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被抢婚?奇葩的婚姻制度怎么还在盛行啊!
进入21世纪,婚姻制度好像终于受到了挑战,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开始选择不婚。即使在中国,近年来的结婚率也在持续走低。从2017年~2021年,结婚率逐年下跌。
甚至有声音认为,婚姻制度已经走到了消亡的前夕。那么问题来了,婚姻制度可能奔往其它哪些方向呢?莓莓搜罗了人类历史上出现的一些奇特婚姻制度,它们有的还在某些地区流行着。
今天一起开眼界吧,看看:
走婚
走婚又被称作「阿注婚」(普米语) 或「阿夏婚」 (摩梭语)。
而「阿注」和「阿夏」这两个词均为朋友之意。生活在云南省和四川省交界处泸沽湖一带的纳西族分支摩梭人,是我国现存唯一的母系氏族社会,直到现在,ta们仍然采用走婚制。
摩梭人的走婚不受门第限制,族中男女达到一定年纪后,便可以在「转山转海」等特别的聚会中,参加对歌、跳舞,并借此寻找心仪之人,对谁有好感,可以借拉手跳舞时轻轻挠对方手心,被挠的一方如若有意,便会「回挠」。
到了晚上,确定关系的女孩会在「花楼」上打开窗户等待另一半的到来,男方则爬窗户进入女方的房间,将帽子等东西挂在房门外,在女方家过夜。如此,最初的走婚就算完成了。
到了早晨,男方必须返回自家从事生产,女方也同样回到自己家中,直到晚上,才可以再次相见。
如果两人的感情加深,便会在女方家中举行「藏八拉」仪式,这是摩梭人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的仪式。
通常,这种仪式会安排在半夜举行。举行过这样的仪式后,两人的关系就得到了公开承认,男方仍需遵守暮合晨离的规则,但不需要再爬楼翻窗才能见到自己的女神。
在摩梭人看来,男女是平等的,感情大过一切,因此并不需要聘媒送礼。只要不是同一母系血统的成员及其后裔,都可以互为阿注。
每个人除了一个长期阿注外,还能够拥有多个临时阿注。女方怀孕生子后,所生的孩子也归母家所有。
转房婚
转房婚又叫「夫兄弟婚」「收继制」「利未婚」,主要是女性在丈夫去世后,改嫁亡夫的兄弟,或夫家的其他男性,如亡夫的叔、伯、儿子。
这种制度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怒族、彝族、佤族、独龙族、阿昌族、苗族以及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地区曾流行过。
转房婚源自中国古代奴隶制婚姻中的蒸、报婚和媵、妾制婚。
在奴隶制下,妇女是用聘财赎买来的,被视为家族中的财产。丈夫死后,妻子转房给本族中其他男子,便可以保住这一笔财产。
转房婚曾在春秋时期的中原地区盛行,进入战国时期后,地主阶级封建制迅速发展,转房婚失去了所依存的社会基础,逐渐从中原地区消亡。但在边疆牧业社会中,这种婚制仍经久不衰。
昭君出塞中,昭君前去和亲的匈奴便通行转房婚,昭君先是嫁给呼韩邪单于,成为他的阏氏(yān zhī),并为其生下一子。呼韩邪单于死后,他的前阏氏之子复株累若单于继位,便收继昭君为自己的阏氏,并与其诞下两女。
一代女皇武则天,先是入宫成为唐太宗的才人,并获得赐号「武媚」。太宗驾崩后,唐高宗李治继位,又将武媚娘收入自己宫中,也是依照这种婚俗。
直到现在,这种婚姻形式还存在于非洲的喀麦隆、肯尼亚、南苏丹等地区。
抢夺婚
抢夺婚在云南地区的景颇族、傈僳族、傣族、苗族都曾流行过。
顾名思义,这种婚姻形式中,男子抢夺女子并与其成婚。真正以暴力抢夺女性的抢夺婚,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社会初期曾存在过,后世的抢夺婚多是假抢,实际上在抢亲发生前,男女双方家庭已经交换过礼物,并选定成亲日期。
迎亲那天,男方会组织一个抢亲团,隐蔽在约定的地点,等新娘一到,就将她「抢」回家;新娘要大喊救命,女方家人也要假意追赶。
图源|自截
然而,暴力掠夺式的抢婚传统在越南、印度、吉尔吉斯坦等国仍然盛行。
获得今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奖提名的纪录片《迷雾中的孩子》,记录了越南山区赫蒙族的抢婚传统。在那里,农历新年这天,村里的男孩能够把女孩抢回家过夜。天亮之后再由双方家长见面商议结婚与否。
影片中的女主不过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一天,她跟一名男孩外出后彻夜未归。男孩家人在这之后上门提亲,但遭到了女孩的拒绝。男方便试图将小姑娘强行拖走。女孩大哭着求救,但她的父母却没有干涉——ta们没有干涉抢婚的权力。
这场抢婚因为摄影机的存在最终失败了。但在纪录片之外,女主仍然「选择」了在十几岁的年纪嫁作人妇,和姐姐、妈妈一样被迫早早成为了母亲。
外人很难影响当地的婚姻制度,越南法律规定女孩年满18岁才能够结婚,同样也无事于补。
吉尔吉斯坦的抢婚则更为暴力。在当地的某些族群中,男性使用暴力或欺骗手段挟持女子并使其成为自己的新娘。
虽然被抢的女性是被迫的,但由于当地传统观念认为被抢的女子会失去「贞洁」,难以再嫁,大多数被抢的女性不得不同意这门强加于自己的婚事。
当代女性需要什么样的婚姻
恩格斯曾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详细地探讨了婚姻的本质和未来走向。在书中,恩格斯根据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概述了家庭发展的四种历史形式:
1. 血缘家庭
家庭范围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母亲也互为夫妻,到第三代也是如此。但长辈与晚辈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不能结合。
这一时期,人人都是生产者,财富在氏族内平均分配,没有剩余产品。妇女作为孩子的母亲,氏族内劳动力的来源而受到高度尊重。
2. 普那路亚家庭
禁止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女之间的通婚。在这种家庭制度之上,只有母亲是确定的,因而产生了共有女始祖的母系氏族。
这一时期,生产水平逐渐提高,打猎、放牧成为主要生产方式,财富归氏族所有,剩余产品逐渐增多,私有制产生。妇女地位开始下降。
3. 对偶(成对配偶)制家庭
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这种婚姻关系可由任何一方解除,子女仍只属于母亲。妇女仍然在婚姻中占统治地位,但生身的父亲也被确立,父亲遗产继承的问题凸显出来。
这一时期,财富转归家庭所有,父亲成为家畜和奴隶等财产的所有者,丈夫在家庭中占据了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为了保证财产由自己的亲生子女继承,男人利用增强的地位废除了母系氏族的继承制度。父权制取代了母权制。
4. 专偶制家庭
婚姻关系更加牢固,且通常只能由丈夫解除。由于父亲的财产只有其亲生子女才能继承,为了保证子女是自己的后代,妻子被要求保持贞洁。
至此,妇女不再被要求从事劳动,并被幽禁、监视以防止外遇,妻子被贬低、被奴役,成为生育工具。
可以看到,婚姻所联结的范围从整个族群逐渐缩小,最终形成当前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系列的发展变化是受生产力决定的。
恩格斯预测,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资本家对廉价劳动力的渴求使妇女走出家庭,走进劳动力市场,成为家庭供养者,妇女会开始追求与男性同等的生产生活地位。
那么,当代的女性需要什么样的婚姻制度?
恩格斯也给出了他的答案,在他看来,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当女性经济独立、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之后,「除了互相等爱慕以外,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人们不必再为了金钱或者权力去缔结婚姻,男女双方都只会追逐爱情的最大化。
其实,当代人对不同婚姻形式的探索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已经初露端倪。其中较为知名的「开放式关系」(Open Relationship),或者「开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在1972年首次为世人所知。
这种关系中,情侣双方拥有稳定的亲密关系,但并不排斥伴侣在保证对方知情权的基础上与第三人发生性关系。
1984年,Nena O’Neill与George O’Neill在共同著述的《开放式婚姻》一书中介绍了这种婚姻形式,更推动了它在全世界的流行。
希望有一天,婚姻再也不会被当作爱情的坟墓,而只是一种自由的选择。
-喋喋不羞-
你想要什么样的婚姻?
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我爱这个世界。
REFERENCE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21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B/OL]. [2023-03-30]https://images3.mca.gov.cn/www2017/file/202208/2021mzsyfztjgb.pdf.
[2] 周贵发, 余文武. 少数民族婚俗的误解误读之修正[J]. 贵州民族研究, 2009, 29(1): 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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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文化要略[M].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1.
[6] 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 【观点】何谓抢婚?为何抢婚?——关于欧亚地区抢婚习俗的学术讨论 [EB/OL]. (2019-06-15)[2023-03-30]. https://www.sohu.com/a/320851136_806783.
[7] 恩格斯. 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 人民出版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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