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里面提到的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台这项《通知》,主要是为了解决“医保异地使用”的报销难题。看了看“通知”的具体内容,下面详细说说新规实施后对我们的益处~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现在许多年轻人选择在城市定居,平时上班忙,没时间顾孩子,请保姆又太贵,基本都会让父母来帮忙。去到“孩子家”后,在就医方面,往往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要不要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但是在“孩子家”办了备案后,回老家就不能直接用了,需要重新办一次“医保转回原参保地”的手续,太折腾…不办吧,又担心老人住院了,医保报不了,医疗花销太高…备案虽然不麻烦,但在一定时间内,转移的次数会有限制。比如有的地方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的为12个月…
有的患者在异地就医时,忘了备案有效期,最后就会出现“因备案过期”导致医保无法结算的情况…
为了满足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通知》明确规定: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换句话说,以后看病、住院,不管是在“孩子家”(备案地),还是在老家(参保地),医保都能实时结算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比如因工作出差的,去旅游突发疾病的…备案有效期内,不限制就医次数,不需要就医一次备案一次,大大提高了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即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看急诊可以报销,但得回“原医保参保地”才能报。为了报销,自己还得跑一趟,或者麻烦亲戚跑一趟,太折腾…如果是普通住院,不是看急诊,也想直接结算,当然也行 ↓普通住院,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简单来说就是,住院时没来得及办理备案,只要出院前办好备案,也能直接结算。填写个人信息登录后,点击首页的“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城市以及备案类型后即可开始备案。
备案完成后,需要在就医地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为只有纳入了直接结算网络的医疗机构,才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首页的“查询服务”-“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即可查看定点医院目录,然后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目录中的医院进行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的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总的来说,新规解决了诸多异地就医“难”+“烦”的情况。以后不管在哪,凭社保卡/医保码,出院就能即时结算,非常方便快捷。大家要是有什么保险方面的问题,随时可以找小助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