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inTech到RegTech:欧洲国家如何通过监管应对金融科技的发展
尽管科技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但金融科技还没有一个全球性的监管方法。相反,国家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为金融科技创建一个监管框架。《从金融科技到监管科技:欧洲国家如何通过监管应对金融科技的发展》(From FinTech to RegTech: How have European countries respond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FinTech through regulation?)一文梳理了金融科技的演变与表现形式,以及金融科技监管的风险与挑战,并主要研究英国、德国和塞浦路斯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对策。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微信ID:ruc_fintech)对文章核心内容进行了编译。
作者 | Anthousa Agathokleous
编译 | 崔雨晴
来源 |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金融科技:演进与创新
今天的金融科技行业是过去技术创新与金融纠缠的历史发展的结果,从复式记账,到现代支付系统,再到最近的零售金融产品,FinTech改变了金融服务领域的许多领域,为消费者、服务提供商和监管机构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实现了金融服务的自动化和分散化,并使新参与者得以进入。但最重要的是,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出现给市场监管机构带来了最新的风险平衡。
在监管监测、报告与合规的背景下,技术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监管本身,即所谓的RegTech——“监管科技”的诞生。该术语最早出现于2016年底,指的是将技术应用于监管流程的公司或方案。RegTech生动地说明了金融服务业如何拥抱技术创新,以方便快捷地配置报告和执行技术解决方案,从而提高服务提供的效率,并使监管管理和合规的方式更加清晰和高效。在监管中使用技术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因为许多金融科技创新没有被传统金融监管注意,如了解客户要求,这些要求对于银行识别客户身份和实现高质量的客户盈利至关重要。
金融监管与金融科技监管
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业有许多好处: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好的针对性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信贷渠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本效率,增强银行的经营承受能力。与此同时,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在贷款、支付、保险和交易等许多金融服务领域增加了竞争和多样性,从而形成了更具弹性的金融体系,以及更具包容性、开放性和民主化的金融业。
然而,金融科技也引发了诸多风险和金融稳定担忧。其中最重要的风险之一就是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监管风险。FinTech的快速发展意味着大多数技术公司、产品和服务不受大多数监管或合规要求的约束,因而需要重新考虑金融框架以涵盖以前未知的概念,如数据主权和算法监管。由于监管是一个基于事实的“试错规则制定过程”,金融科技监管迄今为止都是事后且缓慢的,使得目前的监管格局极不确定。
目前金融科技发展的最大障碍显然是监管挑战。监管机构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即在不扼杀创新的前提下,提高金融体系的弹性,限制金融科技风险,这一艰巨任务基本上是在未规划的水域中航行。尽管科技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但金融科技还没有一个全球性的监管方法。相反,国家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为金融科技创建一个监管框架,具体做法有:主动、被动和限制。
总体而言,监管机构迄今为止一直相对公正,采取的是“观望”的做法,但一些司法管辖区的情况比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情况更为严重,尤其是美国。美国一直在对金融科技采取限制性措施,不过只是在必要时偶尔出台监管措施,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直到最近证交会才开始公开讨论这一问题。
相比之下,中国和欧盟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反而更加活跃。中国是全球领先的金融科技中心之一,一直奉行“自由放任”的做法,只在金融科技创新全面发展后才出台监管措施。中国监管机构在2015年年中改变了做法,此后专注于实施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以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和增长,同时不断审查和加强监管,以应对出现的风险。
同样,欧盟也采取了技术中立、积极的金融科技监管方式鼓励增长。欧盟委员会明确宣布,建立一个包含金融科技并支持数字网络和创新业务投资的数字单一市场是其未来战略的关键,欧盟已经为此预留了资金。欧盟委员会的方法是技术中立、比例和市场完整性,其最近的金融科技行动计划对创建数字单一市场和制定欧盟金融科技政策方法至关重要。该行动计划规定了旨在支持创新和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吸收、积极应对潜在风险和挑战以及提高网络安全的步骤。这些举措是一致的,突出了欧盟监管框架的可取特征:金融创新、高水平的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增强的弹性和金融体系的完整性。
欧洲国家如何通过监管应对金融科技的发展
如上所述,尽管欧盟层面有针对性的监管行动或改革是有限的,但欧盟在金融科技和创新方面大多持积极态度。考虑到欧盟范围内监管的缓慢出台,欧盟成员国各自尝试在各自的金融科技行业和监管机构的授权范围内监管金融科技。监管机构的任务可能因辖区而异,但市场诚信、金融稳定、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是共同目标。
大多数欧洲国家都集体支持金融科技,但它们选择的监管方式因国而异。本文主要研究英国、德国和塞浦路斯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对策。选择这些特定国家的理由在于它们对金融科技监管框架的不同做法: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说明了金融科技监管的积极做法。在塞浦路斯,其金融监管机构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基本上接受了金融科技,但在接受金融科技和进行监管方面相当缓慢,这主要是由于行业和经济规模较小,以及在该领域的专业知识有限。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历来对金融科技采取被动态度,直到最近才开始采取更为积极的姿态,尽管不如FCA的做法那么积极。
塞浦路斯金融科技公司在过去五年中才在塞浦路斯大力发展,该国已经在接触RegTech。2018年危机繁重的监管要求促使学术机构和技术协会开展前沿研究,探讨如何应用技术促进监管合规。MAP FinTech是RegTech现象的一个生动例证,它是一家领先的公司,专门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的监管报告需求。此外,一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其首创的数字版股票证书在RegTech创新中处于领先地位,股票证书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区块链进行验证。
在德国,RegTech帮助监管机构和银行超越了危机后监管浪潮带来的持续挑战和成本,并管理了他们接收和处理的大量数据。RegTech是金融行业中一个极具吸引力的细分市场,未来它将不断扩大,而FinTech活动的重点预计将转向RegTech和FinTech-RegTech协作商业模式。
而英国在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部门广泛地将金融危机的“技术”定义为“促进金融危机后的技术交付”,这在金融监管领域被定义为前所未有的。自2015年征求意见以来,FCA一直在探索如何支持RegTech的采用和扩展,使用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来实施更高效、成本更低、自动化的监管合规程序,并将手动报告规则转换为“机器可以直接解释和执行”的规则。
结论
本文研究了金融科技的演变和表现形式,金融科技监管的潜在风险,以及金融科技监管面临的挑战。欧盟已经解决了具体的金融科技风险,但没有一个完整的欧盟范围内的监管框架,这就是为什么个别成员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反应至关重要。更具体地说,英国、德国和塞浦路斯如何通过监管应对金融科技的持续增长。这些国家的反应速度和监管密度各不相同,监管途径也各不相同。
那么,我们应该期待什么?首先,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需要相应的监管技术发展;监管机构利用技术随时间变化的方式,以及他们对技术的理解以及利用技术进行财务监控和合规的能力。主要在英国,但也在德国和塞浦路斯,监管科技已成长为一个有前途的金融科技元素,并将继续增长。
其次,不应忽视英国脱欧等当前事件的深远影响:围绕英国脱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提升对其他州金融科技中心的吸引力。这一点已经很明显,金融机构已经宣布将业务转移到德国和其他国家。不受欧盟强制性要求的约束,英国监管机构有很大的分歧空间,但他们明确表示,他们不会偏离欧盟监管标准。在任何情况下,包括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和加拿大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在内的各成员国金融机构都已与英国金融监管局(FCA)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以期在英国脱欧后,协调各自的做法,并在金融监管领域保持有效的信息交流。
第三,我们预计未来的金融监管将激励企业向监管机构提供信息,并鼓励监管机构和创新者之间的合作。监管当局应保持警惕,对变化持开放态度,确保系统性风险得到控制,同时应鼓励金融服务部门进行创新和试验。最后,预计监管机构将合作设计欧盟和全球层面的全面监管。
很难想象金融科技/监管科技的变革浪潮将朝着什么方向发展,但欧洲国家通过一系列监管举措对金融科技做出的反应无疑是未来的一个积极迹象。监管者避免了鲁莽、仓促的行动和监管惯性,而是专注于获取专业知识和参与创新——这是摆脱传统监管方法的关键,并接受金融科技要求的主动、灵活和响应监管。建立一个拥有严格监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完全数字化网络无疑需要时间。欧洲金融科技生态系统的未来如何还有待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金融科技将改变金融服务业,从而改变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金融服务业的监管方式。
以下为部分报告截图
……
获取完整论文,
请后台回复“欧洲监管”
获取下载链接
END
编译/崔雨晴
排版/钱家彦
责编/张谦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