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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荣昌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来啦,想申请的速看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居住的周转性住房。



入住对象

棠城英才A类、B类、C类人才,棠城英才特支计划人才以及“一院一校一中心”新引进符合支持条件的人才。选调生和来荣社会实践或求职的大学生可临时入住。



入住条件

符合入住对象范围。

人才及其配偶均在荣无房产。

未领取租房补贴。

所在单位未安排入住职工宿舍。




入住期限

人才公寓入住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从入住当月起算。其中,选调生入住人才公寓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来荣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入住人才公寓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来荣求职的大学生入住人才公寓原则上不超过15天。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办理入住。



入住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才向“一站式”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按照“先入住、后审核”的原则,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才,当日安排入住。

(二)窗口进行材料复审,复审通过后通知人才正式签订公寓租赁协议。


退房程序

租住期满后,由人才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窗口,对公寓内家具、家电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公寓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实。验收合格后,人才将钥匙交回。退房程序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我们

区委人才办:61471231

人才服务窗口:4677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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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人才办

新媒体编辑/林彦志

编审/李娟   值班编委/张成杰

副总编辑/薛晓霞   总编辑/胡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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