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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企业认证与培育新发展》
系列节选之序篇
摘要
本文以国际社会企业认证与培育发展现状为入口,通过对北京、成都、安徽等城市开展社会企业认证与培育工作进行分析,提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企业发展之路,需因地制宜,趁势而上,从明确社会企业定义、开展社会企业认证、出台社会企业支持政策、构建社会企业行业生态、培育社会企业专业人才和实施社会企业影响力评价等方面入手,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社会发展和特殊群体服务,从而实现中国社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社会企业认证培育、社会治理、制度研究、引导扶持、生态系统
作者:夏璇 社创星社会企业服务平台主任、成都市社会企业发展会会长、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天府股交社会企业板发起人、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社会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
在国际上,已有至少32个国家正在发展社会企业事业,以积极回应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更好应对当下全球性、系统性的社会问题。其中有22个国家或地区已经具备较完整的社会企业认证与服务体系。
在欧洲、北美国家则有多个认证模式,如英国社区利益公司(CommunityInterestCompany ,简称 CIC)的政府认证模式、英国社会企业联盟(SocialEnterpriseUK,简称 SEUK)和 SEMark的社会认证模式,美国的低利润有限公司(Low-ProfitLimitedLiabilityCompany,简称 L3C)、共益性公司(BenefitCorporation)等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与推动。
在民间,美国共益实验室(BLab)推行的B型企业(共益公司)认证模式在世界上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亚洲,新加坡、日本、韩国、印度、中国香港与台湾地区有着实践多年的社会企业认证、培育、支持与影响力投资体系。
过去五十年,社会企业以其创新性的问题解决方式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全世界各国得到快速发展。但遗憾的是,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社会企业概念尚未形成统一定义。
自2017年始,中国慈展会开始沿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尤努斯中心赵萌副教授对于社会企业的定义,即“社会企业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组织使命,具有识别由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带来的变革机会的能力,具有不同于传统公益慈善的创新的问题解决模式,并且具备行为或机制来保障对商业目标的追求不会损害社会使命的组织”。
社会企业服务的社会领域和受益群体
社会企业的形态在我国自古有之,无论是从北宋的范氏义田或是近代爱国企业家张謇都在践行着爱国爱民,服务社会的社会企业实践。在当代,社会企业(SocialEnterprise)一词传入我国迄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这一组织形态的出现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当前我国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实践选择。
2015年佛山市顺德区率先破冰认证、发展社会企业,此后,深圳市福田区、成都市、北京市(含市级及昌平区级试点区域)、安徽省、上海市、绵阳市、珠海市、武汉高新区等纷纷推出支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企业的发展。
中国的社会企业经过十余年的成长,已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业态,加之全国和地方性社会企业支持机构的不断涌现,我国社会企业在行业构建、培育孵化、认证倡导、政策支持等方面均已逐步形成体系化发展。
未完待续……
下期,系列节选之北京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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