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该个人的信息

2023年9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信息显示,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销售办法》,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定期向公众介绍保险知识、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重点讲解保险条款中的专业性词语、集中性疑问、容易引发争议纠纷的行为以及保险消费中的各类风险等内容。
《销售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收集处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业务活动相关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未经该个人同意,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向他人提供该个人的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以及开展保险业务所必需的除外
《销售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对与其合作的其他机构收集处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业务活动相关当事人个人信息的行为管控,在双方合作协议中明确其他机构的信息收集处理行为要求,定期了解其他机构执行协议要求情况,发现其他机构存在违反协议要求情形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督促纠正,并依法追究该机构责任。
相关阅读
河北承德一程序员翻墙为海外软件公司打工 被罚105.8万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建立数据安全高效流动绿色通道
央行《金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规范》12月1日实施(附全文)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