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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庆·砥行 | 马凤芝: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研究

马凤芝 北大社会学 2022-07-23


编者按

马凤芝,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后进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工作教育、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社会转型与社会发展、妇女发展与妇女社会工作等。



 马凤芝老师。


本文从实证主义的定量研究范式和诠释主义的定性研究范式的哲学基础、特点及其由前者向后者的转变入手,阐述定量研究在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局限性,探讨定性研究同社会工作研究的契合。


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两种不同范式。但由于社会工作研究的特殊性,近年来定性研究在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应用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首先阐述定量与定性研究范式各自的特点、哲学基础及研究范式从定量研究向定性研究的转变,然后探讨定量研究在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局限性,最后探讨定性研究同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研究的契合。


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研究

马凤芝


整个人类历史充满了理解、认识我们自己生活世界的探索与努力,人类的好奇心曾经带领着我们不断地探询外在物质世界和人类自己本身。世界是什么?我们怎样才能达到对它的认识与掌握?我们怎样控制它为人类服务?这些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探索。什么是人类的本质?人类怎样生活?什么是好的、有意义的生活?这些是人类对自身的探索。所有这些问题归结为人类对“真”/“真理”与“善”的探索。


而“真理”这个概念是难以把握的。朱莉妮•福特(Julienne Ford)在她的《范式与童话》一书中认为,“真”或“真理”有四个不同的层次。真理4为人们通常所说的“科学真理”,即如果一种假设或者论断与自然存在相吻合,那么,这论断就是真理。真理3是逻辑真理,即如果一个论断在逻辑上及数学上与其他已知的真理一致,则这论断为真理。真理2是伦理道德层次上的真理,如果一个人的行为符合道德或者专业行为标准,则他在道德上是真的。而真理1与真理2、3、4不同,它是高度抽象层次上的一套信念,不可验证。这样一套抽象的信念使人们能够判断现实的本质,指导人们的行动。


这套信念的存在使人们满足于“知(道)”(know­ing),而不理会有关现实本质的原因所在。这套信念加上与之配套的研究方法就称为“范式”(paradigm)。应该指出,这样一套帮助人们探索“真”或“真理”的范式在早期同时包含了对自然世界的“真”和人类社会“真”与“善”的探索与认识。真理1和2是早期科学哲学的范畴,真理3是道德哲学的范畴。古希腊的知识观即是包括了这两个方面,只是到了现代,道德或者说价值判断才被从科技(工具)理性主导的实证主义范式中排除掉了。


库恩(T. S. 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范式是由研究者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式构成的,它表示科学家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范式代表了人类思考世界的结晶。人们所有的行动,包括作为探索者,在研究探索问题时都离不开作为参照的范式。“因为我们思考,所以我们行动”。但范式不仅为行动提供方向,同时也对行为加以限制。可以说,范式是人们认识世界及行动的思考工具。



 图为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塞缪尔·库恩。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柏顿(Michael Q. Patton)指出:一个范式是一种世界观,一种对事物的一般性看法(perspective),一种揭示“真实”世界复杂性的途径。范式经由社会化深植于行动者的头脑中,告诉行动者什么是重要的、正确的、理性的。范式同时也是规范性的,指导行动者行动而无需做存在判断及其认识论上的考虑。范式是基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之上的基本信念系统。正是范式的这些方面构成了它的长处与缺点:长处在于它使行动成为可能,缺点在于它将行动的理由隐含在了范式的疑问假设中。而这一点成为不同范式的争论焦点。


人类探索世界所使用的范式已经历过几个时代:前实证主义时代、实证主义时代和后实证主义时代。它们代表了人类认识自然与社会的努力、不同的取向和历史进程。本文旨在讨论与人类社会现代性相关联的实证主义范式的定量研究及其基本假设,并以此为对照讨论人文主义范式的定性研究及其基本假设和理论基础,比较分析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的共同点,从而说明定性研究在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地位。


1.对“真理”的探索之一:实证主义的定量研究范式及其理论基础

在范式发展历史中,前实证主义时代持续时间最长,大约有两千多年。这期间最著名的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他主张“被动观察”。亚里士多德对科学有两个贡献,一是发现矛盾律,二是发现排除律。相对于实证主义时代,这一时期是最少有引起争论的行动与思想的时期。


人类认识自身和外在物质世界的成就表现在现代科学的建立。实证主义时期被看做是“以高度肯定科学和科学方法为特征的一系列哲学思想”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是以启蒙运动为起点,以伦理、宗教、政治、哲学领域的改革运动为特征。就19世纪的法德哲学而言,到20世纪形成了维也纳逻辑实证主义学派。逻辑实证主义对社会科学的最大影响是在方法论层面上,其理念使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产生了革命。


实证主义社会研究方法建立在洛克(John Locke)和休漠(David Hume)的哲学基础上,并师法自然科学。早在18世纪,经验主义大师休谟即指出,要将自然科学的方法特别是物理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社会研究中,来发展关于“人的科学”(the science of man)。当时休谟认定的研究对象是人性,而方法则与牛顿研究自然世界的方法一样。


19世纪孔德所创立发展的实证社会学即是“透过经验与观察的方法,掌握心智世界的规律,从而充分理解人的心智与行为的关系”理念的具体体现。他于1830~1842年间发表了六卷本的《实证哲学讲义》(The Course of Positive Philosophy),提出了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研究的诸多重要原则。



 图为奥古斯特·孔德,社会学和实证主义创始人。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①自然科学方法适用于社会现象的研究。

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现象与物质现象(social and physical)—样,都是真实(real)存在的,它外在于人(out there),并等着人们去发现。此外,社会现实不是随机的,而是模式化的(patterned)、有秩序的。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同样适用于对社会现象的研究。这样,在本体论上,实证主义研究认为人的行为如同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一样,不但可以被当成一种客体去研究,而且现象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获得对社会现象的科学解释,即发现现象的本质、秩序以及证明人类行为的普遍规律性。


社会科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了解世界是如何运行的,以便人们可以控制和预测事件。在此意义上,社会科学研究是工具取向或称工具理性的。一旦人们发现了主宰人类生活的规律,那么我们就可以运用它们来改变社会关系、改善做事情的方法和预测将来。


②只有可观察到的事实才是客观的。

洛克认为,认知源于外界可见之物,每个事物都有深浅不同的层次,而相同的层次就会有相同的性质与意义。要了解复杂的事物必须从最简单的事物着手。实证主义认为人类的感官是相同的,经由共同的感官经验可以保证发现的客观性。所以他们只接受感官经验得到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实证主义是经验主义的,也是二元论的。它假定客观的、可以观察到的事实根本上不同于信念、价值或理论。经验事实不依赖于人的理念或思想而存在,可以透过感觉器官或专门的工具去观察。由感觉器官观察所获得的有关事实的知识优于其他知识(例如知觉、情感等),这种知识使我们能够区分有关社会现实的真与假。



 洛克《论人类的认识》是英国经验主义认识论传统的开创之作。图片来源:豆瓣读书。


在认识论上,实证主义是经验主义,他们相信观察是基础,尽管观察由于感官的限制会受到歪曲,但进行观察仍然比纯粹的主观思索要客观。


③演绎与验证。

实证主义认为,一个理论建立起来之后,研究首先要进行假设性演绎从而产生假设,假设又必须经过测试验证过程才能成为可信赖的知识。在这个过程中,假设要转换成数值以进行检验和进行定量分析。实证主义把社会科学看做是一种有组织的方法,把演绎逻辑同对个人行为的精确观察结合起来,以便发现和确定一套概率性的因果规律,从而可以被用来预测人类行为的一般形态(pattern)。实证主义研究者偏爱精确的定量资料并常常使用实验、调查和统计。他们追求严格、确切的测量和“客观”的研究,透过仔细地分析来测量数字并检验假设。


④研究者要保持客观中立。

实证主义者认为研究的目的是建立超越个人主观经验及信仰的客观知识。客观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价值无涉即研究不涉及道德及伦理等规范议题,因为规范议题是不能被证明的。二是研究应不受个人因素(心理、态度、信仰及主观状况)所影响,因为科学不是建立在价值、意见、态度或信仰基础之上的。观察者如同一面镜子或摄像机,如实地将外在客观事实记录、复制出来。


实证主义者将研究对象视为外在的客体,它独立于影响其他人类活动的社会和文化力量而运作,因此研究者只是一面镜子,被动地反映现象。由此,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那种个人、政治及宗教自由社会的一个专门的、特殊的部分,它包含着以超越个人的偏见、偏差和价值的那样一种方式运用的严格的理性思考和系统观察。科学社区的规范和运作都应保持科学的客观性。


除此之外,实证主义假定社会现实的基本模式是稳定的,关于它们的知识是可以不断累加的。实证主义对人性的看法也是机械的,它假设人类是自私的、追求快乐的、理性的个人。人们根据外在的原因行动,同样的原因对每个人有同样的结果。透过观察他们的行为,亦即我们从外在的现实中看到的东西,我们可以了解人。了解人的外部比了解内部,即了解主观现实中发生了什么更重要。纽曼称此研究范式为“人的机械模型”


综上所述,孔德的实证社会研究范式蕴含着:第一,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实证主义认为存在着一个可以了解的、受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和机制支配的现实。“关于事物存在之方式”的知识是以超时空的形式存在的,其中的某些通则则表现为因果规律的形式。研究集中于事物的“真”(true)的状态。事物的基本形态被认为是简化论和决定论式的。第二,认识论上的二元论和客观主义。研究者和被研究者被看做是两个对立的实体,研究者能够在不影响对象或不受对象影响的情况下进行研究,一旦发现相互影响,研究者应采取相应的策略排除或减少它们。研究是通过单面镜进行的,只要严格地遵循所规定的程序,就可以防止价值和个人偏好影响结果。第三,方法论上的机械主义—实验和操作。将人看做是“理性的动物”,可应用“观察-实验-测量-结论”的实证研究范式对其进行研究并可重复此过程。


2.对“真理”的探索之二:定性研究范式及其哲学基础与理论方法

实证主义声称,应用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即可得到“科学的”“真实”结果。虽然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一直在社会研究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反实证主义的社会研究一直坚持自己的声音,并且不断发展。


①从实证主义的定量研究到诠释主义的定性研究。

实证主义范式隐含着这样的命题,即“作用于自然界的法则同样也作用于人类社会,因而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也就适用于对人类社会的研究”。但问题在于:人类社会有着不同于自然界的特殊性。


首先,人有意识,其次人有差异。举例来说,社会研究者不能像自然科学家那样通过反复测量同一实验对象而核实观察结果,因为人相对于客观物质来说个体差异很大,且变化迅速,具有较大的随机性。所以,社会研究家无法只观察一个人而了解整个社会。早在19世纪,德国思想家狄尔奉(Dilthy)就对实证主义进行了批判,指出人有自由意志,社会历史事件都是独特偶然的,没有普遍的历史规律。因此,对人和社会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只能以人文学科的主观方法对具体的个人和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


20世纪的现象学派也否定了实证主义的许多假设。现象学指出,所谓“客观的社会事实”是不存在的,因为社会是由许多个人的活动构成的,其中隐含着个人的主观意义和动机;社会现象的产生与变化与其说是因果决定性,不如说是由于个人的境遇。他们主张不应只从外部去观察人的行为,也不能给人的行为强加一种外部逻辑,而应当通过对社会环境和个人境遇的考察,深入到行为者的意义世界与动机的领域,揭示出人们行动的内部逻辑现象学派的代表人物胡塞尔(Husserl)提供了一种范式,即将个人主观经验进行现象学还原(或者称作“纯化”过程)(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用以研究个人对其所生活的世界之认知结构。



 图为胡塞尔。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库恩(Kuhn)及现象学的影响,人们不满实证主义研究的结果,开始了对实证主义的系统批判。波普尔(Popper)和库恩强调科学方法的革命。


库恩认为,科学理论受科学社团的价值、意识形态、态度、文化及历史背景所影响,既不是绝对的也不可能完全客观。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科学家集团都有不同的研究范式,因此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规则并非统一规范的,而是因人而异,随历史发展而变化的。


这样,库恩:第一,将社会历史观和非理性因素引入科学和科学过程,打破了“科学万能论”;第二,提出既然科学家的“自由想象”受其思维模式的局限,如同用有色眼镜看世界一样,科学研究所发现的只能是相对真理;第三,存在多种方法论或研究范式库恩的观点动摇了实证科学方法的绝对性,使对实证科学方法的讨论及探索另类的研究范式成为可能。70年代以后,定性研究范式逐步确立了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

 

②定性研究的内涵。

定性研究的方法论就像一张由五彩缤纷的、极纤细的、不同质地的线团加上许多混合物质纵横交错所组成的织物。这给界定定性研究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表面现象上看,定性研究是把研究者本身当做研究的工具并在自然场合进行的研究,所收集的资料是那些被访者/研究参与者/信息提供者叙述的句子,而不是简单的一些数字;是被访者讲述的故事,而不是一串数据;研究者将这些资料归纳性地进行分析,着重于分析被访者的意义世界;详细描述其所表达的过程及所使用的语言正如瑞思特(Ray Rist)所讲,定量研究范式的方法论讲求收集数据资料的技术,而定性研究范式的方法论将研究过程看做是趋近人们经验世界的途径。


许多有关定性研究方法的著作都有类似的表述。林肯和邓金(Lincoln and Denzin)认为:定性研究主要是一种有关对主体(被研究者/信息提供者/研究参与者)进行诠释的、自然的研究方法。所谓自然研究(naturalistic inquiry)是指,定性研究者要在自然场合进行研究,尝试弄明白、尝试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解释他们生活中的现象。定性研究包括研究性的运用和收集各种经验材料—个案研究,个人的经验,生活中的所思所想/内省(introspective),生活故事,访谈,观察,历史性的、直观的物品等所有能够展现日常个人生活、生活的问题及其对个人的意义的东西,并从中得出答案。


可以看出,定性研究是基于与定量研究范式不同的哲学基础来探究社会和人类生活问题的研究过程。


③定性研究的哲学基础。

定性研究是由一套范式/世界观/信念/假设所引导的。这套信念是有关:本体论,亦即世界/现实的本质;认识论,即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价值论,即价值在研究中的地位;方法论,即研究过程的问题。


第一,定性研究的本体论。本体论(ontology)关注世界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以什么方式存在。这些问题是人们称之为公理性(axiomatic)的问题,它超越了事实和逻辑,以信仰为基础,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答案。一旦确立了一种信仰,人们就会依此逻辑地行动而无需思考行动背后的假设。


定性研究范式关注现实(reality)的本质,认为现实不能脱离人的心灵而存在,现实存在于人们的心灵之中,离开心灵对它的感知等于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而所谓现实也便没有意义。这不同于自然界。自然界是客观真实的存在,不管是否被研究发现,它依然存在,即是所谓的“客观真实”。


然而,人类社会并非如此。人类的社会生活是人们之间互动的过程及结果,不同人、不同群体的互动不同,结果也就不同,无所谓客观真相与对错。既然不存在“客观事实”或真相,当然这种研究也就不能成立。既然没有所谓客观“社会事实”的存在,则研究者所能掌握的只能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互动的结果而已。对定性研究者来讲,惟一的现实是由卷入研究情境中的那些个人建构出来的,因而,在任何既定的情境中都存在着多种现实—研究者的、正在被研究的那些人的和正在解释这个研究的读者或听众的。


由此,定性研究认为现实是主体性的、因人而异的,它由身处研究情境中的个人(包括究者、被研究者、阅读者)所共同建构。应当指出,定性研究强调的“社会实在”(social reality)完全是主观的,因此,研究主体的自我看法是至关重要的,研究者应当做的是掌握并设法理解事物对被研究者主观的意义及被研究者对事物的主观建构。而定性研究者需要诚实地报告这些现实,并依据被研究者的意见、解释和看法呈现“这一种”社会实在。


第二,定性研究的认识论。认识论(epistemology)关注人们最终如何认识世界、如何获得正确的知识,它是一个基础,指引研究的方向;认识论是关于人类能否认识自己、认识外在于自己的事物及如何认识的问题。换句话说:观察者最终能够“认识到”现象吗?获得资料是可能的吗?


如前所述,实证主义认为通过观察获得资料从而认识现实是可能的,尽管观察由于感官的限制会受到歪曲,但进行观察仍然比单凭纯粹的思索要好。而定性研究者则持相反的观点,他们不相信“客观”的认识方式,否认实证主义有关存在着一个客观的、真实的世界(objective and real world)的看法,认为世界是由主体(subject)参与建构出来的,因而经验世界并不是独立于人们的观察而存在的。这就涉及在一个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问题。因为强调个别主观经验和此经验的无法绝对客观存在,定性研究范式的认识论根本否定了实证主义范式对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关系的看法,指出任何对“社会现实”的了解,必须基于生活于其间的人们之主观经验,而研究也只能从对被研究者的深入观察中获得。


由此,定性研究者强调同研究对象建立密切的关系并成为他们内部的一份子,尽可能以最近距离观察、参与被研究者的生活世界。只有如此,研究者才有可能透过研究对象的眼睛、或者作为那个场合中的一个参与者去看待和理解那个世界。


第三,定性研究的价值论。定性研究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关于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角色和相互关系的看法直接影响到价值在定性研究中的地位,形成了定性研究的价值论(axiology)假设。


如前所述,实证主义范式看不到在理解社会现象的研究活动中,是会同时牵涉到研究者的价值判断方面的问题。他们认为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最大不同之处是自然现象独立于人而客观存在,因此,对自然现象的理解是可以有不受个人价值判断的客观方法的。但社会现象是人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参与者根据相关的社会文化脉络对这些“客观条件”进行演绎,那便不可能成为社会现象了。而且,社会现象的意义是参与者透过相关的文化价值系统所赋予的。每一个参与者都会有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和使用这些文化价值系统。在这意义下,我们可以说,社会现象的构成,包括了相关的社会价值体系、理解者的演绎和价值判断以及被理解者的主观感受。在定性研究中,对社会现象的描述,经常是对应着相关的价值系统和意义网络而展开的。详细叙述这种价值相关性、将自己和被研究者的价值立场与倾向作为理解整个研究的重要议题做出交代是定性研究的一大特点。


第四,定性研究的修辞学。定性研究的哲学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生活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呈现也必然是经由个别化和个性化的语言达成的。所以,定性研究者抛弃了实证主义研究范式所使用的不带主观色彩的正式词语,如:内在效度、外在效度、推论、客观性等,而是使用特定的术语和个人化的语言叙述,使用“理解”、“发现”和“意义”等词语来呈现被研究者的看法。


第五,定性研究的方法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定性研究的方法论是指收集与分析资料的方法。由于定性研究把世界看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而且现象总是在不断运动变化的,形成了多种层次的意义世界。定性研究正是试图发现现象内部社会行为的意义以及行为间的相互关系。定性研究以自然的方式汇集资料(naturalistic inquiry),真实地记录所见所闻的现象及在其中所发现的意义。这样,归纳方法的使用就贯穿在整个研究过程中。


在这样的研究中,范畴(categories)不是由研究者事先确定的,而是从被研究者/信息提供者所提供的资料中逐渐呈现出来的。这种收集资料的方法提供了丰富的同研究背景密切相关的信息,研究者从这些信息和资料中提取出现象的主题与形态(themes and pattern)及能够解释所研究现象的理论。此外,由于定性研究的范畴是从研究中逐步形成的,所以定性研究并不强调事先确定研究的“理论架构”,而是强调敏锐的观察,从现象中探索当事者的内心世界,提取理论。最后,定性研究的目的不在“检验”或“验证”某种假设,而是重在探索某种意义与现象,其研究结果是某种概念或变量的发现、某种意义的探讨,而不是研究结论的概推。


④定性研究的主要特征。

定性研究范式的哲学理念决定了它具有区别于定量研究的特征,很多学者对此都有过讨论。这些特征标示了定性研究的旨趣,具体体现了定性研究的研究取向。


第一,自然研究(naturalistic inquiry)定性研究强调在自然真实的环境场合中进行研究活动,研究者自己作为工具、深入现场获取资料,包括观察、参与观察、深入访谈等。按照林肯和古芭的说法就是,现象所处的整个环境脉络(context)赋予现象以意义,只有在自然场合,被研究者才能最真实的展现其生活形态。对定性研究者来说,只有深入到自然真实的环境中,透过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观察、倾听他们的谈话、获知他们的想法、翻看他们的文件记录,才有可能掌握那些未经过滤的、原始的、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也才有可能获得对研究对象的真切了解。换句话说,“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


此外,人类行为是受其行为发生的环境影响的,是动态的,现场自然观察才能以最近距离记录研究对象与其生活环境的互动,从而了解其生活与经验世界。借用定量研究的术语,这样观察获得的资料才可以说是比较“客观’、“真实”的,具有可靠性(credibility)和可信性(trustworthiness),这是研究者在人为环境(artificial setting)靠人为控制变量所不能获得的。


强调自然研究,是定性研究本体论之“主体论”的体现,有别于定量研究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截然分开的“二元论”。


第二,注重“理解”及对“日常生活”与“意义”的探索。定性研究重在探索被研究者的想法和观念(ideas and perceptions),从被研究者自己的参照架构去理解他们的主观经验及社会现实对他们的意义,这是定性研究的最主要特征。


在非实证社会研究的圈子里,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并非由因果模式所穷尽,很多时是涉及丰富或深层的理解(deep understanding)。不同于实证论认为存在着共同接受的客观标准去理解社会现象的观点,采取现象学观点的定性研究认为理解要从被研究者的角度入手,从人们自己的参照架构去理解人们,就如同研究者自己经历的那样去“神入”(empathize)地认同所研究的人们,体察被研究者对现实的经验,以达到对被研究对象的理解。舒茨(Schutz)认为,对于“社会实在”的了解必须基于生活在那一“社会实在”中的人的个别经验及感受。研究者只有掌握了被研究者个人对社会实在的解释才能理解其行为动机,按照柏瑞曼(Bryman)的说法就是要“透过被研究者的眼睛看世界”。


在理解的基础上,定性研究注重从被研究对象的角度研究他们的“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与“意义世界”,这是定性研究的又一基本关注。定性研究者关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思考和行动,生活背后的假设,人们如何使自己的生活、经验有意义,他们日常生活的结构等问题;定性研究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入手,试图考查被研究者的生活经验、情感和观念,而不施加任何可能歪曲被研究者意念的架构,从而揭示人们如何赋予其经验以意义,以及人们诠释这些意义的方式。


这种定性研究背后的假设是:被研究者应在自然的环境下,用自己的语言描述日常生活世界的情景和情感;透过观察人们的叙述和聆听人们的说话,研究者就有机会了解被研究者行动的规则(包括个人的和群体的)、使行动有意义的机制及其全部过程。郝利威(Holloway)称这种方法为“内部的观点”(the emic perspective)。


定性研究者在寻找和发现有关研究对象生活世界的样式(pattern)和与其他群体的共性时,认为“意义(meaning)不应当被简化成纯粹的被研究者的主观说明”,而是需要从外部观点(the etic perspective)的角度进行“二度建构”,即由研究者诠释被研究者对“生活实在”的理解。这种建构的前提是必须忠于被研究者本身对社会实在的概念,以被研究者本身的解释及动机为依据。此外,从方法论的角度着眼,“生活世界”构成社会结构,以个人的自主性和自觉能力为主,循此路向,定性研究是从被研究者个人生活的角度去理解社会现象和结构。所以,定性研究的解释力不仅在微观个人层面,而且也能够透视宏观社会结构。


透过观察被研究者个人的经验获得进入他们生活世界的机会,这种方式被认为可以强化被研究者的权能(empowerment),因为被研究者不仅仅只是回应研究者的问题,同时也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见解并引导研究方向,是研究的参与者。


可以看出,定性研究对“社会实在”的探究不同于定量范式。定量研究是“绝对真理”论,而定性研究则是“相对真理”论。


第三,深描(thick description)从对定性研究注重“理解”与“意义”的讨论中可以看出,定性研究的“深层理解”模式预设了定性研究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对社会现象做深入的描述,找出其具体的文化意义。定性研究非常强调仔细描绘所研究的场景及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深描”(或称详细描述)包括细致地描写事件发生的地点和人物;绘制场景、事件和情景的形象画面,以及逐字地讲述特定背景中个人的感受和意念及个人对此所做的说明;描述被研究者的经验,他们对经验的诠释,揭示他们行动的情感和意义。


详细描述的功能在于提供现象全貌的线索,引导出深层的发现。众所周知,文化不仅是由物质环境构成的,也是由其成员的语言、行为、特殊的意识形态、价值、思维方式以致日常生活活动等构成,详细的描述可以提供事件及情景发生的背景,可以帮助研究者理解特定环境下发生的事件;了解研究主体(被研究者)的解释,从中发现现象所特有的文化意义。最后,详细描述亦能提供读者资料,评价研究者的分析及解释。


第四,注重研究“现象的过程”(concern with process)定性研究注重对研究现象的发展演化过程的研究,而不单只是某一时点或某一结果。定性研究认为社会生活是动态的、变化与发展的,是一系列交互关联的活动,因此强调重视对变迁及其变迁过程背后机制的研究,这是由定性研究的性质及目的所决定的。


定性研究关心:人们如何协商从而达成共识?特定的用语和标志是怎样产生又如何被共同使用的?某些特定的生活知识是如何被采纳、传递而逐步成为“常识”的一部分的?所研究的活动或事件的自然发展过程是怎样的?定性研究者沉在(stay)所研究的场合中,通过提问和聆听,观察人们之间互动、建构和改变规则的方式及情景。伴随着时间的回溯,研究者跟随着被研究者“重新经历”走过的生活。如前所述,定性研究重视日常生活的研究,而人们的日常生活正是由一系列相关事件所组成的过程之河。


第五,情境脉络主义的整体研究定性研究在寻找事件与行为的意义时,强调将其放到其所发生的场景或网络中,尝试对事件的始末做通盘整体的了解,这即是所谓整体(whole)主义(holistic)或脉络主义(contextualism)研究。定性研究认为,被研究者置身于自己的时间与历史之河,其日常生活与工作环境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思想与行为;资料只有被放到整个社会及历史脉络中才有意义,才能被了解。故此,了解人必须考虑人们生活的整个背景;了解事件或行为必须将其置于场景或脉络中。一旦研究者了解了此背景,他们就可以找到个人(或群体)认识(perspective)和行动的根据,并捕捉到它们所传达的意义。从更广阔的意义上来讲,背景应包括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架构。


第六,运用归纳方法分析资料定性研究的目的不在于收集资料去评估、证明或推翻研究者开始研究前所做的模型、假设或理论,而是要在已经汇集整理的资料中进行归纳和提炼,抽象出概念。理论的发展是从下到上而不是从上到下;是在看似零散的、彼此无关的资料之间进行梳理,以发现其间的相互关联性。在定性研究中,资料是第一位的,研究方案的理论架构不是事先决定的,而是建立在正在产生的资料基础上的,是归纳性的。研究者从具体到一般,从资料到理论。所以,定性研究的理论直接产生于资料。换句话说,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是在收集大量资料之后、在研究者花大量时间访问被研究者之后。定性资料分析的过程犹如一个漏斗:上部(开始时)资料很多,下面则越收越紧,资料也越来越具体,直至归纳出概念或者理论。


第七,研究的弹性设计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奉行灵活的研究设计。研究开始时只有一些研究问题,当收集了一定数量的资料后,从被研究者的角度出发、从资料本身发展概念或理论架构。所以,在研究开始之前并不提出假设。定性研究的过程也不同于定量研究。定量研究遵循着一定的程序,而定性研究是“发现问题”、“搜集资料”和“分析资料”,同时循环反复进行。另外,为避免先入为主或不适当的理论架构影响被研究者,研究多采用开放性或非结构性(访谈)方式收集资料;在研究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扩展资料、修正概念。当新资料对已有结果提出挑战或修正时,新概念就会产生,而新概念又透过资料的再收集过程发展出来。这样循环往复,概念便被不断地研磨、调整、发展。定性研究的弹性设计策略常会为研究者带来意外的发现。


第八,理论概念的形成——不预设理论与假设定性研究是探索性与发现性的,所以通常不预设理论架构或假设,发现直接来源于实地调查资料和经验。实地调查搜集得来的资料经由分析判断逐渐提升浮现而形成“概念”(concepts),然后再由概念经综合分析而形成“主题”(themes)。“扎根理论”便是这种概念形成过程的代表理论。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预设的理论对观察造成误导。研究者在搜集资料时要持开放的态度,吸收与自己过去概念不同的资料,特别要留意那些与自己的概念架构相矛盾的地方,因为正是这些地方蕴藏着新的发现。定性研究者需要相当的敏感度与洞察力,捕捉、发现具有理论潜力的地方。


第九,“非判断”的态度与“价值介入”所谓“非判断的态度”是指,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的,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此外,为了获得进入被研究者的真实思想和情感之中的机会,研究者要采取“非判断”的立场,鼓励被研究者充分表达自己,尽量不因研究者的信念、偏好或价值观而影响、阻碍这种表达。研究者要自觉自己的倾向,抱开放的态度看待其他文化和人群,以便有机会产生新发现。这种观点是传统定性研究的观点。


而批判理论则认为,以“理解”为特征的定性研究其实包含了研究者自己对被研究对象的诠释,这种诠释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诠释者的主观色彩,因为任何理解都是加入了研究者演绎的理解;当研究者要建构概念去理解其研究对象时,必然会加入研究者的一些价值观念,因为所有用来描述社会现象的语言和观念,其本身亦主要是由价值及文化意义所构成。


所以,“价值介入”就是指,研究者由自己的角度对被研究者的行为的理解,包含着研究者自己的价值介入(关于有价值介入的定性研究问题,需另文详加讨论)。这里我想指出,“非判断”与“价值介入”看似矛盾,但其实所指不同。前者指以“平等态度”聆听、了解被研究对象;后者则指定性研究的结果可以也必然会加入研究者、被研究者的价值,研究:结果是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双方互动的结果。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要对双方互动的过程做详尽的叙述,这是定性研究的重要部分。


第十,研究者是研究工具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即是收集资料、分析资料的基本工具。资料是以研究者为媒介,而不是通过调查、问卷或机器产生出来。定性研究的具体细节无法整齐划一,这是定性研究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研究设计与过程的弹性化要求研究者具有匠人的特质。在这个意义上说,定性研究是一种创造的过程,是一种工艺。这是因为,定性研究虽然有大概的方向,但没有一定之规,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研究者的敏锐与洞察力,不像定量研究的问卷调查那样有固定的程序。这也是定性研究招致诘难的原因所在。


3.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研究

在社会工作追求专业化的努力中,社会工作研究是发展专业知识与实践技巧的重要途径。怎样才能获得对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正确认识?用定量方法还是定性方法?这实际上也是有关真理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whether truth is subjective or objective)争论。


考察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我们发现:第一,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与社会现代化及“现代性”有密切关系;第二,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性质与特点直接影响着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选取;第三,对“真理”(truth)与“价值”的看法会因时代、地域及文化、人群不同而不同,此即所谓人类社会中“文化”之差别。社会工作及其研究的发展也走过了从片面追随“逻辑实证主义”的定量研究范式,到承认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特质及人文主义的定性研究范式的合理性这样一条道路。


①实证主义范式与社会工作研究。

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面貌是时代的反映。18世纪的启蒙运动、现代自然科学研究及技术的突飞猛进以及伴随而来的各种政治、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以前的神圣宇宙观和世界观,自然与社会的秩序不再是神的启示。科技理性的发展带来“文化理性化”的过程,人们相信理性会引导人类达到对“真理”的认识,这即是所谓人类的“世界观解咒”。


“世界观解咒”带给人们的是以理性认识世界,去理解外在世界的事物,这使人类在自然与社会面前获得了自由和解放。社会科学企望像自然科学研究自然一样去解释、安排、控制和改进社会,这使得“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的概念与实践变得成为可能。其途径是发展一套理性探究的方法去揭示理想社会秩序中个人与社会生活的基本真理(fundamental truth)。


在宏观层面,以科技理性为依托的“现代性方案”(the project of modernity)被看做是“将人从自然中解放出来,从没有选择中解放出来,从自我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人类宏大理想。而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福利国家及社会工作专业的逐步发展与形成则是人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改进人类生存条件的努力,是“现代性方案”中的一种社会工程,反映着对现代科技理性的期望。


社会工作专业努力以“科学”的知识与技巧助人。从Mary Richmond的《社会诊断》(Social Diagnosis)发表以来,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一直追随着实证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这被认为是建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以及评估社会工作实践有效性的“科学”方法。问题在于,这种社会工作的传统研究范式能否带给我们对社会工作对象的“真实”了解呢?是否存在其他可供选择的、能够增加对服务对象的了解以及能够促进社会工作知识发展的方法呢?


欧美学术界自1970年代以来开始所谓“定量”与“定性”研究的争论,追求最大限度客观、最小偏见的传统社会工作的研究方法在认识论上已经受到极大挑战,而社会建构主义及批判理论等另类认识论的范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社会工作研究界逐渐被接受。批判理论和后现代主义正确地指出研究者不可能完全客观和价值无涉,因此在社会工作研究中不应以实证主义范式为惟一标准,而应以开放的态度考虑其他可供选择的研究范式(alternative paradigms)。


②定性研究范式与社会工作研究。

对社会工作研究范式的再思考(或考量),是基于定量研究范式应用于社会工作研究领域时的某些限制,及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特性在一些重要方面的相契合。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选择应以它能否达到对服务对象的认识与理解、从而增进社会工作知识为准绳。


第一,定量社会工作研究范式的限制传统的社会工作研究大都采用经验研究的方法来获得实务知识。这种经验性社会工作研究是与强调以量化数据及用可以检验的事实作为实务根据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相联系的,这种社会工作知识是直接从实验室的实验中得来的。因为这种知识有数量资料做依据,所以被认为是科学的和可靠的。但问题在于,这种命题(proposition)是否正确?在实验室中进行的、变量控制下获得的理论和知识,对生活于社会互动之中的活生生的行动者到底有多少说明、解释力?


事实上,社会工作学界对社会工作的认识论,即如何建构社会工作知识,一直有争论。这种对社会工作研究的性质及方法的争论是长久以来社会工作学界关于知识建构的理论论战的延伸。基本来说,社会工作的认识论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什么是可以被认识的?是否存在可靠的方法来确定这种认识的正确性?怎样才能获得有效的社会工作知识,以及以什么方法去建构社会工作的知识和理论。


林肯和古芭认为定性研究的目的在于积累充分的知识以达到对所研究问题的深入认识与理解,而传统以定量研究为主导的研究方法在获得这种对问题本质的理解认识方面存在着一些限制。


首先,当定量研究方法对某些复杂的、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时,往往不能抓住问题的核心而对社会工作实务来说,关键的问题是要回答:“以经验研究方法为根据的定量研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抓住问题的本质”。正如考斐(Amanda Coffey)所指出,经验调查方法对于某些复杂的、不容易理解的现象很难一下子抓住要害。例如,中国农村和城市妇女的贫困问题就是政治制度、社会经济、传统文化与习俗、社会变迁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社会工作者运用定量研究方法研究妇女贫困这一极其复杂的现象只能获得一些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是研究者将事先预设的假设转换成变量,再经过变量的操作化、测量而得出的。这些数据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反映出妇女贫困的某些方面,但这种反映是机械的,要探讨造成妇女贫困的复杂原因则会无功而返。


对于社会工作来说,研究的目的不仅仅是要知道有多少妇女处于贫困之中、她们的需要、需要的种类和数量等这些量的方面,我们还需要了解贫困对她们的意义,她们如何定义(看待)贫困、如何诠释自己的生活,如何应对贫困的境况,从中发展出社会工作的介入方法。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后者对社会工作来得更重要。对于复杂的社会问题及其对策的有限认识,是由于以定量研究为基础的经验调查是基于过于简单的研究模式或者研究框架,这种简单化的研究模式同时又带来对问题过于简单的解释。虽然我们可能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去调查那些产生于复杂的、多变量背景下的问题之原因及其干预方法,但定量研究方法程序化的研究过程很可能使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问题的表层以及其被割裂的部分。瑞墨(Reamer)把这称之为“背景剥夺”(context stripping)。


就社会工作研究来说,这种“背景剥夺”极大地削弱了定量研究的说明力和解释力,因为它有限的样本、预设的、机械的变量基本上没有可能涵盖社会工作所面对的丰富多彩的,极具个人/个别化色彩的服务对象及其处境。社会工作是情境化的,无论多么好的抽样技术都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这里的问题是,不是定量研究的技术本身有问题,而是它不适用于某些社会研究。研究工具一定要与研究问题相匹配,否则研究结论就是可质疑的。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性质使得定量研究结论的用武之地也只能限定在某些方面和某些领域。


其次,像所有科学家一样,社会工作研究者也遭受着西蒙(Simon)称之为“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之苦。人类并不总是无所不知的、理性的、前后一致的、逻辑性的。不可避免的是,人类把握环绕于人们周围生活世界的能力经常受各种非理性、非逻辑性因素的影响。如上所述,运用定量研究方法研究一个问题时,需要将复杂的社会现象转变成操作化的数字变量,而再周密的研究设计也难免以偏概全的偏误。而且,有些社会现象很难或者根本不可能用数字去量度,因为数字有时并不代表任何东西,也很难说明什么;更重要的是,简单的统计数据并不总能帮助研究者获得对复杂社会现象的深入了解


例如,对于妇女贫困问题,很难给出一个既实用又能操作化的关于贫困的定义,因为贫困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缺少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贫困通常还会影响人的精神及心理状况,影响人的生存状态。因此,贫困是一个多种因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产物,单纯的数字不能揭示如此丰富的内涵。现在,很多社会工作学者已经认识到建立在经验主义方法上的定量研究会产生诸种内部及外部的无效性,我们需要小心,社会工作实务不能被这种简单化的研究以及由此所得出的知识所误导。


最后,正如众多学者所指出,定量研究根源于逻辑实证主义及经验主义,而这种定量研究对社会工作实务的指导意义也有需要质疑之处。首先,在社会工作研究中,控制实验与实际的实践情形很可能根本不同,而且没有任何一种观察是完全不带偏见的。实际上,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都不能完全或绝对中立,而服务对象的看法及感觉对于理解认识问题本身及整个介入过程都非常有用。其次,没有任何一种控制技术可以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社会问题是复杂混乱的,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将这些庞杂的问题简化为一些或一套简单的变量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危险,即使前线工作者越来越远离而不是接近问题的解决办法。


相反,从具体情境中得出的知识似乎远比普遍法则更丰富、更有效。再次,在一种受控制的纯粹环境中,服务对象的独特性被抹杀了。然而,所有社会工作者都知道在社会工作实践中,认识理解个人、认识其独特性远比从控制实验中得出的结果以及从中得出的一般性推论更重要。再者,没有任何统计技术或研究设计可以完全排除掉研究者本人的价值或主观偏好,可以代替研究者已经形成的判断。最后,不可能存在绝对的、没有任何价值取向的观察以及由此得出的资料。


正如罗德维尔(Rodwell)所指出的那样,社会科学家对自我价值取向的自觉及意识到的偏误在增加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上远比试图保持客观性的实证主义研究来得有价值,对社会工作研究来说尤其如此。


第二,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研究如今,很多社会工作学学者已经认识到定性研究的价值。派德特(Padgett)认为定性研究本身为社会及人文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方法和途径去诱发“刺激概念性”批判性及创造性的思考。因此,定性研究要求研究者努力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而这一点正是社会工作实务的特点,所谓社会工作为一种艺术是也。由此,产生了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研究的契合。


首先,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在基本理念方面具有诸多相似之处。这也是近年来定性研究对前线工作者的吸引力愈来修大、愈来愈多的社会工作研究采用定性研究方法的原因所在。其实,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两者之间的相同点非常明显。按照吉尔干(G. F. Gilgun)的说法,两者的关系就像是手套与手。


一是定性研究者寻求对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第一手资料及亲身的体验了解,他们努力去描述次群体及其文化,根据被研究者的观点来记述他们的故事。研究的目标在于达到了解,而不是依据某些自变量去进行预测。而众所周知的是,社会工作一向强调从服务对象本身入手,工作者与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互动,以求获得对服务对象的最真切真实的了解。


二是定性研究取向强调关注人们之间的差异,强调个人的主体性与主观建构。定性研究范式认为每个人在如何创造他或她的意义世界时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每个人都是根据一套不同于他人的生活经验—个人生活参照系—而采取行动。与之相对应,社会工作者时常会发现,他们的案主使用不同的概念和词汇(terms and vocabularies)。有鉴于此,柔斯(Royse)认为,了解这些案主的语言和价值便成为社会工作者了解其主观世界和意义建构与诠释的途径,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改变媒介。这对社会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三是定性研究认为,为了理解为什么一个具体的客体对一个人有特定的意义,换句话说,为什么一个人与一个特定客体相关联,人们必须考察那个人的独特历史和此一客体对那个人的意义所在,即要考察那个人独特的生活背景或者说是环境(the context)这一点与社会工作的理念也不谋而合。社会工作将服务对象看做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即所谓“情境中人”(person in situation)。


研究一个人,需要同时了解他所处的环境,包括他的家庭、学校或者工作场所、朋辈群体等,以便了解服务对象的社会互动的情况,从而知晓服务对象之所以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从整体入手帮助其解决问题,达到成长的目的。四是定性研究能够提供非常精致化的细节描述,从而增加人们对所研究现象之认识的广度和深度,这与社会工作者所熟悉的“个案研究”非常类似。而社会工作实践正是既强调案主个人对自己问题的感觉,注意他们所使用的字眼,以“同感”的态度达到对案主的了解,从而能够对案主进行个别化的评估及对服务对象生命史做最详尽的了解,同时又重视服务对象与整个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


其次,定性研究收集资料的方法与社会工作的评估方法和实务方法具有相似性质。一是定性研究运用产生描述性资料的程序(procedures)收集资料:包括深度访谈、个人观察及文献回顾(包括人们的讲话或书面文字),同时定性研究允许调查者知晓被研究对象的个人生活,并了解他们在他们生活世界中的挣扎和他们对自己生活世界的解释,这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方法非常相似。社会工作实践中最基本的任务之一——工作记录(包括过程记录、备忘录及案例报告等)——也都与质性研究中的资料收集过程相似。二是定性研究所高度强调的“自然主义的研究”(naturalistic inquiry)与社会工作惯常所做的到社区进行家访是一样的。三是韦思(Weiss)分析说,在各种资料收集方法中,以定性方法中的访谈与社会工作的会谈最为相似:在具同感和安全的气氛中两者都引发思考、回忆及情感表达,两者都包含了对“意义”的探索,都努力了解当事人。


再次,定性研究的设计理念与社会工作的实务介入理念相同。定性研究者是灵活的,即使正在收集着资料,他们的研究目标或问题也是可以改变的。开始研究计划之前,研究者通常会在心里有一个计划和方法论,但同时他们并不要求在开始收集资料之前硬性地和不可改变地陈述研究设计和方法论。许多研究者认为,定性研究的目的是为以后的检验产生假设。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定性研究经常被看做是探索性的。对社会工作来说,在正确判断服务对象的问题所在,及在找寻合适的治疗方案前,社会工作者是运用归纳法思考,综合研究从各种渠道获得的资料,并根据新资料随时灵活地修正治疗方案。


最后,定性研究者通过详细描述研究对象的生活世界与意义世界寻求了解人们相互的社会关系和互动的组型,以图发现特定群体文化的特性与意义,因此,它很少或者不使用统计,因为定性研究的目的不在推论对于社会工作来说,当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工作服务的特殊群体时,研究的目的不在推论,而在理解发现他们的生活世界与意义世界,从而提供社会工作介入的根据与知识。


纵观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对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及其研究范式有以下结论。


①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社会研究的两种范式,代表了人类探索世界的“真”或“真理”的努力,其背后有不同的哲学基础。社会工作的定量研究师承实证主义研究范式,以“科学”地探究现象的原因与结果为目的,而这正是社会工作专业建立的初衷。“现代性方案”中的“社会工程”正是要以“科学”的知识与理论、技巧理性地解决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定性研究范式与定量研究范式大异其趣,与定量研究范式的哲学基础相对立。不同于定量研究认为人与社会现象是客观性存在的观点,定性研究认为人有主观能动性,人不是被动的反应世界,而是通过与自然和人类本身的互动创造世界,离开人与人的互动、人与社会的互动,社会实在就是不存在的。定性研究志在探索人的主观世界,所强调的重点在于人如何反应、定义外在生活世界,而不在于社会现象的“客观”测量。


②定性研究范式的哲学基础与社会工作的理念具有契合之处,为社会工作研究提供了另外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定性研究范式在理念上比较倾向于社会工作的内在逻辑,比较贴近社会工作的理念,并且比较与社会工作的实践相关联。在社会工作实践的适用性方面,定性研究在“语言”上也更接近社会工作实践的真实环境,而这是由定性研究本身的特点与性质决定的。


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对象是人,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这就决定了社会工作研究也必须考虑服务对象的特点。定性研究重视研究对象的个人生活世界与意义世界的看法使得社会工作研究在内在需要上倾向于和它理念相同的这样一种研究范式。归根结底,定性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都比较与社会工作的理念、目的相契合,是引导社会工作研究趋向“真理”——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与把握——之诸多可能途径中的一种。


③应当特别指出,不论是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都是为了寻找它们理想应当特别指出,不论是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都是为了寻找它们理想中的“客观性”,寻找人类理想中的“真”与“善”,它们在社会研究中都有其独特作用与贡献。


定量研究强调“客观”的测量和统计推论,而定性研究则看重“深度了解”,注重探索人类经验的深层意义,强调人对外部世界的“主观”建构;虽然两者在哲学范畴上不同,然而这两个研究方法并不是截然对立,水火不相容,它们在理论建构上扮演不同角色,两者互补,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优劣点,对研究的贡献各有不同,研究者需要根据具体的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选取研究方法。事实上,一些最好的研究都是使用了两种研究方法,研究者需要根据具体条件和可行性选取合适的方法,而不应偏袒或偏废任何一种方法;因为它们都是研究工具,而不是意识形态。社会工作研究的所有努力都应该朝向增加对社会与人群的认识,为理论和实务知识的建构添砖加瓦,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文字编辑:陈鸣

推送编辑:王天行、沈适

审核:田耕

文字编辑自《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02年第1期刊发的《定性研究方法与社会工作研究》。为方便阅读,对原文段落进行相应的划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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