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陌生男子当众猥亵殴打致聋,却被警察定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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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珠海生活了一段时间,对这座城市还是挺喜欢,但是今天看到一个新闻,真是让人觉得难以想象,这竟然是珠海的新闻,珠海的警察怎么会这样执法呢?
先看看受害者的自述。
近日,有人在网上曝光了这样一件事情,在2023年5月5日,一个孕妇在珠海一酒店前台等男朋友,结果遇到陌生男人上来猥亵,报警后又被猥亵和殴打。该女子后来验伤被鉴定为耳聋。
遇到坏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警察和稀泥的态度。警察来了后,在警察局呆了七八个小时,还要把这件事定性为互殴。甚至还要把受害者拘留了。
我看了监控拍下的视频,是是非非,明明白白,派出所的人没看吗?看了却还要和稀泥?良心不会痛吗?
真的很难理解,珠海的三灶派出所为什么要做出互殴的裁决,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殴打孕妇,这真的堪比唐山打人案件中的那群流氓。
这样的流氓能做出这样的事来,是不是有恃无恐,可以查一下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女子被猥亵了、被打了都不能还手吗?还手了就是互殴吗?真是刷新三观。
如果不还手任人殴打,如果打流产了,又会影响出生率。
一个流氓对出生率的影响较小,一个不公正的执法对出生率的影响就比较大了。这个案件就是最好的避孕广告。
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施法却污染了水源。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而打人的男子,性质如此恶劣,主观恶意非常明显,这样的人却能逍遥法外?
若不是女子在网上发视频,引起了媒体报道,这个男子恐怕还要继续去祸害别人吧。
从5月5日打人,到5月21日才通报刑事拘留,中间这么长的时间在干嘛呢?
若不是女子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把此事闹上了热搜,恐怕最后就是互殴了吧,让女子吃个哑巴亏,打人男子以后更加肆无忌惮。
试想想,有多少事,办案都是靠热搜呢?闹着玩呢?
现在金湾区公安分局的通报,没有说互殴了,那么在三灶镇派出所和稀泥的办案人员是不是应该处分呢?先说是互殴,两次都说是互殴,现在又把打人者刑拘了,法律的弹性为何如此之大?
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施害者和受害者。各打五十大板,这有点像古代审案,先把原告和被告都打五十大板一样。
这样的人怎么能服务好人民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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