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拒不道歉
00:00
12月2日晚间,华为针对前员工李洪元事件发布回应: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
“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前面互联健谈关于华为251事件的推文,并无任何评论,只是简单转载检察院不起诉书与赔偿决定书。
但是结果是: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一般都是有人投诉,然后删文后,还可以申诉,比如:
这次直接没地方投诉了。
这些文件都是公开透明的有人民检察院鲜红的图章:
该案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宣判。
在法院的宣判文中,深圳龙岗检察院:
对赔偿请求人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两项合计107522. 94元。向李xx原工作单位、其父亲李xx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回头看看起因:
2018年12月15日,华为公司委托法务人员袁x到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八大队报案称:公司员工李xx与杨x等人勾结,在与公司的离职补偿劳动纠纷中,威胁将资料外泄披露,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在公安机关以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而查证无果的情况下,华为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以涉嫌敲诈勒索再次报案,控告李xx于2018年1月31日与部门领导何xx洽谈离职补偿过程中,采用威胁和强制的方式,迫使该员工何xx同意私下给付额外补偿金33万元,以换取他不闹事,不举报,顺利离职的承诺。
华为的意思是,全部都是检察院的错,你只是尽职举报?
是不是还要给举报奖励?!
你提供的哪些所谓证据,到底是真是假?
你自己不做保证吗?!
你需要的不是道歉,而是认罪!
长按下方二维码打赏
金额随意,感谢您的鼓励与支持!
互联杂谈多次被消失,防失莲,点此加小编个人微信,朋友圈更精彩!
点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互联杂谈精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