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
文丨张是之
前几天南方都市报发了篇文章,标题是“让民企像国企一样公平参与竞争”。
文章第一段内容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中表示,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作中,我们发现有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都怕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这顶帽子。
无论是国企负责人还是司法实践者,都怕担此责任。不论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范畴,都要以国企利益为先,无形抬高了国资持有者的地位。
这就在整个社会无形之中营造出“国有企业高人一等、民营企业被贬为干儿子”的环境,这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这位代表说的是一个基本事实,而南方都市报的标题,也恰恰说明了,正因为很难公平,所以才呼吁公平。
就像以前供销社时代一样,当贴上“不许打骂顾客”的标语时,就说明事情已经比较普遍了。
“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确实很大,扣在谁头上谁都不好受,特别是“国有”二字,给人的观感,大概率会被很多人等同于“卖国”。
同样是资产,当“私有”和“国有”进行交易时,就会生怕“国有”“吃亏”。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国有”吃亏了,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了”。
所以这才有了上面代表发言中提到的,“无论是国企负责人还是司法实践者,都怕担此责任。不论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范畴,都要以国企利益为先,无形抬高了国资持有者的地位。”
而这,就是不公平的根源所在。
但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判断,其实很复杂,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教科书上的说法,从法律意义上,国有资产流失的界定是:
国有资产的投资者、占用者和管理者,出于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经营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危险的行为。
但是法律上的这种定义很宽泛,缺乏细节,而且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有些国有资产看上去是资产,实际上很可能是包袱是累赘。
比如一个国企,它不光有那些看得见的资产,还有一些隐藏的看不见的负债。
所谓的国有企业总资产,是由权益和负债共同构成的。欠债还钱,负债是要清偿的,所以只有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
有些国企经营状况很差,负债率很高,比如负债率超过90%,那么看上去几亿、十几亿或者几十亿的资产,最终的净资产可能也就几千万或者几亿。
这个时候就要进行评估,对企业做出一个合理的估值,但问题也就会在这里出现。
众所周知,今天的共识是,价格和价值的基础都是主观的,都是基于人的主观判断。
无论怎么找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估,都绕不开这个“主观”二字。
那么,一个国企要么严重亏损难以为继,要么资不抵债,该怎么估价合适?这中间可操作的空间就太大了。
估值高了,接盘的不愿意掏这个钱,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接盘也是要考虑成本收益的问题,不是随随便便买来玩的。
而一旦估值低了,就有可能被扣“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
就像宗庆后当年接手杭州食品厂,百十人的小厂子收购2000多人的大国企,原本都不用花钱的,最后舆论不高兴了,这才花了八千多万。
那么,我的问题是,如果当时宗庆后不花一分钱就接手,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了吗?
如果用今天人们很容易愤怒的思维来看,这毫无疑问肯定是坐实了的罪名。
但问题是,你不易主、不换帅,你国企再大还是亏损,还是跳不出泥潭来。
打个不太严谨的比方,一个人掉进了泥潭里,靠自己的力量一直没法爬出来,种种原因,亲妈也没办法,没钱或者就是不想救,这个时候一个外人来救他,动用各种设备把他救出来,但前提是要给钱才能救,是救人的给被救的钱,这合理吗?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但现实就是很荒诞,不合理但客观存在。存在即合理,这是一句屁话。
实际上还有很多这种亏损但依然活得不错的国企,依然是很多人的就业首选,因为背后有很多的转移支付在输血。
而之所以还能够有钱进行转移支付,主要还是前些年攒下了一些家底,还够霍霍几年的。
而在90年代初,不光是宗庆后,还有在山东诸城的市委书记陈光,把全市的国企全卖光了,得了一个“陈卖光”的外号。
这在当时也是轰动全国的大新闻,朱镕基亲自带队下来调查,最后结论是没问题,卖的好,这才躲过此劫。
“陈卖光”为什么要卖光国企?因为那时候的国企已经是一副烂摊子了,连转移支付的资金都没有,既没有东西扶,也扶不起来,卖掉就是最好的选择。
另外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同样的机器设备、同样的人员,在国企的时候一直亏损,而到了另外一些人手里却能够盘活?
这就是资本家和企业家的作用,他们不光有钱,他们还有与众不同的眼光和魄力,以及他们的资源,他们的管理经验,他们的销售渠道等等,这是一整套的打法,并不单纯是花钱买下来的问题。
所以说,回到标题提出的问题上,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回答的一个问题。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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