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三个儿女的夭折和母亲的去世,他终于变得木讷,他大约只是觉得苦 | 二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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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剧照 图源网络
吃饭时,常想起两个人
文/苦李我在家吃饭,特别是晚饭时,很容易想起我爷爷。饭菜稍微好一点,或者有不错的水果,就会想起他老人家。不知爷爷有没有吃过带鱼;他很可能只是听说过西瓜,却从来没有见过;他何曾吃过现在这么好的白米饭。
爷爷忠厚,勤劳,是改革开放前中国标本式的农民。积劳成疾,于1972年元月过世。
我从事脑力劳动,热量消耗有限,可是,晚上吃米饭,起码两小碗。临睡前往往还要弄点夜宵。
爷爷早上喝粥,中午米饭,晚上呢,还是粥。一年四季,基本就是这样。一个做繁重体力活的成年男子,根本就没有吃饱。可以说,爷爷长期处于饥饿和半饥饿状态。
爷爷抽旱烟。旱烟味道,比一般的香烟浓厚。有“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说法,注意,关键点是“饭后”。爷爷饥饿半饥饿,抽旱烟根本不可能有“赛过活神仙”的境界。
我一个教书的,晚上两碗米饭,尚且会饿。饿了挺难受。爷爷挑担的庄稼汉,喝点薄粥——有时简直能照出人影,反而不会饿?不可能。饿了怎么办?加餐不现实。只能忍。漫漫长夜,这种滋味很不是滋味。此种情况下,连做爱都不会是什么美妙的体验。
有时,爷爷会出街喝早茶。不经常,不定期。平时整天在村庄劳作。只有在买卖东西时,才会出街,顺便喝一次茶。比如,要卖点自家种的蒜,自己掘的笋,就可能起早出街。
手挎竹篮,或肩背篓箕。多半凌晨四点不到即出发。爷爷当然没有钟表,靠看星星或听鸡叫判断大致时间。
乡下土路,一旦下雨,总要泥泞许多天。好在有自己手工编制的草鞋。通常,爷爷赤脚草鞋。
如今,光污染司空见惯,伸手不见五指已成传说。以前的农村,真的有极暗的时候。什么都看不见的话,只能在黑暗中摸索。
家在县城北面帮岸头村坊,跟茶馆之间的直线距离是三公里。
途经三个小村庄。第一个叫箬帽汇,车家桥前面曲里拐弯,路旁阴森的桑树林里有好几个坟墩。小时候听我小姑姑讲过一个鬼故事。夜里两个赶路人,遇见一户人家亮着灯,里面有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其中一个赶路人见状,想进去旁观,被另一个拉住。次日天亮后返回,又经过那里,哪有什么人家,只看见一座高大的坟墓。听这个故事时,我把地点假想成箬帽汇那片桑树林。不过我爷爷无所畏惧,他是亲眼见过“鬼火”的人,当然,其实是磷火。“人的骨头里含有磷元素,尸体腐烂后会生成磷化氢,其燃点很低,可以自燃,人走路会带动它在后面移动”,百度百科是这么科普的。
走过滑塌桥——大概桥面石有点光滑,踏在上面容易打滑,确实,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小学生滑落河里淹死——来到第二个小村坊绍家里。那里有我的两位小学同班同学,都英年亡故,令人扼腕,我一度怀疑风水不好。
接下来是第三个村子胡家庙。爷爷的大女儿嫁到这里相夫教子,是爷爷离世以后的事。爷爷从未来女婿家的房子旁边走过,毫无反应,他当然无法预知未来。
来到北门吊桥。自从县城解放,那座能拉起、放落的吊桥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后来被拆掉。北门吊桥四个字,变成只是一个名不副实的小地名。
走过陶医师的剃头店。小时候不明白,理发师为啥叫医师。许多年后才知道,原来人家的名字是陶有世,是人们叫岔了。我读四年级时,陶医师征求我爷爷意见后,干净利落给我剃了个和尚头,也就是光头,第二天进教室,同学们哄堂大笑。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祖孙俩,一个不善言辞,一个胆小老实。
摸进城里的爷爷,在鱼行街北侧的茶馆找个靠边的位置朝外坐定,喝茶的同时,把准备出售的蒜苗啊鞭笋什么的摆在脚跟前的地上。爷爷脚上的草鞋,里外都有烂泥。
说是茶馆,其实只是几块水泥板和几张小破桌,上面好歹有个顶,不会漏雨而已,四面无遮无拦,挡不了风。茶叶也可以自己带来,只出点加工费,这样比较便宜,不过贫寒的爷爷平日里不见得有茶叶可以带来。
喝茶跟抽烟一样,在酒饱饭足之后,味道才好。比如一碗羊肉面落肚,然后端起一壶浓茶,那味道肯定不会差。可怜此时的爷爷,肚皮是瘪的,空空如也。岂止此时,上一天晚上只喝了点薄粥,上半夜就饿得不行。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喝早茶的,大多是附近的农民,聊的也基本是田畈里的农事。爷爷老实巴交,沉默寡言,我猜想,多数时候,他只是个倾听者。
喝茶只持续个把钟头。之后,爷爷匆匆离去。他要在生产队出工之前赶回。到家胡乱喝点粥,然后就去干农活。
有一年的大年初一,在茶馆喝茶的爷爷不但自带茶叶,还拿得出香烟。后村一个有国外亲戚的知青送给爷爷长子几张侨汇票,长子掏钱去百货商店专柜买了一罐茶叶,那是供出口,卖给外国人的。此前长子去上海岳母家做客,顺便买回几包阿尔巴尼亚香烟,跟国内的雄狮牌相当,很便宜。那天的爷爷特别有面子,你想,一个捏铁耙柄的乡下人,茶叶居然是出口的,香烟居然是进口的。那天豪迈坐在茶馆,是平凡的爷爷人生中难得的高光时刻。爷爷是个要面子的人。当初划分阶级成分,自报公议,他报了个中农,怕低了失面子,结果,贫穷的我家,成分竟然不是贫农,而是仅次于富农的中农,要知道,富农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子女属于“黑五类”,处处遭到歧视。
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业余时间,年轻人喜欢打游戏,或者去旅游,起到调节作用。我爷爷目不识丁,面朝黄土背朝天,好像没啥爱好,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偶尔的喝茶,对爷爷来说,就是打游戏,就是去旅游,虽然饿着肚子,多少能调节一下贫苦的生活。所以,没有条件创造条件,隔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最好去喝一次早茶,哪怕刮风下雨,哪怕天寒地冻。
上面说到的长子,其实是次子,就是我父亲。爷爷的长子,两岁那年夭折。另外有个儿子,十二岁时在河边汏猪草,溺水而亡。爷爷的母亲是饿死的,同时期饿死的,还有爷爷的一个出生才六个月的女儿。以上四个亲人弃他而去,除了长子夭折发生在四十年代,其余的,是五六十年代的事。一个淳朴憨厚的农民,不断遭受打击,他逐渐变得比较内向甚至有点木讷,是十分正常的事。正像鲁迅笔下的闰土:“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地吸烟了。”
大姑姑告诉我,当时家里其实有点希望那个半岁的小女孩饿死,大家心照不宣。绝对不是家人心肠不好。她是一对双胞胎女婴中的一个,那是有农民吃水草啃树皮的年代,那是1961年早春青黄不接的时候,一个家庭要同时养活两个新生儿,不现实。实在没有办法,与其夭折一双,不如保住一个。艰难保住的那个,就是我的小姑姑。
我父亲中专学历,是将近五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据他说,在西隔壁郑家浜做上门女婿的我爷爷的一个亲弟弟,实际也是饿死的,才四十出头。
当年,农民除了交公粮(即交税),还必须把额定的余粮低价卖给国家,年成不好的时候,有可能影响到口粮,造成种田人吃不饱肚皮。农民不只不能自由迁徙,去外地和住旅馆必须持有大队的证明。严格的粮食制度和户籍制度,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难怪我的一个老年朋友认为,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农民,其实是农奴。
八一电影制片厂1958年拍摄过一部《金铃传》,农民们天不亮就摸黑出工,如此辛苦,多少不够人性,但影片里摸黑出工的场景一再出现,分明是正面弘扬的。李兰英和大金子是两个青年女农民,她们萌生去城里找工作的想法,无可非议,竟然遭村民集体批判:“在大家的帮助下,心怀惭愧的兰英逐渐认识了自己思想上的错误。”当时主流社会倡导的,说得通俗一点,农民就该吃苦耐劳,一辈子老老实实,在田间地头务农。
电视剧《平凡的世界》里,农村青年孙少平,1977年瞒着家人,去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漂泊半年,这是编剧的想当然,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没有告诉家里,也就意味着孙少平没有带粮食或粮票,那么,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小伙子吃什么?那个年代,光有钞票,没有粮票,是买不来米饭或面食的。当然,在地下黑市或许能高价弄到粮食,可是,孙少平家境贫寒,他揽工挣的钱十分有限,买黑市粮完全不符合情理。退一步说,即便解决了吃的问题,还有住的问题,少平好像并不持有公家开具的证明,要做到长期在外而不被革命群众和有关部门发现,难度很高。
少平的哥哥孙少安,多好的一个后生,有想法,能吃苦,可是,无论怎样用心,任他怎么能干,都没辙。这是当时僵化落后的政策造成的。连承包都不被允许,少安还能咋办?一个不当心,就被定性为“搞资本主义”,被批斗。似这般,即便守着金饭碗,也只能去讨饭。
我爷爷也一样,生不逢时。再勤劳,也难以摆脱饥饿和半饥饿状态。“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这是古代黎民百姓的诗和远方。遗憾的是,两千三百年后,在我爷爷这里,它依然是诗和远方。
我爷爷,一个最底层的农民,身后居然也留下若干“名言”。
其一:“做乡下人,还不如在西湖边讨饭。”只有饱尝农民之苦,才会说出这样极端的话。
爷爷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出远门,是和干练的奶奶去了一趟省城。节俭的他俩没有舍得住旅馆,而是开开心心,跟萍水相逢的一对农村夫妇结伴,在西湖边的椅子上露宿。“做乡下人,还不如在西湖边讨饭”,就是那次被西湖美景惊到时的感慨。
其二:“前半世诚实,后半世靠骗,也有饭吃;前半世骗人,后半世诚实,唔人相信伊。”这是有道理的,人们认识事物,往往先入为主。基于这样的认识,爷爷总是与人为善,诚信坦荡。
1963年,一对小夫妻为国家挑重担,下放到我们村上。男的叫小蒋,女的是小杨。城里人不会做农活,有些人习惯性欺生。我爷爷伸出援手,手把手教小蒋。小蒋名树松,不识稗草,我爷爷中午休息时间相帮他拔。初来乍到的他俩住在河边一间危房,淫雨霏霏,多处破漏,小屋随时可能倒塌。小杨抱着出生十个月的女儿,缩在屋角,一筹莫展。我爷爷的两个儿子——买过阿尔巴尼亚香烟的福钿和不久后入赘县城南门外一户农家的福清,赶紧把一家三口接到我家,此后个把月,两家在一只镬子吃饭。第二年,小杨生了个儿子,月子里,母子俩都是我奶奶照顾。患难中的友谊最宝贵,整整六十年过去了,蒋家和李家,两个没有姻亲关系的家庭,仍旧俨然至亲。
爷爷话不多,我又年幼,亲耳听到并且真真切切记得的他说的话,只有一句。廊屋下,矮凳上,爷爷赤膊坐着,我一只小手在他酱色的背脊搔痒,爷爷舒服极了,微笑着感叹:“比吃肉和顺!”
爷爷只活到五十六岁,实际上还是中年。
荒唐年代,不乏匪夷所思的规定。当时丧事竟不允许穿白(方言叫“着白”)。但送爷爷到我家北面金山冈土葬时,亲人们个个白衣裳。巧的是,就在几天前,毛主席临时决定参加陈毅元帅追悼会,睡袍没换就直接去了,而那件睡袍,是白色的。伟大领袖已然示范,小老百姓有样学样。
1957年,有个文化人因言获罪,被打成右派,此后近十年间,备受侮辱。我曾想像他在单位食堂买饭用餐的情形。民以食为天,要活命,必须进食。那个年代,不可能经常去外面买来吃。还得在食堂解决。当时的食堂,一般也就一个菜,没有选择的余地,米饭则凭饭票购买。已然被当成异类,人人可以对他践踏,彼时彼地,饭菜虽是买的,跟嗟来之食也没有什么两样。
士可杀,不可辱。据说后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是1966年初秋,估计是绝望了,也实在没有活路,就找个僻静的地段投河自尽,或者悄悄死在了荒山里,那个年头极乱,没人发现是有可能的。
时下流行工作餐,菜品丰富,有的采取自助的方式,环境和氛围颇讲究,岂是五六十年代能比。我在单位食堂吃中饭,有时会想起这个储姓右派。
没有人知道,默默用餐的我,不经意间,于某个瞬间,又一次想起那个人,那个将近六十年前就凄惨离世的知识分子。
不由得寻思:一个人,作为天地间曾经的存在,怎样才算死了,怎样才算彻底意义上的死亡?
看到过一个说法,一个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物理死亡,即你的心跳停止,大脑死亡。第二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你名字的人也走了,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你来过这个世界。第三次是关于你的一切记载、记录全部消失,整个世界再也找不到一丁点你来过的痕迹。不完成这三次死,算不得彻底死亡。
这么说来,那个储姓右派肯定没有完全死,如蝼蚁般的我爷爷,也没有。
爷爷大约一辈子没有吃过牛肉,没有吃过鹅肉。大概率没有吃过肉丝面。也没有吃过番茄。有没有尝到过苹果的滋味,也是一个悬案。香蕉是后来才渐渐多起来的,我爷爷自然闻所未闻……
李明全,我的爷爷,不会那么容易完全死亡,老人家距离彻底的死,尚早。他的孙子还时常想起他,还在写长文深情怀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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