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展览” 作品征稿启事2019年10月30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特主办本次
“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展览”
作品征稿启事
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征集作品主题
1.龙岩市辖区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各县(市、区)级等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摄影作品;
2.上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所处的环境以及项目制作、活动开展和展示展演场景的摄影作品;
3、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的民俗民风、人文自然、乡村旅游、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征集作品要求
1、参展摄影作品包含彩色和黑白。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挖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所提供的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有剽窃、冒名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其参展资格。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参展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涉及法律等相关责任的,均由作者自负。
4.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不设奖。根据项目和投稿作品质量评选出250幅(组)左右的作品参展,所有入围参展作品均按照每张照片(组照按单幅计算)一律按照150元/张(组)支付稿酬,由主承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展览和出版画册中予以署名和获取作品集。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中使用入展作品,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对于不符合或不遵守上述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投稿须知
1.投稿时间:2019年10月30日截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投稿数量:每人投稿数量不限。鼓励投稿作品为2015年以后新创作作品,作品题材、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9张,组照作品以一幅作品计算,所有作品不得装裱,包括添加图像边框、签名、水印等修饰。
3.投稿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中2号龙岩市博物馆,邮箱:1140051805@qq.com,联系电话:0597—3308916,联系人:罗兰英
4.所有投稿作品以电子文件jpg格式送交,传统照片须扫描制作成电子文件,每幅作品不小于2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
5.每幅(组)作品请使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图片简要说明”作为图像文件名,文件信息不全或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活动咨询电话
黄慧君: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0597-3389325)
罗兰英:龙岩市博物馆(18250082807)
赖志妍:龙岩市摄影家协会(1385000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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