克和赫顿帮助他销毁那些书稿。当然他认为书稿中有很多材料可以写出很多东西,但是身体已不允许了。布莱克和赫顿总是搪塞斯密的请求,希望斯密能够恢复健康或者改变焚烧书稿的主意。但斯密去世前的一个礼拜,斯密特意把他们叫来,要求当场把他指定的十六册书稿烧掉。这一次他的朋友真的当场烧掉了斯密的十六册书稿。当十六册书稿化为灰烬以后,斯密总算放心了,当晚同他的朋友共进晚餐。一个星期后,斯密就安详的去了另外的世界。那一天是1790年7月17日。
斯密为何要把自己有价值的书稿付之一炬呢?约翰·雷认为:在斯密生活的那个年代,人们非常注重保护自己以及自己有亲密关系朋友的隐私。因此在年老的时候,他们往往会亲自或者留下遗嘱让子女在自己死后把那些私人文件统统销毁,这在当时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两个不同版本斯密焚烧书稿故事的情节大体一致,差别是在焚烧书稿的某个细节和原因上。通览斯密的一生,我们不能否认斯密焚烧书稿有保护隐私的考虑,但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对人类社会发展良序关怀的责任心使然。美国人雅各布·瓦伊纳认为:虽然斯密对苏格兰周围事物观察十分敏感,并利用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巧妙地解释自己的观点,但是他首先是忠于“人类大社会的”的,其次是忠于大不列颠的殖民地或附属国。从斯密的一生看,没有发现任何事例能够证明斯密在看待问题时站在了狭隘的苏格兰民族主义的立场上。斯密运用他对苏格兰实际情况的观察所获得资料并不是为了解释和支持自己的学术观点,而主要是为了让这些学术观点为人类这个大群体服务。
出于对人类社会的无限热爱的感情,为了人类社会的良序运行的责任,斯密焚烧了自己的书稿。
斯密的对人类社会的价值并不在于他发表了多少文章,出版了多少书,其实一本《国富论》就奠定了斯密在人类社会中真正伟大的地位。国内一位经济学家说:“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不仅对推动当时英国甚至整个欧洲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经济作用,而且对后来经济思想的发展产生了莫大的影响,从而他的名字就成了人类经济学说史上一块很少有人能超过的巨大丰碑(尹伯成,2005)。”.
从出版著作和发表文章的数量上来说,斯密在思想家的丛林中算不上一颗参天大树,他的前人尤其是后辈中的很多人都超越了他。但从对人类社会良序发展的贡献和启动近代社会巨轮的角度考察,斯密是无人能比的。
斯密烧书稿,给后人树立了榜样。思想家们,真正思想家们的工作,应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应把服务于人类社会良序发展为己任。如果离开了这点,恐怕会有害于社会的良序发展,在这个大问题上,我们是不是应该慎之又慎呀!
历史上许多大思想家的思想在对人类社会发展存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可能会给人类社会的良序发展带来或大或小的灾难。而亚当·斯密是给他身后社会良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最少的思想巨人。他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只有贡献,可以说没有带来负担,后辈从他那里吸取的都是极有营养的甘甜乳汁。
斯密对人类社会那种跨越民族的无限热爱,对人类社会的无与伦比的责任感,对自由社会理解和呵护,成就了斯密的伟大,成就了斯密的不朽。

穆勒抄袭斯密

约翰·穆勒是继斯密之后的一位伟大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他是一位冷峻、持重的经济学家,同时是一位承前启后的经济学家,他的经济学中创新的地方不多,是一位综合经济学大师,他是斯密经济学和现代边际主义经济学的桥梁。他的成名作是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在本书第五编第二章“论课税的一般原则”一章中认为:平等应是征税的原则,因为在一切政府事务中都应遵循平等原则。有趣的是穆勒虽然认为平等如此重要,而但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此作过经典的阐述,自己不可能在有什么新创意了,自己不可能超越斯密了,但该问题应是该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怎么办呢?诚实的穆勒干脆把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赋税四原则完整地,一字不动的“抄袭”了一遍,作为自己的著作中的一节。
他说:“从经济上说,税收制度应该有的各种性质,已被亚当·斯密概括在四条原则中。这四条原则已被后来的著作家普遍接受,可以说已成为经典原则,因而在本章那个的开头最好是引用以下这四条原则。”
这可以看作是古典经济学家的经典的“抄袭”。对这种明明白白的大胆抄袭行为,后人并没有作过任何指责。为什么呢?
其实这是负责任的“抄袭”。平等是人类社会良序发展的第一原则,这一原则已被前人论述过,穆勒已不可能超越前人,那就只好继承前人的思想。在自己的作品中,为了准确地传承平等思想,穆勒就只有抄袭了。这种抄袭是穆勒对经典思想的继承、敬重,是负责任的抄袭。如果不是这样应是重新表述一遍,思想上又超越不了前辈,其结果是白白地浪费资源。
同时也是诚实地“抄袭”。我们只所以把这称为诚实地抄袭,要点在两个方面。一是穆勒承认自己在该问题上的研究超越不了斯密,但问题又如此重要,那就只好全文诚实引用了。二是抄的来源说的很清楚,这一部分内容是一字不动地抄录自斯密的《国富论》某章某节。
穆勒的“抄袭”由于诚实,一点没有损害他的古典经济学的地位,反而由于他的诚实做学问的品格,一直受到后人的尊重。
把穆勒的抄袭与当下学界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抄袭事件对比可以发现:抄袭者抄袭行为的动机是为了地位,为了申请课题,为了评定职称,为了年底考核凑分数,为了名利,为了金钱,为了……等等。而且抄袭形式多样,抄前辈、抄经典、抄老师、抄学生,抄朋友,为了个人的私利,什么都敢抄,变着样地抄。抄的心安理得,抄的一点都不脸红,抄的一点都不心跳。这些抄袭行为其是一种学术的偷窃行为,他们全然不顾知识分子学术研究所应具有的诚实道德品格。
不过细思量,当下所出现的五花八门的抄袭事件是应归结于学术规则的缺陷,制度的缺失。单靠诚实道德的自我约束是不够的,诚实是需要制度约束的。社会应建立起一种法律制度体系,让不诚实者为自己的不诚实行为付出代价,让学术成为有益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行为,而不单单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还学术界一个诚实蔚蓝的天空。

往期相关文章:

李井奎:斯密主义的劳动分工经济学

朱富强:请把经济学作为“为己之学”来研究

封进:实践与科研:凯恩斯给我们的启示

新望:改革年代里的兄弟经济学家 ——近看孙冶方与薛暮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