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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执行案件时,如何有效对接协助单位更好地推进执行工作 | 锦囊妙“法”(7)

熊凯 上海黄浦法院 2024-04-29

强制执行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与办理审判案件相比,执行案件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较多,时常需要与银行、证券公司、不动产登记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私营企业等协助执行单位进行对接,完成诸如扣划存款、强制平仓、过户登记、冻结股权、提取收入之类的工作。由于各协助单位职权、工作流程、对接要求各有不同,掌握有效对接协助单位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推进执行工作,帮助当事人尽快实现胜诉利益。


01

做好前期准备:打铁还需自身硬


找对协助单位是关键

对接协助单位的前提是找对协助单位。了解不同单位的职责,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熟悉各单位的分工,避免因找错协助单位而拖延执行进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协助单位会设置司法协助的独立窗口或者专门办公地点,因此不仅要清楚各协助单位的联系地址,还需要了解具体办理协助事项的部门地址。



Tips:许多单位会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处公布司法协助工作指引,告知其可以办理的司法协助业务以及对应的联系地址。例如,在“中国结算”官网就能够查询到各中登分公司的执法业务指南,从业务指南中可以了解到主板、创业板、新三板股票的司法协助事项是有分布在不同城市的不同分支机构办理的。



向同事、前辈以及当地法院寻求帮助

在对接协助单位前,可以先向同事、前辈请教,你会发现很多更加便捷的对接方式以及部分协助单位的特别对接要求,这些都是宝贵的经验总结。需要异地执行时,可以先向当地法院了解该协助单位有无特殊的对接要求或者更加便捷的对接方式,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例如,很多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部门是可以接收法院专递寄送的协助执行文书,不需要专门跑一趟或者事项委托。在对接监狱等监管严格的单位时,除要求出示工作证件外,一般还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执法人员的个人身份证。




在外地法院的陪同下走访被执行人户籍地


询问当事人了解情况

对于一些“个性化”的协助执行事项,需要更多地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以便顺利对接相应的协助单位。比如在分割、扣划征收补偿款时,需要与当事人核实动迁基地地址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便于确定被执行人动迁款份额以及钱款去向;在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时,需要向当事人了解其公司的人力、财务办公场所,并当面送达。


工作预判很重要

在对接协助单位之前,还需要对此次对接工作的成功率和风险进行预判,携带哪些法律文书、是否需要佩戴执法记录仪、是否需要司法警察参加等都取决于工作预判的结果。其中,对接的成功率可以分为四个等级:一是可以顺利实现对接目的;二是协助单位会签收文书,但是否实现目的待确认;三是协助单位接收文书但拒绝签收;四是协助单位拒不接收文书。工作风险则包括人身风险财产转移风险,如果协助单位与被执行人关系密切,需要考虑是否有通风报信及转移财产的风险,需要采取一定的反制及保全措施。


02

执行中:规范、留痕、灵活变通


出示工作证件并规范着装

有效对接协助执行单位的前提是自身合法、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并按规定着装。出示工作证件并规范着装,可以更好地表明身份便于协助单位核查,同时体现执行工作的严肃性。


校正章是好帮手

部分协助单位对于文书形式、协助内容的提法上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为了尽快完成执行事项,在非原则性问题上,执行人员可以尽量配合协助单位的要求,对文书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因此,在对接协助单位时,可以携带一些可以手写修正的空白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校正章,便于现场修改相应文书,提高执行效率。


全程留痕,确保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对接协助执行单位应当全程留痕,如实记录对接过程和办理结果,确保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于顺利完成的协助执行工作,应当妥善保存好协助单位签署送达回证、回执等文书,并及时跟进后续工作。对于不配合的协助单位,首先应当询问原因,了解是否有其他简便的处理办法、变通办法。仍然拒不配合办理的,应当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要求协助单位出具无法配合的书面文件。同时,可以通知协助单位的上级或者管理单位,要求上级或者管理单位责令其协助执行。例如,在进入写字楼时遭遇保安阻挠,可以立即通知物业部门要求放行并告知不配合的法律后果。



Tips1:例如,要求协助扣划存款、工作收入的,应及时检查案款到账信息;要求协助查封、冻结的,建议在完成查封、冻结措施后,再次查询一次产调信息,确认查封完成以及查封的顺位。


Tips2:工作预判认为存在人身风险及拒不配合风险的情况时,应当佩戴执法记录仪。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执法记录仪器可以记录下全部送达过程,完成留置送达;在扣押物品时,执法记录仪可以如实记录扣押过程,确保扣押工作规范、有序。



03

做好复盘:为今后执行打通道路



整理工作流程并广而告之

执行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复盘此次对接工作、梳理工作流程,将此次协助事项、协助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无特殊要求等内容整理好并与单位小伙伴共享,便于今后其他案件的协助执行顺利开展。对于对接过程中,发现的执行障碍和不合理要求,可以通过协调会、司法建议的形式进行沟通,为今后顺利执行打通道路。


惩处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

对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可以通过出具“预处罚决定书”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配合执行工作,对于仍拒不配合的,可以依法审批后对相关单位或个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造成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等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撰稿 | 熊凯

责任编辑 | 陆奕越 杨冬悦

声明 | 转载请注明“上海黄浦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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