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11.6万代购的奢侈品手镯,是假货……
官网标价24.8万的某奢侈品牌手镯
“海外代购”的标价为11.6万
两者差价巨大,店铺口口声声承诺
“只代购正品”
被价格诱惑的王女士以为自己捡便宜
但收到货后却发现
手镯的做工和正品大相径庭
……
2020年,王女士看中了一款某奢侈品牌手镯,但官网24.8万元的售价令她犹豫不决。正巧,她在网购平台上发现了一家“海外代购店铺”也在售卖这款,标价为11.6万元。手镯的详情页面显示:“本店郑重承诺,所有商品都是正品”。
看到5折不到的“代购”价格,王女士心动了。她再次向客服确认,客服反复保证:“这边只代购正品,必须正品。”
谁知,收到手镯后,王女士发现网购手镯做工及细节方面和正品似有不相符,故申请了退款,店家虽同意退款,但依旧坚称自己所售的是正品。
于是,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涉案网店宣传称“所有商品均为正品”系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手镯价款的三倍,共计34.8万元。
审理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委托该品牌对王某某购买的手镯是否属于某奢侈品牌的正品进行鉴定,该公司于出具鉴定意见:手镯壹个,非该品牌原厂生产产品。
淘宝店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款式、价格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现有证据显示,手镯的宝贝详情页面对外公开承诺“所有商品都是正品”,淘宝客服也明确回复称“只代购正品,必须正品”,但相关鉴定结论表明,手镯并非该品牌原厂生产产品。
故涉案淘宝店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并导致王女士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据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要求被告赔偿原告34.8万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原判。
程纪儒
民事审判庭
法官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络平台购物,动动手指就可以“逛遍全球”,但随之而来引发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也明显增多。本案就是消费者买到假冒产品导致权益受损,请求“假一赔三”的典型案例。
假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建议:
1
一是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网购产品、在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时应谨慎对待,切勿贪小失大。
2
二是做好交易过程全留痕,方便在遭遇纠纷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
三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加强行业自律,切莫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售卖假货。
撰稿 | 程纪儒 孟悦(实习生)
责任编辑 | 陆奕越 杨冬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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