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孩子,需要改变观念完善法制
——再谈抚顺虐童案
在良心记者的努力下,惨绝人寰的抚顺虐童案突破当地层层封锁,得以曝光于天下,女童终于有救了。
人们都在痛骂女童的生母刘妍彦及其男友陈国威,网民用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五马分尸等情绪化语言表达他们的愤怒。
女童的外婆呼吁判两人死刑。读者请注意,孩子的生母刘妍彦是外婆的亲女儿。母亲要求判女儿死刑,可见老人如何地出离愤怒。
如潮的骂声中,思考的声音并不多。
我之前的文章《女童被虐事件,家丑不外扬的一次恶劣实践》,从信息传播方面进行了剖析和反思,今天我想从观念和法制两个方面谈谈如何保护儿童。
要说清我的观点,得先讲几个故事。
故事一
一部让人落泪的父爱电影《刮痧》,主演梁家辉。剧中梁家辉父亲同儿子、小孙子住在美国一个城市的单元楼9楼。
一天小孙子感冒了,中医爷爷给孙子刮痧,梁家辉回家后,带孩子去医院。医生脱下孩子的上衣,发现满背一道道的青紫。医生一脸震惊,对护士说:“马上报警!”一大群警察开着警车来了,带走了孩子和梁家辉。
为了保护没有身份的父亲不被驱逐出境,梁家辉承认是自己给孩子刮痧。法官不相信刮痧是治病,禁止梁家辉在家中居住,不得接触孩子。梁家辉每次回家,楼道口壮实如牛的黑人保安都会拦住他:“先生,我得执行法官的命令,我不能放你上去。”
圣诞节那天,梁家辉装扮成圣诞老人回家,还是被保安认出来,不让他上楼。思子心切的梁家辉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沿着落水管爬上了9楼,保安报警,警察迅速赶来,梁家辉被关进监狱。
电影最后的结局很暖心。办案的警察接受了一次刮痧,然后带着满背的青紫告诉法官:刮痧真的不疼,一点也不疼。法官撤销了判决,然后是父子团圆,梁家辉抱着儿子热泪涌流。
故事二
这个真实故事的结局就没有电影那么圆满了。一个移民不久的华人三口之家住在美国某城市,妻子上班,丈夫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在家照顾上幼儿园的女儿。
孩子的私处长了疮,在国内当过医生的丈夫给孩子搽药。有一天,幼儿园的老师拿着一个玩具熊,指着玩具熊的私处对孩子们说:你们的这个地方,谁也不能摸!有没有人摸过你们的这个地方?
天真的孩子告诉老师,爸爸每天摸自己这个地方。老师在核实孩子说的话无误之后,马上报警。这个时候已经放学,校车已经把孩子送回家了。
接到报警的警察开着四五辆警车,鸣着警笛闪着警灯来到孩子家门前,命令孩子的爸爸交出孩子,爸爸拿出手枪指着警察说:谁也别想抢走我的孩子。
警察大喊:放下枪!否则我们开枪了!孩子的爸爸依然把枪口指向警察,警察连开五枪把孩子的爸爸击毙。
故事三
广西平南县思旺镇小学一名女教师,发现一名男教师多次猥亵七八名女生。女教师报告了校长,请校长报警,校长说要请示上级,说完之后照常出去喝酒。
过了几天没有任何动静,女教师打电话给县教育局长。局长没有表态,之后再打电话局长不接,发短信不回,女教师愤而报警,犯罪分子被警方抓捕。
教育局和校长认为女教师擅自报警,无组织无纪律,案件曝光损害了当地教育形象,女教师受到学校领导的各种压制和刁难,被迫辞职。
讲完了三个故事,再说一说抚顺虐童案的几个情节。
女童的生母刘妍彦和男友陈国威住在抚顺一个人口稠密的小区,他们虐待孩子的地点就在他们的家里。
滚烫的开水从头顶浇下来,烫伤了孩子的半拉身子,再用冷水冲,然后又用开水浇,直到孩子的皮掉下来。
用大钳子生生地拔掉孩子的牙齿,然后命令孩子和血吞下去。用手狠狠地掰孩子的细胳膊,把骨头掰断。
打火机烧孩子的小嘴,把唇尖烧焦。
把5厘米的钢针一根根扎进孩子的大腿,再用烟头烫孩子。用洗衣板打孩子,把孩子打得浑身骨折。
女童住在医院好多天,一位医生悄悄告诉女童的外婆:“孩子是被人残害的,你报警吧。”
刘妍彦威胁其母:如果报警就要杀人。外婆犹疑了好多天,这才报警。
上面的四个故事,给我们摆明了两个问题:观念和法制。
先说观念。
“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是中国的传统观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话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老祖宗传下来的这些糟粕,让咱们国家遍地是缩头乌龟。
听说在某些国家,听见孩子的哭叫,邻居会报警;看见虐待动物,邻居也会报警。
看看抚顺女童遭受的酷刑吧,那是怎样的痛啊!孩子遭受这样的痛,该会发出怎样撕心裂肺的惨叫!
100多天,无数回虐打,孩子哭了多少回?惨叫了多少回?邻居呢?巡逻的保安呢?你们都没听见吗?100多天,孩子难道从来不出门?那个嘴唇烧焦、没有牙齿、皮破肉烂的孩子,你们看见了吗?你们想过要报警吗?
我想起另一个孩子。十几年前,南方某省农村,一个四岁女童被生父长期虐待,头发被拔光,耳垂被打火机烧掉,牙齿被打掉,更令人毛发直竖的是,生父隔三差五用针线把孩子的嘴缝上,孩子多次被缝着嘴在村里哭。难以忍受的剧痛让孩子疯掉了。
村里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生父的暴行,没有一个人报警。最后是远道而来的大学生志愿者发现了这个孩子,事情才曝光。
可怕的冷漠!可怖的冷漠!可恨的冷漠!
老祖宗啊,你们的那些“至理名言”,你们的那些“做人诀窍”,让你们的子孙变成了麻木不仁的冷血动物,变成了心如硬石的无耻看客!
人类是群居动物,没有好的社会环境,谁也不能独善其身。河流被污染,哪一条鱼儿能够不喝污水?我们要改变传统观念,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看见不平就要发声,看见罪恶就要发出正义的怒吼。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邪不压正,才能预防和减少罪恶的发生,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孩子。
再说法制。
故事一给了我三点启示:一是医生的职业敏感和责任心,二是法律保护儿童的强有力手段,三是法律机关极高的工作效率和保安一丝不苟的执法态度。
故事二,由于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孩子爸爸不了解警方的执法程序造成了悲剧,但是,幼儿园老师的专业精神,法律保护儿童的力度,警方的快速反应,都是值得称道的。
故事一里的医生,故事二里的老师,他们固然是出于职业的良知和专业训练,但是,我相信还有法制的保障。知情不报,形同包庇,他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搞不好要被送上法庭,投进监狱。
广西平南县那个校长和局长,为什么敢于公然隐藏罪恶?为什么在罪恶暴露后敢于打压女教师?他们丧失良知是根本原因,没有相应的法制,是他们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
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条文,赋予教师、医护人员、保育员等特殊职业者强制性义务。医护人员在诊疗中发现儿童被虐待或者被性侵,老师发现学生被虐待或者被性侵,有义务报警。不履行报警义务的,以包庇论处,定罪科刑。
抚顺女童案,固然是极端个案,但是,虐童不是个别现象。打骂孩子、不给孩子吃饭、罚跪等现象很多很多,每隔一两年就爆出儿童被虐致死的新闻。
希望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虐童问题,改变观念和健全法制齐头并进,最大限度地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用最大的力度保护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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