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腐:家中1.2亿现金、68套房产,对自己却很抠
5月27日至29日,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等罪一案,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科级干部马超群,家中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北京七套)。这名“小官”生活细节随之曝光:
1、 人称马矬子
马超群,因其身高只有1.62米,五短身材,当地人称“马矬子”,喜欢拳脚爱打架,平时大家都不敢惹他。
2、拦腰砍价拿走500万元地皮
林石在村里偶遇马超群带着几个人转悠。马说他在崔各庄村置了一块地准备盖房子,大概有十来亩。从村干部处,林石才得知那块至少值500万元的地块,马超群拦腰砍价后拿走了。
3、抡拳暴打迟到司机
员工说,他曾亲眼看到,单位一个司机迟到,被马超群在车上抡拳暴打。另有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司机,也曾被马超群跳起来连扇几个耳光。
4、车上常带刀
马超群的车上总是放着几把刀,由于北戴河加强治安管理,马就不敢带刀了,改为两只大铁球和一根垒球棒,常放在车后备箱。
5、常练九节鞭
马超群知道自己专横跋扈的做事风格得罪了不少人,为防外出时遭到心存怨恨的人暗算,他坚持每天早晨起来 锻炼,也会专门练习自己的武术套路。“他玩九节鞭玩得相当好,很有一套。”
6、被抓时撕掉法律文书
当晚控制马超群后,专案组人员出示法律文书,马超群一把抢过撕掉,这才被特警用枪托击打。这就是其家属所称马超群的头被用枪托打出血的出处。
7、进监狱时扬言要报复
今年5月28日,马超群正式被公安机关逮捕。据秦皇岛市看守所工作人员透露,嚣张惯了的马超群刚进去时依然很牛气,认为自己只不过因为一点小问题被调查,对看护人员态度也很蛮横,并扬言要报复。
8、阻止领导上门
2003年“非典”期间,省卫生厅一位领导来北戴河视察工作。这期间,该领导来到北戴河供水总公司,马超群不让其进大门,并派人把该官员拉走。
9、直言叫领导滚蛋
另有一次,马超群与一位市委领导在饭桌上起了冲突,马超群怒摔酒杯并放言“信不信?我让你明天和某某一齐滚蛋!”几天后,该市委领导却特意来到公司,在公司职工面前表扬马超群的工作。
10、与多名女职工有染,只为一人买廉价轿车
马超群在任职期间,与该单位多名女职工保持不正当关系。消息源称,有的女性是迫于马的淫威,但并未得到马在金钱物质上的补偿,马只为其最喜欢的一位女子买了一辆廉价轿车。
11、教训搓澡工
“你认识我不?”客人问。
“不认识。”搓澡工说。
“好,今天我就让你认识认识。”客人说。
这个看起来不高、略胖、40多岁的中年男子换上衣服走了。不久,来了四个人,说是自来水公司的,要停水。这是一家浴池,正做着生意,要被停水。老板这才知道,得罪了北戴河供水总公司的总经理——— 马超群
12、质问消防员
区领导在北水公司会议室听取汇报时,消防负责人反映说一些消防栓有栓无水成了摆设,希望北水公司能配合消防工作,正在隔壁“偷听”会议的马超群大怒,冲进会议室质问消防负责人,上去就要打。
13、摘车站水表
2007年,秦皇岛龙腾长客北戴河长途汽车站建成,车站距离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只有几十米,因为马超群提出的“条件”没谈拢,已经安上的水表又被摘走,至今6年多过去了,汽车站一直没通自来水,只能买来两个大水罐储水使用。
14、对自己很抠
马超群富有,对自己却很抠,“都知道他并不舍得花钱,从不露富,如果自己一个人吃饭,只要一碗面条。”
15、爱占小便宜
马超群比较喜欢占小便宜,比如他在单位曾分管卫生,下属收上来的罚款他都扣留,单位发水果一定要比别人多留几筐。
16、雨天让员工擦玻璃
老员工们能讲述的依然是马超群在公司内部的霸道,夏天正下着雨,他能让所有人出来擦玻璃;冬天正下着雪,他能让所有职工出来扫雪。
17、与市城管局长挥拳相向
2013年的一天,秦皇岛市城管局局长马壮来公司检查工作,因没有马超群放话,被门卫拦在门外,马壮进门后与马超群发生言语争执,马超群竟挥拳相向,双方从此结怨。
18、砸碎员工车玻璃
退休职工罗师2012年曾因退休待遇的事找过马,结果马超群就专门给门卫嘱咐以后不让他进办公区,他为此气得生了一场病。儿子为此事去找马超群评理,几天后,车玻璃被人无故砸碎。
延伸阅读:
“小官巨腐”马超群受审:非法持枪,7196万财产来源不明
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消息,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7日至29日在本院第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等罪一案。
被告人马超群,男,1967年8月28日出生,河北省抚宁县人,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居住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超群于1998年至2014年2月,利用其担任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戴河公司经理、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戴河分公司负责人、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秦皇岛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在工程承包、材料供应、职工招录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273.0644万元;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07.0154万元;个人决定挪用本单位公款人民币500万元给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同时,被告人马超群对折合人民币7196.009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被告人马超群自1997年以来,先后非法持有枪支4支;于2012年3月将刘某打致轻伤(二级);于2012年11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423万元。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部分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马超群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超群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家属,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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