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生物谷被责令改正
5月24日,云南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谷”)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自2021年至2022年4月,生物谷未能保持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能有效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生物谷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提出改正要求。
云南证监局要求:
1.生物谷应当增强公众公司意识,保持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明确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
2.生物谷应加强《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明确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维持公司独立性,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2022年6月30日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支付对应的资金收益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利用关联关系造成公司损失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追究赔偿责任。
3.生物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生物谷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云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月20日,生物谷发布公告称,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生物谷称,控股股东金沙江承诺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支付对应的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对控股股东归还前述占用资金及支付对应的资金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开资料显示,生物谷是首批登陆北交所的81家企业之一,也是云南省首家登陆北交所的上市公司,由新三板精选层平移至北交所上市,主要从事以中成药为主的药品研产销,主导产品为灯盏生脉胶囊和灯盏细辛注射液。
今年4月,生物谷披露2021年年报,这是该公司登陆北交所后发布的第一份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亿元,同比增长25.45%,实现净利润8349万元,同比增长11.41%。两大主导产品为生物谷贡献了近98%的营收。2021年,灯盏生脉胶囊实现营收3.71亿元,灯盏细辛注射液实现营收1.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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