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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文盲大妈将人推倒, 对方手杆断了, 大妈赔3万5还临数罪并罚

梁平普法案例


上周我们刚分享一则

飙悍| 梁平大妈为几棵豆苗,大闹社区办公室还咬踢民警…事搞大了

今天我们继续说:

和谐社会,不能动手就别商量

有事好商量!如果得理要饶人

如果不得理更要早撤退…

万一把人伤到了是走不脱的


渝梁检刑诉〔2020〕Z287号


案件回顾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周某某与被害人鄢某某在本区**镇**村**组因地界问题争吵,继而发生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周某某推倒了鄢某某,致鄢某某左手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



经鉴定,被害人鄢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同年7月30日,被告人周某某与被害人鄢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某赔偿了鄢某某35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公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图源:摄图网#


被告人周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第七十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李*

检察官助理:袁*

2020年10月16日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周某某,女,1968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2241968********,汉族,文盲,农民,户籍地及现住地均为重庆市梁平区**镇**村**组**号。


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6月18日被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7月20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9月1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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