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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中院出台执行“一体化”意见,聚焦十二个工作重点


近日,台州中院出台《关于推进法院执行一体化建设提升执行案件质效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全市执行工作一盘棋”和“当事人一件事”工作理念,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强化“三统一”执行管理,组建专业化执行团队,完善集约化、专业化、数字化办理的执行模式,构建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使全市两级法院信息交流顺畅、行动相互配合,进一步提升全市执行案件质量,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意见聚焦以下

十二个“一体化”工作重点


1

【办案模式一体化】


全市法院要统一建立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办案模式,统一规范执行办案流程,对事务性工作模板化和集约化办理,对执行案件类型化处理。


2

【执行团队一体化】


全市法院要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按流程分类组建全市法院的执行查控、财产处置、司法网拍、案款分配等专业化团队。


3

【关联案件执行一体化】


全市法院关联案件可以提请中院指定由最先受理首次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集中执行。中院应以有利于执行为原则,兼顾案件量平衡,确定执行法院。


4

【查控扣一体化】


以全国统一的执行查控系统为主,按照省院关于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要求,实现保险、公积金、股权、机动车等财产线上查控,拓宽查控系统的覆盖范围;执行指挥中心下设统一的执行查控中心,建立统一查控扣标准,逐步实现全市查控扣一体化。


5

【执行财产保管一体化】


执行财产保管应分类集中管理,在市区范围内先行探索建立扣押财产仓储式一体化管理。创建全市法院动产保管云地图,共享执行仓储物流,扣押财产就近保管。执行法院解除扣押措施前,应检索关联案件,并提醒未实际执结案件的关联法院予以控制。


6

【执行财产处置一体化】


建立住宅、厂房、车辆、股权等财产分类标准化前置调查程序、完善财产处置一件事联审、统一规范财产评估系统运用、司法拍卖公告和瑕疵披露,建立规范化财产处置流程。同时要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7

【执行款分配一体化】


全市法院建立统一的分配标准,做到执行款分配法律适用统一、尺度统一、文书统一。执行法院在制作分配方案前,发现有其他执行案件应参与分配而未申请的,应通知相关法院限期参与分配。同一被执行人在不同法院有多个财产被处置均需作执行款分配的,归一家法院主持分配。


8

【失信曝光一体化】


全市法院统一建立失信公共曝光平台,集中发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各法院建立辖区乡镇、村居曝光网络,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定点精准曝光。


9

【拒执打击一体化】


全市法院应组建含刑事审判庭法官在内的涉拒执打击合议庭,有条件的法院在指挥中心设立专人专岗,提升拒执打击的精准度。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拒执犯罪移送立案、起诉、审判统一标准,畅通“公诉+自诉”的立案渠道。


10

【执破衔接一体化】


对新收执行案件和库存终本案件符合企业破产条件和个人债务清理条件的,应及时移送破产审查或进行个人债务清理,减少终本案件存量。执行部门联合破产审判部门建立执破审查专业小组,对执行移送破产中的争议性问题,由本院执破审查专业小组讨论或报请中院执破审查小组。


11

【执行人员调度一体化】


需跨区域调度执行人员的,执行法院可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提请协同执行;情况紧急的,需要及时作现场处置的,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就近原则,可以直接指令所在地法院先行到场处置。需赴省外执行的,由执行法院上报中院,中院集中省外同区域的执行案件,整合办案力量。


12

【案件监管一体化】


开展对全市执行案件的全流程监管,特别加强对案件节点的管控和财产处置的监督。集中排查和定期开展终本质量电话回访,探索信访案件交叉办理机制,定期下发执行信访、执行事务大厅管理和各类质效数据中所暴露出的问题通报。



下一步,台州法院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数字赋能,强化队伍建设,统筹协同推进执行一体化改革,跑出执行案件规范化办理、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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