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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长臂管辖“长”不了

九万里 九万里 2023-06-19

不久前,美国FBI逮捕两名纽约华裔居民,司法部起诉40多位中国警察及“网监官员”,理由是涉嫌经营中国“海外警察站”和参与“跨国镇压”。

其实,早在3月16日,美国国会就推出新法案,称要“对采取跨国镇压的外国政府追究责任”。法案虽未明确提及任何国家,但从多名美国议员的言论看,分明就是冲着中国来的。

好一出贼喊捉贼。

请不要乱扣帽子

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说的一点都没错,美国长期以秘密监视、非法监听、全球追捕、幕后交易等手段打压异己,“跨国镇压”的这顶帽子太沉重,山姆大叔还是自己留着戴吧。

帽子上Bling-bling的装饰很多,晃瞎眼睛的那个,叫“棱镜门”。

2013年6月,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棱镜计划”,揭批美国情报机构在多国部署监控,目标中甚至包括数名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高层。

它的情报机构在多国部署监控
曝光“棱镜门”的爱德华·斯诺登被美国政府视为叛徒,但却被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的普通民众当成英雄之所以反差如此强烈,是因为大家对美国的做法深恶痛绝。

曝光“棱镜门”的爱德华·斯诺登
可如今,美国却把“海外镇压”和“长臂管辖”这么两顶大帽子扣在咱们头上,这不是张冠李戴是什么?

夺笋!

戴套袖的“八爪鱼”

“长臂管辖”原是美国民事诉讼概念。简言之,在美国国内案件中,即便案件被告不住在法院所在的州,但只要与该州存在“最低限度联系”,该州法院就可以按照司法管辖的属人原则,对该州范围之外的被告行使管辖权。

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反海外腐败法》(FCPA),初衷是禁止美企业通过行贿操纵海外市场;但后来把那些和美国具有“最低限度联系”的外国公司也纳入管辖范围。美国的法律“长臂”从跨州变成跨国。

它的法律“长臂”

自此,美利坚化身为一只“八爪鱼”,到处挥舞法律“长臂”,肆无忌惮地缠、卷、勒、盘,搅得浊泥泛起,四邻避之不及。

“9·11”事件后,美国推出《爱国者法》强化政府全球情报搜集力度,政府得以借“反恐”旗号搜索任何人的通讯和行动记录、追查全球每笔资金流动、拘查“疑似恐怖主义”的外国人。这又给每条长臂都戴上了漂亮的套袖,上面还写着俩镶金边的大字——“反恐”。

它化身为一只“八爪鱼”

“熊孩子”出门变“街霸”

美国多州都有“长臂法”,但各自伸出去的远近不一,且有一个基本底线,就是不能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规定的“程序正当原则”。

按照修正案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这种约束,源自美国宪法在其国内的最高法律权威。

在国内,有至高无上的宪法限制,“长臂”不可能随意伸展,总归要受些限制。但是出了国,这重限制就没了。这是由国际法的特殊性造成的。

它无视国际法

从法理上讲,主权国家之间实际上处于无政府状态,世界上不存在高于各主权国家的更高层实体或权威机构,也就无法制定效力高于所有国家法律之上的、具有“世界宪法”性质的基本法,也就不可能进行所谓的“违宪审查”——既无主体,也无依据。

所以,国际社会就像一个没有老师的班级,像一个没有政府没有警察的街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美国这个“熊孩子”在家时,受宪法管教,还算听话;可一旦出门到了街上,既然没有警察,就仗着自己嗓门大、拳头硬,横冲直撞,变身“街头霸王”。就连跟在它身后的欧洲“小弟”们,也时常挨打。

时常挨打的“小弟”们

“又当又立”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美国人大抵也听说过这个道理,所以一边用“长臂管辖”扰民祸邻,一边试图向外输出“美国是救世主”的观念,企图把霸凌行径装扮成“救赎”。

真是“又当又立”。

它“又当又立”

谋商利,精致利己。1997年,美国强力推动经合组织通过了《反行贿公约》,基本照搬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该公约表面上是“打击国际贸易条约缔结中的贪腐”,实则是美国担心美企在海外竞争中处于劣势。因为,若只有美国企业受《反海外腐败法》约束,其他国家企业却肆无忌惮地行贿,美国企业就会在竞争中陷入劣势。

美国人口中“公平竞争”的意思就是:我不干的,谁都别想干。因此,必须给其他国家企业也套上所谓的“反腐败”枷锁。

它口中的“公平”

后来,美国又出台了《古巴自由与民主声援法》《伊朗与利比亚制裁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等,继续夯实“长臂管辖”的法律依据,并对别国多个行业龙头企业处以天价罚款。美国利用“长臂管辖”打压竞争对手、干预正常国际商业活动越来越得心应手。

谈人权,冠冕堂皇。近年来,美国频频动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单边制裁被其认定“严重侵犯人权”的他国实体。

讽刺的是,美国自己却大肆践踏基本人权。

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美国对阿富汗、伊朗、叙利亚、也门进行制裁,严重削弱了这些国家应对疫情的能力。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估计,在伊朗疫情最高峰,美国制裁加剧了病毒传播,导致约1.3万人死亡。

草菅人命者,有什么资格谈人权?

“人权之冠”

凑“证据”,子虚乌有。美国污蔑中国“跨境镇压”,套路跟构陷咱们在新疆搞所谓“种族灭绝”一样:煞有介事地开听证会,发布所谓“知晓‘迫害’内幕”的证人证言,再辅以数个“总部都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机构公布报告……美国这不但是拿自己家的规矩管别人的事,还净管一些没有的事。

它的抹黑伎俩

就像前文所说,国际舞台上,各主权国家地位平等,既没有主角与配角之分,也没有领导和下属之别。美国为一己私利,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编造证据对其他国家的内政指手划脚,甚至直接进行所谓的“法律审判”,岂不可笑?

其实,这些问题,美国比谁都清楚,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交往之中,须有分寸。越界破限,徒惹人厌。

人际关系中,我们需要尊重对方的“边界感”,不好奇、不探究,才能维持关系和谐。国际社会上,我们也需要尊重各国独立的主权、平等的国格,否则必会交恶。

美国不顾他国感受,伸长胳膊拉拉扯扯,与流氓何异?

它的流氓行为

能不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看到这,有朋友或许会问:美国人能干,咱们也能干;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行不行?

行,也不行。

之所以说行,是因为,咱们确实可以搞自己版本的“长臂管辖”。

前文提到,国际法有天然局限性,国际规则很难面面俱到,不能很好地维护各方权益。因此,并非所有的国内法域外适用都没有合理性。主权国家进行国内法域外适用时,应当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立场,运用国内法去填补国际空白、解决实际问题。

当前,随着中国的脚步越走越宽,咱们的海外利益常受到不法侵害。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探索确立咱们自己的国内法域外适用制度确实十分必要。

之所以说不行,是因为,如果狗咬了人,人是不会咬回去的。不是咬不动,而是丢不起那个人。狗咬狗,只能一嘴毛。咱们是人,不干那狗事。

所以,咱们探索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是保护自己、促进全球和谐;而美国搞“长臂管辖”是损人利己、巧取豪夺。

一个自私自利、一个正当合理,高下立判。

你相信光吗?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咱们一直恪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在街霸横行、混混遍地的国际社会,咱们就是一道光。

不逼别人做事。咱们即便搞国内法域外适用,管辖权的扩张也不是无限的,而要遵循国家间最基本的“边界感”,在国内外各法律体系之间找到平衡点。

这种平衡很微妙,需要逐步探索。但无论如何探索,咱们都会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个大方向不会动摇。只要互相尊重、以和为贵,一切就都好商量。

不教别人做事。既然班级里没有老师,咱们也不当教师爷。

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咱们既不搞居高临下的霸权主义,也不搞虚情假意的形式主义;而是将自身定位为国际和平保障者的角色,本着向平等伙伴和国际社会提供中国法治经验的初衷,耐心倾听各国意见、尊重各国国情和人民选择,务实地与大家协商新规并以外交途径和平化解矛盾,寻求实现最大限度的“共赢”。

一颗老鼠屎,可以搞坏一锅汤。在没有老师的班级里,拳头最大的同学肆无忌惮地欺负人,极尽霸权霸道霸凌之能事,肯定会搅得班级里乌烟瘴气。但公道自在人心。有光的地方,黑暗自然退却;总向别人伸手的孤独患者,结局只能是自我拉扯。
有光的地方,黑暗自然退却

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文中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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