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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茶 | 李文溥: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七十年的探索之路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南国学术 Author 李文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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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溥,厦门大学特聘教授。

本文原载于《南国学术》2019年第4期,第600-611页。


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七十年的探索之路



摘  要

新中国建立后的七十年里,在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发展模式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它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49—1957年,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商品经济为主的新民主主义经济阶段;1958—1977年,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阶段;1978年开始,通过改革开放,逐步迈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之所以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从新民主主义经济转向计划经济,有着复杂的意识形态背景及现实需要;但缺乏生产力基础,不符合中国国情。1978年之后,实行改革和对外开放,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四十年经济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近年来,中国与国际社会一道,在形成与市场力量的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组织与协调机制上,不断探索和努力。这集中体现在,通过制度安排,协调与其他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同时,超越边境政策思维,实现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运行机制的逐步统一,让市场力量在不同国度都面对相近的制度安排,从而无法在不同经济运行机制之间实现套利,以实现市场与组织之间新的平衡。由于经济运行机制的统一离不开各国间的协调,更重要的是机制与机制之间的市场竞争与优胜劣汰,因此,对于走向世界、寻求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而言,要跨越中等收入水平,尽快迈入高收入经济体之列,向发达经济体过渡,就要加快融入世界的步伐,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进一步发展自己。这是一个既要更好更充分地理解世界,也让世界更好更充分地理解中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组织、协调机制的建设,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出相应的贡献,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付诸实践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七十年  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道路探索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在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发展模式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初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商品经济为主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之后逐步转向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再通过改革开放,逐步转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在,中国正在从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向高收入经济体以至发达经济体过渡,实现中华民族的百年复兴。此时,从经济史及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回顾一下七十年来的艰辛探索历程,总结经验与教训,是有学术意义的。

 

任何社会实践,都是自觉不自觉地建立在一定的思想观念基础上的。从新民主主义经济到计划经济,再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蕴涵着观念上的重大变化。


人是社会性动物,相互往来、彼此协作是生存的必要条件。人类社会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计划与市场,从经济社会学角度看,可以视为处理人际交往、协作关系的两种方式——组织与交换。前者是一个基于统一产权基础上的“命令—服从”系统,以纵向联系为主;后者是基于独立产权基础上的自愿交换,以横向联系为主。在远古时代,氏族部落内部基本上是一种以血缘为纽带的组织经济,但在部落之间,则不时会出现某种交换关系。这种偶然的物物交换,形成了最初的市场交换关系。从原始的氏族部落到近代的资本主义企业,组织经济作为一种微观经济的组织方式,是一直延绵存续并有所发展的;同样地,从原始的氏族部落时代一直到近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商品生产与交换在世界各地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一些地区(例如,古希腊的地中海沿岸地区),一些时代(例如,中国的两宋、明清),商品经济都已相当繁荣;海陆丝绸之路、14—15世纪的航海大发现说明,在前资本主义时代,世界贸易就已经相当发达,世界市场正在逐步形成之中。市场竞争,必然产生财富集中、两极分化、贫富不均、垄断、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社会经济弊病,因此,批评甚至否定市场经济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在批判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形成了最早的计划经济设想,如莫尔(T. More,1478—1535)的“乌托邦”、康帕内拉(T.Campanella,1568—1639)的“太阳城”、傅立叶(C. Fourier,1772—1837)的“法郎吉”、欧文(R. Owen,1771—1858)的“新和谐移民区”等等。类似的乌托邦设想,在18世纪初的北美殖民过程中还有人付诸实践,但最终都失败了。


德国思想家马克思(K. H. Marx,1818—1883)曾充分肯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巨大作用:“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当然,作为一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它也必然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替代。但是,马克思、恩格斯(F.Engels,1820—1895)在谈及未来的社会形态应当是怎样的时候,一向十分谨慎,竭力避免不切实际的空想。针对有人提出在革命成功后应该首先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马克思的答复是:“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不着边际的,因而这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应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尽管如此,在关于未来的社会形态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借鉴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设想,认为取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将是在生产资料社会占有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可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者,他们头脑清醒,一再强调:这一想法不应当束缚后人的手脚,“无论如何,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人们自己会决定,是否应当为此采取某种措施,在什么时候,用什么办法,以及究竟是什么样的措施。我不认为自己有向他们提出这方面的建议和劝导的使命。那些人无论如何也会和我们一样聪明”。显然,如果承认“那些人无论如何也会和我们一样聪明”,那么,必然的结论是:生活在未来社会中的人们对于他们所生活的社会各方面,是有着更多发言权的。


即使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市场经济在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显现出了它的弊端,社会主义运动因此风起云涌。作为替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将如何运行,一直是经济学界关心的话题。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泰勒(F. M. Taylor,1855—1932)、巴罗内(E. Barone,1859—1924)、兰格(O. R. Lange,1904—1965 )等为一方,与米塞斯(L. H. E. v. Mises,1881—1973)、哈耶克( F. A. v. Hayek,1899—1992)、罗宾斯(L. C. Robbins,1898—1984)等展开了一场关于计划经济可行性的理论大论战。米塞斯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为指导资源分配,需要建立经济会计制度,进行经济核算,但是,在取消了市场交换及市场价格的计划经济中,不可能进行理性的经济计算,从而也就无法实现理性决策;因为,在没有竞争市场的情况下,无法形成均衡价格。兰格承认,制定国民经济计划,需要进行经济计算;但是,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模拟市场,用试错的方法,进行计划经济所需要的经济计算。罗宾斯认为:“在纸面上,我们能设想这个问题用一系列数学计算来求解……但实际上,这种解法是行不通的。它会需要在几百万个预计数据的基础上列出几百万个方程,而统计数据又根据更多百万个各别计算。到解出方程的时候,它们所根据的会计信息会已过时,需要重新计算它们。根据帕累托方程,可能实际解决计划问题的提法,只说明提出这种主张的人不了解这些方程意味着什么。”哈耶克认为,知识可以分为“编码知识”(coded knowledge)和“意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在市场经济中,个人从事经济活动,主要依靠意会知识,它只能个人利用,无法加总使用,因此,计划经济在知识与信息的利用上明显处于劣势。然而,这场大讨论的成果,由于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危机而被搁置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仅推崇国家干预的凯恩斯(J. M. Keynes,1883—1946)经济学成为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策思想的主流,而且,研究和试行国民经济计划化也一度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学两界的时髦,英、法、日等国都在全国范围实行了程度不等的指导性计划;但是,通过对法国、日本从战后一直到1970年代末编制的国民经济计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研究发现,其作用是不大的,而且在不断递减。到了1960年代,法国的“计划工作却降低到这样的地位,即为政府及某些工业部门提供相当有用的讲坛。不论在政府本身的投资计划方面,或在工业部门承担的义务方面,都没有做出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在工资方面也是如此”。小宫隆太郎也指出:日本战后编制的国民经济计划,仅仅是关于经济政策问题的各种意见的一个汇编而已。首先,从私营部门看,经济变量很难预测,尤其是在日本这种经济严重受国际经济情况变化影响的国家,而且,政府对私营部门的经济活动也没有什么有效的政策工具;从国营部门看,在私营部门的主要变量偏离国民经济计划时,让国营部门死抱住计划不放是无意义甚至是有害的,这样会打破国营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平衡。其次,议会一般不审议批准跨年度的政府预算与投资和财政计划,这就使跨年度的计划没有实行的财力保障;就政府负责财政支出的部门大藏省而言,也厌恶长期财政计划。因此,无论是私营部门还是政府部门,“谁也不把国民经济计划看作是一个严格的、有约束的必须为政府所遵循的计划”。法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国民经济计划的实践表明:(1)以非国有的独立市场主体为主的市场经济,是无法实行有约束力的国民经济计划的,更不用说取消市场交换,以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国民经济计划了;(2)对于实行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与竞争的经济,政府也难以制定和实行有约束力的国民经济计划;(3)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分强调国民经济计划的约束性、可执行性、指令性,也未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一些西方国家尝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国民经济计划的同时,相关研究也纷纷展开。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获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阿罗悖论)的研究。它最初是源于对计划经济能否在民主政治体制下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研究,试图为国民经济的统一计划奠定伦理基础。然而,严格的数学推导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证明,从社会成员的个人偏好出发,无法推导出一个相容的社会福利函数。这就否定了在全社会范围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国民经济计划的可能,从而推动了对政府经济政策的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逐渐形成了以公共选择理论、社会选择理论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新政治经济学(又称经济政策理论)这一新的经济学分支学科。

 

是选择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是新中国成立后在经济体制上面临的重大抉择。


“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经济国家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纲领之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原属国民政府的国家资本全部转为国有资产,也使政府官吏的私人资本部分地转为国有资产。从统计资料看:(1)1949年,国有工业固定资产占全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80.7%。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产值比重为26.2%;大型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比重为41%;在生产资料生产(包括手工业)中,国有工业占48%,国有企业拥有全部发电设备容量的72.3%,电力产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生铁产量的92%,钢产量的97%,机器及机器零部件生产的48%,水泥产量的68%,棉纱产量的49%。(2)1949年,全国有私营工业12.3万余户,生产总值68亿余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3.2%,棉纱的46%,棉布的40%,面粉的80%,卷烟、火柴的80%。(3)在商业中,私营经济占比较大。1950年,私营商业共有402万户,占全国商业总户数的98%,商品销售额占全国商业机构批发额的76%,零售额的85%。(4)在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基本上是国营,公路运输以私营为主,私营经济完成的货物周转量和客运周转量分别占78.93%、48.16%。水路运输,私营经济仅占31%。(5)在金融业,由于较早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0年6月,国家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已经掌握了存、贷、汇的绝大部分业务。(6)占工农业产出约70%的农业,仍然以个体经济为主。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面临着多种发展的选择空间。它既可以继续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础上发展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也可以从此向计划经济过渡。刘少奇等人曾经提出,在一定时期巩固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然而,这一意见到了1953年在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高潮中被否定了。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Ле́нин1870—1924)等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批判,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加之当时被视为“老大哥”的苏联自1928年起就实行了计划经济,在取得社会进步的同时确立起了大国地位,这些背景导致中国在1950年代向计划经济转轨,就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了。

计划经济的重要体制前提是对全社会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可是,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高度社会化和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恩格斯指出,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生产资料的前提是:这些生产资料就其内在性质而言是“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也即对这样的生产力,其他任何管理方式都将比社会管理的效率更低;因此,“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这种转化为国家财产的必然性实现表现在大规模的交通机构,即邮政、电报和铁路方面”。在随后的脚注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我说‘不得不’,因为只有在生产资料和交通手段真正发展到不适于由股份公司来管理,因而国有化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才意味着在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也就是说,即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超出了个别资本所能容纳的范围,也可以考虑用股份公司作为这些社会化的生产的组织形式;只有到了连股份公司也不适于管理,国有化在经济上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显然,无论是1917年、1928年的苏俄或是1950年代的中国,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无论从个别还是整体上看,都远未达到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个水平;之所以采用计划经济,应该是基于其他考虑。其中最重要的现实原因是:为了尽快建立国防工业体系而向重工业倾斜。


苏俄1917年“十月革命”之后,在城市实行了大规模的生产资料国有化;在农村则顺应农民的要求,由个体农民占有土地,实行家庭经营。1928年,为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农村推行了农业集体化。集体农庄主席是国家干部,集体农庄名曰集体经济,实际上是纳入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准国有经济。全面的国有制经济和准国有制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运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及低工资等手段抑制消费、增加积累、集中全社会资源倾斜发展特定产业,奠定了所有制基础。


20世纪50年代,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经济转向计划经济的现实需要,也主要是为尽快建立国防工业体系而需要优先发展重工业。陈云在《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中指出:“按照五年计划,国防工业是很突出的。为了实现发展国防工业的计划,很多民用工业就必须跟上,而且跟得很吃力。有些民用工业,实际上也是为了配合国防工业而建立的,比如有些特殊钢厂、化工厂等。这种情况的存在,是由于外国是在已经发展了的工业水平上搞国防工业,而我国工业落后,基础太差,但又必须迅速地发展国防工业。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采取目前的办法。”由于要将尽可能多的资金倾斜投入重工业,不能不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为工业利润,将全部工业利润转化为国家财政收入,由国家统一支配,投入到特定领域。为了实现这样的工业投资计划,显然,依靠独立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市场进行等价交换、自愿交易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革,将原来的多种经济成分转变为国家能够下达指令性计划,直接调拨、分配的国有及准国有制经济。


在中国,1949年之后,国家首先接管了官僚资本及外资控制的城市工商企业、主要金融机构,形成了最初的国有制经济,但是,这仅仅是局部而非整个国民经济的国有化和准国有化,不足以实行计划经济。因此,1953年开始实施“一五计划”之后,就首先实行了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统购统销的实行,极大地促进了农业集体化运动,并为城市私营工商业的公私合营创造了前提。而农业集体化与城市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的完成,为全面实行计划经济创造了必要的所有制基础。人民公社化之后,公社干部是上级派来的国家干部,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以及收入分配均由公社批准,实现了农业经济的国有化(国营农场)与准国有化(人民公社)。全社会的国有及准国有化,为运用指令性计划统一分配全社会的资源创造了体制基础。


从理论模型看,计划经济优于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体系与政治行政体系是融合在一起的,遵循相同的运行规则,而社会文化体系又依附于政治行政体系。因此,从理论上说,计划经济作为社会经济的组织形式,是有可能囊括整个社会的全部活动的。市场经济却不可能。市场失败的存在,决定了不可能将全社会所有经济活动都按照市场交易方式进行组织,更何况其他非经济活动。但是,计划经济的假定前提在现实经济中却无法得到满足,它在现实中必然遇到这样的问题:(1)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之间的差异。组织越大,个体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差异就越大;组织越大,组织内部通过发言、讨论、协调等缩小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之间差异的成本也就越大,以致最后成为不可能。在全社会有多个组织,个别组织并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的情况下,个人可以选择退出组织,以解决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差距过大的问题;但是,计划经济是一个在一国范围内囊括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唯一组织,它使退出成为不可能,久之,必然导致成员以消极抵制代替退出,从而极大地降低了组织的效率,而且具有强烈的传染效应。(2)信息利用不充分与信息传输失真。在市场经济中,微观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主要依靠和运用意会知识,如在哪里可以买到最便宜的商品、找到最合适的合作伙伴等等;编码知识尽管也很重要,但在人们所用的全部知识中占比较小,其作用是次要的。在计划经济中,人们主要利用编码知识,无法利用意会知识。它的信息传输基本上是纵向的,并且与计划任务下达及考核相联系,这就导致信息扭曲和失真,从而使决策失误。(3)对一个国民经济的全部需求及产出进行投入产出平衡计算,是一项计算工作量极其巨大的工作。借鉴苏联国民经济平衡表,里昂惕夫(W. Leontief,1906—1999)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研制成功了“投入产出表”,但时至今日,限于资料收集及计算能力,所能编制的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量仍然有限,而且不可能年年编制;然而,国民经济的产品如果按品种、规格计算,几乎是一个无穷大的数,社会大众对它们的需求又无时不在变化之中,这显然超出了可能的资料收集及计算能力。至于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统一计划管理,其复杂性更是超出了人们的想象。(4)“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所揭示的计划经济的伦理学基础缺失。

当然,不能认为随之而来的“大跃进”及“三年困难时期”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必然结果,但毋庸讳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可是,由于实行了计划经济,加之领导者主观意志盛行,导致了长期的资源配置扭曲、经济结构经常失衡、大量的无效投资与无效劳动,使得经济实际增长缓慢,尤其是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产品与服务增长缓慢,形成了严重的短缺经济,大部分基本消费品多年只能实行低水平的配给制供应。

其实,在完成了农业集体化与城市私营工商业的公私合营,初步建立计划经济之后,尤其是大跃进失败之后,计划经济的弊病就已经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主要领导人,以及彭德怀、张闻天等所察觉,并有所反思,有所批评,有所调整。毛泽东针对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不讲经济核算、大刮平调风、侵犯社队财产权等问题,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检讨了自己在郑州会议上的失误:“‘旧账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所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针对公社化、大跃进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也都提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思路。经过三年(1962—1965年)的调整,国民经济逐步得到恢复。但是,在当时的国内外环境下,领导集体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在于,模仿苏联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合中国国情;而是认为,是由于头脑发热,主观主义错误,没有实事求是地实行计划经济。因此,更多是通过组织阅读斯大林主持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来寻求答案,尽管对该书不无批评。究其根源,在于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这导致了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认定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


但是,在学术界,还是出现了突破这种思维定势的思想者,其中以顾准、孙冶方为代表。顾准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与基本范畴,深入分析考察单一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是否必须存在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这一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他的研究令人信服地证明:即使在单一公有制条件下,只要存在着消费者主权及经济核算,就必然存在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商品经济的一系列范畴和规律,就必然存在而且发挥作用。受顾准的启发,孙冶方也于1956年在《经济研究》第6期发表《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一文,认为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也仍然是存在并发挥着调节生产的作用的,指出:“通过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的认识和计算来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规律的这个重大作用,——在我们社会主义经济中非但不应该受到排斥,而且应该受到更大重视。”

 

平心而论,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优先发展重工业,尽快建立国防工业体系,是有一定的现实必要性的。但由于中国的计划经济实践,使得资源配置及经济运行效率比较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不大,因此,当十年“文革”结束后,有关部门试图重新回到“文革”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中,通过“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来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时,遭到一些基层群众的抵制。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包干到户),不过是当时各地农村此落彼起的众多改革浪花中的一朵。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席卷中国农村,计划经济的农业农村基础被废弃,为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与农村的改革浪潮几乎同步,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试办出口特区;次年5月,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这成为了促使中国城市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催化剂。当然,最初广东、福建的领导提出设立“特区”,并非是否定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有意之笔,但在外部世界是市场经济大海的条件下,对外开放,必然向市场经济接轨;引进外资,就是请来了经济市场化的向导。向市场经济开放使特区经济迅速腾飞,推动了1984年开放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以及随后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措施。1992年,邓小平再次视察深圳、珠海等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彻底否定了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的传统教条,否定了对计划经济的传统价值判断。1992年10月,在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展开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为学术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供了宽松的政治环境,中国经济学家们因此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提供理论支持进行了大胆探索。他们立足于中国实际国情,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探索,得出了应当重视价值及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的丰硕成果,使得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有了理论支撑。它突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认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提出了计划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提出了所有制改革、价格双轨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促进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渐进过渡的可行政策措施。此后的思想解放,理论更新,更是对改革开放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纵观中国改革的整个历程,可以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每一次重大的推进,都与我们对现代经济科学认识的深化有关。经济学在中国市场制度建设中起了重要作用。


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呈现的是一种渐进式特征。尽管双轨制导致了计划内与计划外两轨之间的“寻租”“官倒”等腐败现象的产生,但是,双轨制符合转轨过程中人们知识更新的渐进特点。它实现了体制转换与人民群众知识更新的基本同步,保障了转轨的平稳进行。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实践及其理论总结对世界范围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


经济市场化决定性的转折点发生在1980年代后期,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同时,悄然改变了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变,是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关键。这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唯物史观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中的生动体现。他们用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人行为,使经济增长的大部分收入增量,转化为个人收入增量。他们的个人努力形成合力,一点一滴、一步一步地改变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使居民部门的收入占比上升,政府部门及企业部门的收入占比下降,国民经济剩余从政府部门所有为主逐步转为居民部门所有为主。这不仅打断了“国民经济剩余—财政收入增量为主—国有投资—国有企业—建立计划经济新基础”这一计划经济扩大再生产的链条,而且形成了“国民经济剩余—居民收入增量为主—银行储蓄—社会投资—多元所有制结构—市场经济新基础”这一市场经济扩大再生产的链条。国民储蓄从政府部门为主转为居民部门为主,标志着中国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从计划经济型转向了市场经济型,奠定了1992年中共中央决定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它使1990年代初短暂的计划经济回潮难以为继,使1994年开始的国有企业改制、国有经济配置领域的战略性调整、国家财税体制的大调整成为大势所趋。


1 1978—1994年国民收入最终分配格局的变化

数据来源:根据《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整理

20世纪80年代初启航的改革开放,虽然几经曲折,但仍势不可挡。到了世纪之交,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基本形成了商品市场、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所组成的市场体系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为主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体系,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奠定了体制基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第一次启动了以扩大内需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标志着中国社会总供需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有效供给不足转向了市场经济时代的有效需求不足。其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也标志着市场经济型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初步形成。

 

数百年的世界经济发展史证明,市场经济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说都还在不断发展之中。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需要秉持“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的理念,继续探索前行。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看,从地区市场到国内统一市场再到世界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市场广度与深度的扩大,总是不断地为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新的空间。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这是世界对中国二十年来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开放的高度肯定,也使中国有了在更大市场范围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及更多经济领域优化资源配置的机会。2000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7942元(959.4美元),位列世界第133位;加入世贸组织十年后,中国的人均GDP达到4550.4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之列;到了2018年,中国人均GDP为9770.85美元,在世界185个国家中排名68位。


市场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空间是全世界,必然对外开放,而计划经济只能在闭关锁国条件下运行,它即使可以实现资源配置最优,也只能是局部最优。局部最优永远小于等于(≤)全域最优。因此,坚定地走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的市场经济之路,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百年中国梦的唯一选择。


然而,从地区市场到国内统一市场再到世界市场,不仅是市场空间的拓展、资源优化配置领域的扩大,同时也是一个市场规则逐渐接轨、渐渐统一的过程。而融入世界,不能不了解世界经济的发展大势。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济全球化新特征是:国际经济联系从以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贸易,逐步向跨国公司直接、间接控制下的全球生产一体化发展。1985年以来,世界范围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公司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这是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配置生产力,实现生产环节在全球分散布局,对散布在全球的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控制的一个映射。这标志着社会生产力正在冲出民族国家的藩篱,逐步转化为全球一体化的生产力。它必然与民族国家、国内统一市场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管理体制发生矛盾。这个矛盾,从市场与组织的关系表现为:20世纪3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的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凯恩斯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以国内市场为活动领域的企业之间的平衡,被日益以全球为活动范围的市场力量打破了。全球化的市场力量以跨国公司为代表,对以凯恩斯需求管理为代表的民族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提出了四方面挑战:(1)全球化市场力量的发展使各国财政政策空间日益缩小,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不断减弱。(2)全球化市场力量的发展逐步剥夺了各国的货币政策自主权。(3)全球化的市场力量极大地限制了各国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政策空间。(4)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的产业结构政策、贸易政策趋于无效。由于任何时代的经济正常运行都是建立在与该时代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相适应的市场与组织关系的某种平衡基础上的,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往往体现为既有平衡的打破及随后新平衡的形成。因此,在市场与组织的关系中,市场主要体现为竞争,组织更多表现为协调。竞争激发创新精神,优胜劣汰激励人们打破既有的秩序与平衡,寻求新的发展空间。


近代世界经济史证明,市场经济在打破中世纪长期的经济停滞、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进步的同时,也迅速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激化了社会矛盾。然而,社会是一个分工合作体系,“由于社会合作,存在着一种利益一致,它使所有人有可能过一种比他们仅靠自己的努力独自生存所过的生活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人对由他们协力产生的较大利益怎样分配并不是无动于衷的(因为为了追求他们的目的,他们每个人都更喜欢较大的份额而非较小的份额),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利益的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之间进行选择,达到一种有关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这些所需要的原则就是社会正义的原则,它们提供了一种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办法,确定了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在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基本上是国家作为组织承担了在社会范围按一定原则分配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责任。因为,在一个有相互竞争、追求各自利益的国民组成的社会中,只有通过国家的权力垄断,才能有力地保障和平的共同生活,并从而实现社会进步。在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基本上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内统一市场出现、民族国家国民经济体系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并承担起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保障、公共物品提供和收入再分配功能,才使市场经济在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下得以正常发展。


然而,市场竞争所具有的活力使它从来不能始终局限于某种地域或现存的制度框架之内,正如它在数百年之前冲破了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和行会的限制一样。在19—20世纪之交,市场经济就企图冲破民族国家的限制,在全球范围实现自己。然而,它却导致了市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失衡,它是19—20世纪之交的经济全球化过程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所中断,并在随后数十年从开放退回闭关从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的原因之一。两次大战之间的经济大萧条,各国以邻为壑的关税壁垒战,使世界经济从走向经济全球化又退回到以民族国家疆域范围为主的相对隔绝的国民经济体系。这说明,当技术进步使市场力量有可能在全球范围配置生产力、创造更多的财富时,社会却不能提供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在利益创造与分配之间予以协调,建立新的平衡。各国各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争夺和剧烈冲突无法协调,最后只能导致开放向闭关的倒退。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经济的发展方向可以说是对两次大战以及两次大战之间各国经济政策实践反思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济全球化,更是战后国际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无独有偶,它再次体现为市场力量的创新冲破了既有的制度安排,打破了民族国家范围的市场与组织的平衡。人们不禁要问:它的发展前景如何?是否可能像上次经济全球化那样,再次爆发冲突,重新回到相对封闭的民族国家经济体系状态?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战后的世界经济发展实践都可以证明,退回闭关锁国不是一个好的政策选择。如果说,从19—20世纪之交建立在产业间分工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退回到闭关锁国的民族国家经济体系,已经导致了重大效率损失,那么,从目前建立在产业内分工、公司内贸易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倒退回去,不仅损失更大,而且其可能性也是值得考虑的。


从关贸总协定到世贸组织,是国际社会寻求与经济全球化现实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安排的一个缩影。从“临时适用”的协议,到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正式批准生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经济组织;从仅仅管辖部分货物贸易,到将货物、服务、知识产权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投资统一纳入管辖范围;从允许选择性参与协议,到必须“一揽子”接受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从仲裁的各方一致接受方能生效,到只有各方一致同意方能被否决,可以看出,国际社会在建立一个与全球化现实相适应的贸易政策框架,协调成员国间贸易政策,共同管理全球贸易上的共识和努力。它使贸易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比较有章可循的一个领域。


问题在于,仅有贸易制度的安排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国际化的最大区别,是贸易之外的国际经济联系的迅速发展,投资、生产、金融、就业、收入分配等领域的全球化,使过去国家所承担的大部分经济调控职能都出现了程度不等的问题。相应的政策、制度真空,必须在国际范围予以填补。显然,如此巨大的制度建设,没有各国政府的通力合作是不可能的。遗憾的是,至今各国政府的经济调控合作是有限的,无法满足经济全球化的组织协调、利益分配的需要。例如,关于抑制国际金融投机活动,只要各国共同对外汇交易征收1%的交易税,就可以基本抑制汇率投机而不影响正常——即为跨国投资和进出口所需的——外汇交易,而且使各国相对独立的货币政策成为可能。但是,却因各国政府的不合作而无法实行。国际经济制度创新合作的进展缓慢,与难以达成一个国际分工合作的利益与负担合理分配的共识有关。


应当承认,近二三十年来,国际社会在形成与市场力量的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组织与协调机制上,一直在探索和努力。这集中体现在,通过制度安排,协调各国财政货币政策的同时,超越边境政策思维,实现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运行机制的逐步统一,让市场力量在不同国度都面对相近的制度安排,从而无法在不同经济运行机制之间实现套利,以实现市场与组织之间新的平衡。经济运行机制的统一,当然离不开各国间的协调,但更重要的是机制与机制之间的市场竞争与优胜劣汰。因此,对于走向世界,寻求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而言,要跨越中等收入水平,尽快迈入高收入经济体之列,向发达经济体过渡,就要融入世界,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一个既要更好更充分地理解世界,也让世界更好更充分地理解中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组织、协调机制的建设,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出相应的贡献,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付诸实践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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