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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推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意义和方法

方新军等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4-02-05

特约主持人:方新军




主持人语: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法治建设的影响逐步加深。这种影响既表现在立法层面,也表现在司法层面。立法层面的影响集中体现为《宪法》第24条和《民法典》第1条直接采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司法层面的影响则体现为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核心意义最终应该体现在司法层面,这是本期专题重点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本质上属于方法论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无论是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情形,还是无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情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融入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在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情形下,无论是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还是在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中,援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是增强说理;在无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情形下,援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可以起到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本期专题的四篇中文论文分别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劳动争议裁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援引指导性案例的效果、体制中立的民法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共存等问题。尽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呈现出非常浓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但是在司法裁判中如何为法官的价值判断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一直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本期专题的两篇外文论文集中讨论了司法裁判中的法官价值判断问题。在《法律续造的战略方面和战术方面》一文中,瑞士学者哈尧茨明确指出关于法官是否具有造法权限问题已经没有争论,有争议的是法官造法的限度和范围。基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绝对分立已经无法维持,无论是否承认,司法权已经在行使法政策和司法造法的功能。但是,因为司法权的行使缺乏民主制度的支撑,司法权的法政策职能应该限制在战术方面,而将法政策职能的战略方面留给立法者。在《论法律的价值证立之必要性》一文中,德国学者施塔克指出,在具体的司法裁判中法官的价值判断无法避免。因为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以评价为基础,即每个道义逻辑语句都是在价值论层面上获得证立的。如果一个法律规范脱离了它的价值论锚定,就会徘徊不定。问题的关键就是法官如何为自己的价值判断寻找裁判证立的基础。上述讨论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问题涉及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法律实证主义兴起以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越发疏离,但是随着概念法学的崩溃和价值评价法学的兴起,道德对法律影响的问题重新引起重视。中国在宪法和民法典的具体条文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际上是在上述法律中埋下了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内在体系。内在体系的核心功能就是在疑难案件中,为法官的裁判证立提供价值判断的基础。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实际上刚刚开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



内容摘要:基于立法者有限理性的假设、社会生活变动不居的客观事实和语言文字固有模糊性的难以根除,《民法典》不可能对未来发生的案件作出事无巨细的规定,《民法典》必然存在法律漏洞。作为《民法典》内在体系集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会对《民法典》的条文解释和漏洞填补发挥重要作用。在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案件中,无论是对该规范进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还是目的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起到增强说理的作用;在无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案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起到法律漏洞填补的作用。
作者简介:方新军,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关键词:核心价值观;法律解释;漏洞填补DOI:10.19563/j.cnki.sdfx.2022.01.001

01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劳动争议裁判的路径与方法

——以核心价值观入宪为背景



内容摘要: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价值宣示、论证补强、规则补充、规则修正四种方式融入劳动争议裁判实践,但无论哪种融入方式都欠缺论证,也未顾及核心价值观条款入宪这一规范变化,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当下核心价值观入法研究本身的问题。核心价值观入宪为从规范层面讨论核心价值观的劳动法融入提供了前提,入宪后的核心价值观条款是宪法总纲条款,应通过符合宪法的解释的方式进入劳动争议裁判。其可以补充劳动法中已有法律原则的内容,也可以对传统解释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优化和支撑。基于宪法中核心价值观条款对劳动法规则进行补充、修正应以识别法律存在漏洞为前提,且应遵循符合宪法的解释的一般方法。据此,裁判机关创设用人单位新解除权、支持约定社会保险补贴而不给予经济补偿等不具有妥当性;修正高管双倍工资条款、服务期限制条款以及个案中创设劳动者请求权则具有正当性。

作者简介:沈建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劳动法;劳动争议裁判;符合宪法的解释

DOI:10.19563/j.cnki.sdfx.2022.01.002

02





裁判文书援引指导性案例的效果及其完善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



内容摘要: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目标之一就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案例指导制度在这个方面有着独特的价值和优势。裁判文书援引指导性案例是能够有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式。《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结合该指导意见,裁判文书援引指导性案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际效果的提升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在案件类型方面,对于那些集中体现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性案例,法官应当给予重点关注;就援引对象而言,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应当更加重视指导性案例的裁判理由部分,并进行充分借鉴和吸收;就具体方法来说,将文义解释与论理解释充分融合,能够在援引指导性案例的过程中强化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说理效果。
作者简介:孙光宁,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博士生导师。关键词: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指导性案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DOI:10.19563/j.cnki.sdfx.2022.01.003

03




《民法典》对“体制中立”民法传统的承继与超越

——兼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内涵及立法技术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整体性、全面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在法解释学上属于“空白条款”,其并非单纯的政治口号和意识形态“标签”,与倡导性规范也迥然不同。在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内涵时应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加以控制,以避免法官“向一般条款逃逸”。在技术立场上,《民法典》承继了传统大陆法系潘德克顿的“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体现出对“体制中立”的民法传统的承继;在政治立场和价值立场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被规定于《民法典》之中,并将其转化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制度设计及规范配置,实现了《民法典》对“体制中立”民法传统的超越和融合。因此,“体制中立”的民法传统可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平共处”,《民法典》编纂的科学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能实现“有机统一”。《民法典》因此就可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言书”“播种机”和“宣传队”的独特价值,真正达到使广大人民群众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社会效果。
作者简介:钟瑞栋,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关键词: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制中立;规范内涵;立法技术DOI:10.19563/j.cnki.sdfx.2022.01.004

04



法律续造的战略方面与战术方面

——关于法官造法的界限问题



内容摘要:今天学界对法官是否具有造法能力的问题已经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法官如何造法以及在什么程度或者范围内可以造法的问题。在法学方法论的历史上,法官造法的理念经历了从“无漏洞信条”,经过传统方法论,到现代诠释学的发展历程。如今,“三权分立原则”已无法维持,立法者和法官都在制定法政策。然而,应将立法者的法政策职能限定在战略方面,而将法官的法政策职能限定在战术方面,这样可以达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作者简介:阿图尔·迈尔-哈尧茨,瑞士法学方法论、私法学者。

译者简介:柯伟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法律续造;法官造法;法政策;法学方法论;价值评价

DOI:10.19563/j.cnki.sdfx.2022.01.005

05



论法律的价值证立之必要性



内容摘要:对法律进行价值层面的证立是必不可少的,本文试图为法律构建一种价值导向的哲学基础。不存在价值中立的法律秩序;无论是涉及法律的目的设定的规则,还是仅涉及法律的程序设定的规则,均建立在价值之上。评价的正确性标准可以从以下两种视角予以阐述:(1)有些价值在历史上获得了主体间承认,并在经验上被验证,但它们是否能作为法律秩序的基础是一个合目的性问题;(2)有些价值能够在人类学的基本事实中找到参照点,它们对每个法律秩序具有普遍约束力,应当成为法律的基础。价值作为法律秩序的基础,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司法裁判中发挥了重要功能,而且价值术语也不会导致对公认的解释原则的侵犯。作者简介:克里斯蒂安·施塔克,德国哥廷根大学公法学教授,曾担任萨克森州宪法法院法官。译者简介:赵静,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哲学与刑法学博士。关键词:价值证立;人类学的基本事实;评价正确性;基本权利;宪法法院DOI:10.19563/j.cnki.sdfx.202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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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2年第1期,此处为文章的内容摘要, 近期将陆续进行全文推送,敬请关注!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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