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启真新论”持续推出“礼敬二十大•感悟新思想”系列。近期陆续刊发浙江大学师生理论阐释文章。今天推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朱利中教授发表在《学习时报》的理论文章《如何打赢净土保卫战》。
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明确指出,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同年,环保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开始对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展开详查。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这一系列政策、法律的出台,全都指向土地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要素。近年来,我国对土壤质量高度重视,从控制污染、加强保护到修复和利用,对土壤的保护正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深刻指出的,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壤安全是保障粮食安全、人居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壤也是污染物的重要储库和来源,各种污染物可以通过大气的干沉降、湿沉降以及污水灌溉、废弃物的填埋等,进入土壤。进入土壤当中的污染物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的转化(微生物降解或是化学降解),会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也会通过下渗污染地下水。与此同时,土壤当中的污染物会通过挥发作用进入大气,也会通过土壤植物系统进入农产品影响农产品的安全。土壤当中的污染物,特别是挥发性的有机污染物,能够通过挥发作用进入建筑物的室内,影响人居安全。因此,土壤污染会对大气环境、水环境产生次生污染,也会影响粮食安全、人居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土壤污染治理是一个全球性课题。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的治理,各地正在加快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这几年我们国家在土壤环境管理、源头控制、风险控制以及污染修复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第一,在法规、标准建设方面夯实了土壤环境管理的基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之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继颁发了省一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生态环境部在原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公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湖北、广东、山东等地也出台了地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一起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技术指南,为我国的土壤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第二,初步建立了土壤环境的监测网络。2020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会。与2005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2017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72%、46%和34%。第三,推进了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及分类管理工作。一方面,强化了污染源头防控,实施了重金属减排工程,与此同时在农用地方面实施了农药、化肥的零增长行动。这些措施有效地切断了污染物进入农田土壤的链条。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了农用地的分类管理,有效管控了产地和农产品的风险。第四,全面推行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制度。设立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制度,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了全国性污染地块的信息系统,强化土壤环境管理,防范人居风险。由于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视,加上科技创新的投入,这几年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了有效管控。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来支撑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污染,预防是关键。土壤污染怎么预防?我们主要关注两类土壤,一是农田土壤,二是建设用地。对农田土壤来说,要从源头上防控污染,一方面要减施化肥和农药,使用合格化肥和绿色农药;另一方面要避免污水的灌溉,尽可能减少大气干沉降、湿沉降对农田土壤的污染。对污染场地的防控,要关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重点污染物,包括有色金属矿的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场地。
建立风险管控平台,及时发现风险。我国特别需要建设一个全国性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一个全国性的土壤环境动态数据库和一个全国性的土壤环境信息平台。有了风险管控的平台,可以做一些风险的预测预警。比如说可以借助土地污染调查的数据,利用机器学习的方法,估算出全国土壤镉污染的允许浓度。
科技助力,确保土壤安全。我国现在对农用地进行分类管理,以确保产地和农产品的安全。对于清洁或者轻污染的土壤,进行优先保护;对于中度污染的土壤,进行安全利用;对于重度污染的土壤,进行严格管控。这几年基于污染物的界面行为和生物有效性调控,开发了全过程保障农产品安全的生产技术。比方说可以在中重度重金属污染土壤上面,首先种植一些超积累植物(指能够超量吸收重金属并将其运移到地上的植物)来修复土壤,再种一些低积累作物,在低积累作物中重金属污染浓度就会大大降低。另外也可以在污染土壤上面种植低积累作物,在低积累作物的根部采用一些钝化技术(通过向土壤中加入化学试剂和化学材料,使其与土壤中的污染物产生吸附、氧化还原等一系列反应,降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可迁移性,从而减少农作物对污染物的吸收),如用铁碳耦合的调控技术来同步钝化土壤当中的砷和镉,这样一来,生产的稻米就能达到安全农产品标准。
对于场地污染,我们关注的是几类污染物,一种是重金属,还有一种是有机污染物。对人居安全影响大的实际上是有机污染物,因为有机污染物会通过挥发进入居民的室内,或在建筑物的室内,对人体健康产生重要影响。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阻控修复是在土壤当中加入一些碱调节土壤的pH值(酸碱度),再加一些稳定化或者固定化的试剂,把重金属在土壤当中固定下来,使它不能够迁移转化,也就是说不能够从土壤当中跑到地表水或者地下水当中,实现修复的目标。
同一污染场地,比如说化工污染场地、农药污染场地,场地当中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污染物,浓度也不一样,用单一技术很难做到经济高效地修复污染场地。把技术组合在一起,就可以解决不同类型、不同污染场地高效修复的问题。
土壤污染防治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尽管这几年来,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方面,特别是在土壤污染修复方面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但是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第一是污染场地的精准识别,也就是说针对污染场地,污染的范围有多大,污染有多深,里面有多少污染物,它的浓度有多高,事实上到现在为止还很难进行准确识别。科技部现在设立了专项正在逐步解决这个问题,我想今后能很好地解决。第二是污染场地的经济高效修复,要从现有的物理化学技术逐渐发展到绿色可持续技术。第三是避免修复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修复过程当中怎样防止各种各样的有害气体,特别是有刺激性的毒害气体污染环境,从而对人的健康产生影响,也是尚未解决的问题。第四是修复场地的安全利用。修复好的土地,要长期监管,做到安全利用。只有全面制定修复技术规范,有效管控风险,才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应该说,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全局来说,特别是从美丽中国、健康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说,土壤污染防治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土壤污染的防治,应该做到依法治土、精准治土、科学治土、生态治土。我们一定要用自然生态的方法去修复污染的土壤,这样才能够做到绿色可持续修复。还要进一步完善管控体系,包括标准体系、监测网络和预测预警。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壤污染的监测网络,做到数据能够共享、有效利用。再有,基于大数据来预测土壤污染,同时做到预警。在管控方面,要遵从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另外,要全面开展协同整治。这里包括多介质协同、多要素协同、多技术协同、多部门协同和制度与技术协同。现在的环境污染防治,往往是单一介质污染的防治,比如说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今后一定要开展水、土、气的多介质污染防治,这样才能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定要合理调整国土空间资源布局,特别是要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来有效地防治土壤污染。
在绿色制度创新方面,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实行生态GDP考核、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最后实现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只有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行,才能够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作者介绍
朱利中: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
原文载于《学习时报》2022年11月9日第6版,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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