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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 | 朱熹《诗集传序》论说

张辉 古典学研究 2019-04-15

编者按:原文刊于《文艺理论研究》,2013年,第2期。感谢张辉老师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推送。





  朱熹(1130-1200)的《诗集传》,作为一位划时代的理学家所集注的《诗经》读本,无论在《诗经》学史还是整个文学史和思想史上,都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该书至少通行八百年,由于它的压倒性影响,明清时代甚至已经到了一般读者不知有汉、唐版本的程度。

  不过,多少具有几分反讽意味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事实上已并不完全确知今本《诗集传》究竟成于何年何月;所能确定的只是,今本——四部丛刊的二十卷通行本——与一般认为完成于宋淳熙四年(1177年)丁酉的初本[1]有很大差异。至少,直到绍熙五年(1194年),六十五岁的晦庵先生还在修改他的这部重要著述。

  朱子是基于什么原因、并依据什么原则从事修改工作?他是否既修改自身,也修改前人的观念?这些修改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表明了诗经解释史所发生的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又如何折射了中国主流文学和思想观念的嬗变?


朱熹(1130-1200)

  

  朱熹的孙子朱鉴在所编辑的《诗传遗说》卷二《诗集传序》下所做的一个简短说明,一直是人们了解朱子思想变化历程的一个重要证据:“《诗传》旧序,此乃先生丁酉岁用《小序》解《诗》时所作。后乃尽去《小序》”。按照朱鉴的这一说法,朱子诗经学的最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存序”和“废序”这个关节点上,或者说集中表现在对毛序乃至整个汉代《诗》学的态度上。这与现代学人的观念可以互相参照,比如郑振铎就认为“(《诗集传》)此书为攻击《毛诗序》的最重要著作”[2],因而在诗经解释史上具有分水岭的意义。

  但是,倘若答案如此简单,则似乎《诗集传序》在今本《诗集传》中的存留就应该打上一个问号。至少我们要问:如果后期朱熹从根本上否定了前期朱熹,在《诗集传》中还有理由保留旧序吗?这是后人的僭越之举,还是另有其合理性?

  有一点应该是清楚的,即,今本所依然保留的所谓“旧序”,事实上并非特别为《诗集传》所作,而恰恰是朱熹的旧有之作。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有过下述判断:


  此序乃是其(辉按:指朱熹)早年作主《毛序》之《诗集解》之序,而非其后来作黜《毛序》之《诗集传》之序。《诗传遗说》编于端平二年(辉按:即公元1235年),既云“遗说”,乃是搜辑朱熹《文集》、《语类》中论诗之语编成,而凡《诗集传》中说均不录;朱鉴既将此序亦采入《遗说》,足证至端平二年此序尚不在《诗集传》中,其原为《诗集解》之序显然可见。朱熹乃是在是年序定《诗集解》以后开始作《诗集传》的。[3]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束景南的考断,朱熹先后对草成于隆兴元年(1163年)的《诗集解》做过三次修改。第二次修改是乾道九年(1165年);而第三次则修改于淳熙四年(1177),是年乃为《诗集解序》——也即后来《诗集传》所用的“旧序”——的“序定之年”。束景南的上述论断,不仅告诉我们《诗集传》与《诗集解》的内在联系——甚至是承继关系,而且提醒我们不要忽视《诗集传序》事实上乃是朱熹长期研究和解读《诗经》的成果,而并非率尔成章之作。尽管直到端平二年(1235年)的《诗集传》版本中,还没有收入今本中的《诗集传序》,但此序的形成,无疑是朱熹长期修正自己《诗》学观点所做出的重要总结,是某种转折的标志。因此,将之置于《诗集传》之首,并不能简单视为权宜之计。或如钱穆所言,这样做至少“似亦无伤”。

  当然,我们今天已无从知道朱子的原始想法。目前的材料也只能证明,《诗集传序》置于今本《诗集传》之首,更有可能是后代编者而非朱熹本人所为。但恰恰是由于《诗集传序》这一文本在时间上的承继性和过渡性特征,它无形中提示我们需要将“存序”甚至“宗序”时期的朱熹与“去序”或“疑序”时期的朱熹联系起来,使我们看到转变中的朱熹,也使我们看到转变中的诗经学史



  甚至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将《诗集传序》作为一个参照,透过它反观《诗大序》和《小序》,反观《朱子语类》中的相关论《诗》段落。这样做,将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篇重要文献本身,而且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宋儒在诗之本质、诗教等问题上与汉儒的对话关系,并间接从其中看到现代诗经学的某些遥远的雏形,从而回顾和反思对民族之书——《诗经》所做文学的与政治的解释,究竟给我们什么重要启示。




  我们今天所读到的《诗集传序》,主要涉及下列四个问题。其一,“诗何为而作?”对此,朱熹的回答是: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 。夫既有欲矣, 则不能无思。 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於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音奏)而不能已焉。 此诗之所以作也。


  其二,何谓诗教?对此的回答,与“人心”有关:


  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於言之余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昔周盛之时, 上自郊庙朝廷而下达於乡党闾巷,其言粹然而不出於正者,圣人固已协之声律,而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化天下。至於列国之诗,则天子巡狩,亦必陈而观之,以行黜陟之典。降自昭穆而后,寖以陵夷。至於东迁,而遂废不讲矣。孔子生於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劝黜陟之政,於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正虽不足以行於一时,而其教实被於万世,是则诗之所以为教者然也。


  其三,为什么有风雅颂之别,具体是什么含义?朱熹的划分如下:


  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於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惟周南昭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於言者,乐而不过於淫,哀而不及於伤,是以而篇独为风诗之正经。自邶而下、则其国之治乱不同,人之贤否亦异,其所感而发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齐,而所谓先王之风者,於此焉变矣。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师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至於雅之变者、亦皆一时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而圣人取之、其忠厚侧怛之心,陈善之意、尤非后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於天下,天道备於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


  最后一个问题,与“如何学《诗》”相关。朱熹自有一套属于理学家的答案:


  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於雅以大其规,和之於颂以要其止,此学诗之大旨也。於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性情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亦不待他求而得之於此矣。


  细读朱熹的这则序言,我们首先看到的是朱子在整体上与诗经学传统的继承关系,而非后人所描述的戏剧性断裂。

  对照《诗大序》,这一判断不难得到证实。比如,对于“诗何为而作”的回答,朱子从性、欲到思、言、音一路讲来,其中的后半部分很自然地就会让我们想到《毛诗序》中让人耳熟能详的段落,“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中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指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夸张一点说,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朱熹这里是在用自己的话部分重述《诗大序》的相关内容

  至于诗教部分,其核心内容也与《诗大序》中“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的观念有异曲同工之处。因为将《诗》“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从而达到“化成天下”的目的,是儒家诗学的共同目标,朱熹只是加以进一步发挥而已。在“阐诗学,陈治道(钱穆语)”上,《诗集传序》与《诗大序》不仅没有分歧,而且是完全一致的。当然,朱熹还强调了孔子删诗的独特意义。只是朱子这里所说的“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多少有几分夫子自道的意味,我们不妨看成是晦翁在对自己所从事的经典整理和阐述工作做出必要的说明。如果说孔子确实获得了“其正虽不足以行於一时,而其教实被於万世”的“哀荣”,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朱子自忖与孔子政治境遇相似而同样具有远大抱负,这是在借对孔子的赞美,表达对自我的期许?而说到对“二南”的重视,说到对《诗》“发乎情止乎礼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强调,说到正风、正雅、变风、变雅的区分……所有这一切,朱子事实上也更多地是再次申述《诗大序》的观念。从一定意义上,他注重的是“照着讲”,而非“接着讲”。


  

  但,同样应该看到的是,上面这些,还只是问题的一面。尽管此序作于朱熹依然基本“遵《小序》”的时期,但毕竟其思想已经发生了重要改变,已经处于从“遵序”到“疑序”的转折关口。因此,细致的读者会发现,在这些看似一无改变的外表下,朱子做了至少两个方面的重要调整。

  首先,整个《诗集传序》的起点,并不像《诗大序》那样是“风教”,而是“天之性”和“性之欲”。先天的、本然的“性”和“欲”,而非后天的、社会化的“教”与“化”成为朱熹《诗集传》甚至整个《诗》学第一义的存在。讨论了“性”与“欲”之后,才提出了“然则其所以教者何也?”的问题。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诗大序》解释“诗六义”中的“风”时,强调的是“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化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而《诗集传》一开篇解释“风”时,则直接道出了风诗的特质:“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考其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

  无疑,《诗集传》与《诗大序》一样,也强调了“风”所具有的孔颖达《毛诗正义》所谓“风化、风刺”的意义。但正如钱锺书在《管锥编》中所云,风,事实上兼有“风谣”与“风教”两义。[4]因此,我们可以说,《诗大序》更侧重的是孔疏中对风的解释,也即风的“风教”的一面,即“风训讽也,教也。讽为微加晓告,教谓殷勤诲示。讽之与教,始末之异名耳”这层意思。而与之相对照,朱熹首先关注的则已经是风诗的“风谣”特征。这已经与现代意义上对《诗经》十五国风的界定遥相呼应了:《诗》由经到文学的转变于此已见端倪。


  

  与上述将“性”与“欲”无声地置于“风”与“教”之前相联系,朱熹在《诗集传》中所做的另一个重要的微妙调整,是将“理”的概念引入对“经”的解释中。“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被于上,而无一理不之具也。”而与“理”的引入相呼应,朱熹思想中的另一组核心范畴 “修齐治平”也出现在了《诗集传序》中:“於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性情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亦不待他求而得之於此矣。

  将朱熹所做的两个调整联系起来看,也许才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对于人的自然本性的肯定,是以这种自然本性具有在教化的作用下“得性情之正”为前提的。诗教的指归正在于,激发人“察之性情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从而达到“无一理不之具”的境界

  如果将朱熹上述调整放在整个思想史的背景上来重新加以审视,我们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朱子借助诗经解释进行了一次理学或四书之学对经学的重要改造。尽管这种改造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的,但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其中所蕴含的双重意义其一,如上所说,努力摆脱诗经汉学的巨大影响,诗的“风谣”特征得到了重视,而这必然对《诗经》中具体诗篇的解释本身带来决定性改变;其二,诗不仅是社会的、政治的、教化的产物或工具,而且与个人性情的正邪直接相关。换言之,诗不仅指向政教、指向宫闱、指向王朝更替,也指向个人的“性”和“欲”。只是,在“思无邪”思想指导下,性情之正必须压倒性情之邪,诗的政治伦理意义,也并不应该因为对个人性情的肯定而付之阙如 




  《诗集传序》所做出的上述重要思想调整,显然在对《诗经》的整体解释上有看似平常却奇崛的实质性突破。通过此,朱子甚至在宏观上完成了《诗集传序》与《诗大序》的某种协调,并形成了自己比较系统的《诗经》学观念。在基本理清朱子与《诗大序》关系的基础上,这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考察,朱子《诗经》学思想与《小序》的关联。

  无可否认,《诗集解》的修订过程,就是朱熹逐步从宗《小序》到疑《小序》的过程,而《诗集传》则很可能就是这个过程的最终产物。但是否如朱鉴所说,朱子后期走向了“尽去《小序》”的极端,我们似不宜贸然做出结论。有学者认为,朱熹对《小序》的态度,是“有取有舍,既不曲从,也不尽废”,应该是比较公允的判断。[5]


 

  就我们所讨论的问题而言,值得重视的是,正是在这样对《小序》“有取有舍”的过程中,朱熹《诗集传序》所体现的基本思想观念也逐步开始成形。换言之,正像《大序》、《小序》无法机械分开一样,朱熹对《小序》所采取的遵从或否定态度,也并不是孤立的,它与朱子对《大序》的认识相关,也与他《诗经》学的整体观念相关。

  兹举几个朱熹表达对《小序》看法的例子。首先是两段从整体上否定《小序》的话


  某自二十岁时读《诗》,便觉《小序》无意义。及去了《小序》,只玩味诗词,却又觉得道理贯彻。当初亦曾质问诸乡先生,皆云“《序》不可废”,而某之疑终不能解。后到三十岁,断然知《小序》之出于汉儒所作,其为谬戾,有不可胜言(《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78页)。[6]


  《诗序》全不可信。如何定指是美刺那人?诗人亦有意思偶然而作者。又,其《序》与诗全不相合,诗词理甚顺,平易易看,不如《序》云。(《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74页)


  也有结合具体作品做出分析的,如:


  《小序》极有难晓处,多是附会。如《鱼藻》诗,见有“王在镐”之言,以为君子思古之武王,似此类极多。(《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75页)


  《诗序》实不足信。向见郑渔仲有《辩诗妄》,力诋《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后来子细看一两篇,因质之《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因是看到《行苇》、《宾之初筵》、《抑》数篇,《序》与诗全部相似,以此看其他诗《序》,其不足信者煞多。(《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76页)


  因论《诗》,历言《小序》大无义理,皆是是后人杜撰,先后增益凑合而成。多久诗中采摭言语,更不能发明《诗》之大旨。才见有“汉之广矣”之句,便以为德广所及;才见有“命彼后车”之言,便以为不能饮食教载。《行苇》之《序》,但见“牛羊勿践”,便谓“仁及草木”;但见“戚戚兄弟”,便为“亲睦九族”……随文生意,无复理论。(《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75页)


  关于如何看待《小序》,朱熹还回忆了自己与吕祖谦的一段争论,从中可以进一步看出他主张“去《序》”的根本原因


  某云:“无证而可疑者,是当阙之。不可据《序》做证。”渠又云:“只此《序》便是证。”某因云:“今人不以诗说诗,却以《序》解诗,是以委曲牵合,必欲如序者之意,宁失诗人之本意不恤也。此是《序》者大害处。”(《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77页)


  上述数则引文,看似孤立的个案,却透露了朱熹《诗经》学的整体观念。甚至,我们可以看到,其中与《诗集传序》的某些对话关系。

  与《诗集传序》中回答“诗何为而作?”这个问题时朱熹从人性之本然出发的思想路线完全一致,在对《诗经》读解中,朱熹也期望回到诗作本身,做到“以诗说诗”,而非“以《序》解诗”。就是说,不被汉儒的观念遮蔽对《诗》本身的认识,从而失去“诗人的本意”;也不曲意附会、牵合《小序》的意思,削足适履。至于汉儒无论是在《大序》、《小序》中所道出的正确观念或解诗的细节,则不妨采而信之。




  正是在“以诗说诗”、回到诗作本身的观念引导下,朱熹以为:“学者当兴于诗,须先去了《小序》,只将本文熟读玩味。(《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85页)”

  这里所说的“只将本文熟读玩味”,宜与《诗集传序》最后部分回答“其学之也当奈何”的段落对读。关于“学诗之大旨”,朱熹一方面对严格依循《诗》本身的特点提出要求——“本之二南”、“参之列国”、“正之于雅”、“和之于颂”;另一方面,也从“章句”、“训诂”、“讽詠”、“涵濡”等方面概括地提出了理解和解释的方法。

  章句和训诂当然是理解任何古典经典的前提,而讽詠和涵濡则显然更加切近《诗》之为诗的本质特征。

  特别是“涵濡”一词,朱子间以“涵泳”一词代替,曾在多个地方以不同方式表达,应该说并不是《诗集传序》中独有的概念,它显然与朱子整个《诗》学思想一脉相承。

  比如,《朱子语类》中记录了这么一段对答:


  问:“看诗如何?”曰:“方看得《关雎》一篇,为有疑处。”曰:“未要去讨疑处。只熟看某注得训诂字字分明,便却玩索涵泳,方有所得。若便要立议论,往往里面曲折其实未晓,只仿佛见得,便自虚说耳,恐不济事。”(《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88页)


  这段话中,“玩索涵泳”的意思,又在另两处出现:


  读《诗》之法,只是熟读涵味,自然和气从胸中流出,其妙处不可得而言。不待安排措置,务自立说,只恁平读着,意思自足。(《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68页)


  问学者诵《诗》,每篇诵得几遍?曰:“也不曾记。只觉得熟便止。”曰:“便是不得。须是熟读了,文义都晓得了,涵泳读得百来遍,方见得那好处。那好处方出,方见得精怪……须是杀了那走作的心,方可读书。”(《朱子语类》卷第八十,第2087页)


  《朱子语类》和《朱子文集》中,类似的说法亦复不少。表面看来,朱子这里不过是在讨论读书法或读《诗》法,但其中蕴含的意思却是很清楚的。是《诗》的本文而非汉儒的《小序》乃是涵濡、讽诵的对象。正是在对熟读玩味本文之滋味的基础上,人们才能见出义理,而不是相反。本文即诗本身才是意义的直接来源。

  从这个意义上看,《诗集传序》对《诗大序》的曲折修正,就不仅仅是前述置“性”、“欲”于“风”、“教”之前,以及以理学悄然替换经学这两项内容了。当朱子在检验《小序》真确性的同时一再强调“讽詠”“涵濡”的当儿,他事实上已经把对《诗》的最终解释权也许是不自知地交还给了每一个读《诗》者本人

  细究朱子的这一系列言说,当然如钱穆所言,反映了作为一代理学家“能以文学家的眼光读《诗》”并“解脱了经学的束缚,而回归到理学家的义理”[7]的风貌。但,以文学家的眼光读《诗》,显然不是朱熹的真正意图,更不是他的最终目的。


  

  无论原来用于《诗集解》的序言是由于偶然还是出于有意为之的安排,被置于了今本《诗集传》之首,从这个“美丽的错误”中,我们显然可以进一步看清宋儒朱熹从实质上改写《诗序》——无论是《大序》还是《小序》的意图。正是因为这种改写,《诗经》解释传统和文学与思想史的版图发生了决定性变化,而这种变化却是通过在表面上照着汉儒继续往下讲,而在实际上谋求深刻变异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的

  只是,我们应该意识到,朱子这种“以诗说诗”、“玩索涵泳”的原则,也许反过来会背离他的理学原则;他对汉儒的巧妙修正乃至公然反动,也并不必然带来“性情之正”和“修齐治平”的正面结果。至于此后数百年间官方意识形态所赋予的巨大“哀荣”,就更无法让我们忽视他的解《诗》原则与他的整体思想主张之间的强烈反差了,毕竟思想史自有思想史本身的内在逻辑。

(编辑:三尧)


注  释


[1] 《诗集传》完成于1177年,此说主要据清王懋竑撰,《朱熹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页79-82。当然,对此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比如,钱穆就认为,“《诗集传》在丁酉亦尚未动稿”,见钱穆:《朱子新学案》第四册,北京:九州出版社,页57;束景南也认为,丁酉年朱熹完成的是《诗集解》而非《诗集传》,但《诗集解》的序即今本《诗集传》的序,详见后文。

[2] 郑振铎:《关于诗经研究的重要书籍介绍》,《郑振铎全集》第四卷,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页26。

[3] 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卷上,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591-2。
[4] 参看,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页58-9。
[5] 莫砺锋:《朱熹文学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217。莫砺锋的结论基于他对《诗集传》全书的统计。据统计,朱熹完全同意《小序》观点的诗有82首,占《诗经》总数的27%;朱熹对《小序》有不同程度异议的诗有215首,占70%。
[6]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以下引自该书者均随文注卷数和页码。
[7] 钱穆:《朱子新学案》第四册,页61。


作者简介


张辉,江苏南通人。文学博士,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副系主任,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秘书长。著有《审美现代性批判——20世纪上半叶德国美学东渐中的现代性问题》《德意志精神漫游》《冯至:未完成的自我》《文学与思想史论稿》等。主编“伯纳德特集(11卷本)”(华夏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库(24卷)”(复旦大学出版社)及“文学与思想史经典译丛”(即出,商务印书馆)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文学与思想史、文学解释学(兼及经学)、比较诗学与比较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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