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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南 | 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意涵与当代启示——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献的梳理与阐释

张三南 治理评论 2022-04-25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作者简介:

张三南,博士,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民族政治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

摘 要:民族国家是备受关注的理论与现实议题,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缺席对它的关注,其民族国家思想具有丰富意涵。在他们看来,民族国家是民族过程与国家形态的结合,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标识性提法。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民族国家的历史进步性,主张超越资本主义民族国家,支持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并充分意识到民族国家的存续性和民族构成的复杂性。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对于全面正确认识诸多民族国家理论与现实问题具有当代启示意义,有助于深刻理解多民族基本国情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经典文献;中华民族共同体;当代启示


民族国家是备受关注的理论与现实议题,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未缺席对它的关注。然而,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国家的论述长期存在理解不够全面准确的现象,有待“再认识”。鉴此,本文拟从基础文献的梳理与研究出发,阐释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的丰富意涵,并挖掘其当代启示意义。



一、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民族国家的主要文献及其特点


文献梳理是思想理论研究的基础环节。笔者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问题文选》等国内出版的经典文献中全面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国家的论述。这些论述是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最为直观和基础性的体现。

从现有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献来看, 恩格斯1849年2月刊于《新莱茵报》233号的《俄国人入侵。——塞尔维亚人。——奥地利人的前途。——战地新闻》一文应是最早提及“民族国家”一词的论著。恩格斯写道: “这个小小的所谓塞尔维亚民族国家有70万德意志人、瓦拉几亚人和马扎尔人等等,与此相应的是90万塞尔维亚人。”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所提到的“塞尔维亚民族国家”(实为伏伊伏丁那,Vojvodina)包含了塞尔维亚人、德意志人、瓦拉几亚人和马扎尔人等多个民族。这个所谓的民族国家具有典型的“多民族”民族国家特性,并非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这对于今天我们避免把民族国家仅仅理解为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具有启示意义。实际上,当今世界许多民族国家和所谓的“塞尔维亚民族国家”一样,均具有多民族的国情特征。

次年,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谈到,16世纪初的“德国人统一为一个民族国家没有任何可能”。联系前后文可见,恩格斯认为农工商业的落后阻碍了当时德国人所在的神圣罗马帝国(具体指的是德意志王国)成为统一的民族国家,在强调政治统一重要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经济因素对于形成民族国家的重要性。

同样从当前文献来看,写于1854年3月的《希腊人暴动》应是马克思最早提及“民族国家”一词的文献,文中有“希腊人关于扩大民族国家和关于独立的这些计划”的表述。显然,“民族国家”一词并非马克思行文的核心内容,更多意义上是一个陈述性用语,指称的是希腊人主导的统一的国家形态。

1871年,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指出:法国革命必须消除一切地方的独立性,因为它是“以建立民族统一(创立民族国家)为任务”。很明显,马克思把“建立民族统一”与“创立民族国家”的涵义联系起来了,即从政治学意义上把“民族”与“国家”勾连起来了。此外,马克思所强调的必须消除一切地方的独立性,揭示了民族国家的内部统一的特征和内在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国家的立场是学界十分关注的话题。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他们对民族国家相关内容的引介来探知一二。《哥达纲领批判》(1875)是马克思阐述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名篇,他在文中两次提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这一表述。严格说,这一表述引自德国工人党纲领草案,是为了批判纲领草案中的拉萨尔主义。正是通过引用和批判,马克思表达了超越民族国家,坚持国际主义的基本立场。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并非绝然反对民族国家的存在。相反,在1873年,在保尔·拉法格的协助下,马克思恩格斯揭露和批判了巴枯宁无政府主义之流炮制的秘密纲领,而秘密纲领中有一条就是主张“废除民族国家”。

1870年代之后,恩格斯在多个涉及历史题材的著述中论述了民族国家问题。在《关于德国的札记》(1873—1874) 中,恩格斯剖析了西欧历史,认为西班牙、法国和英国在15世纪末“都已结合为形成了的民族国家”,而德国由于“罗马皇帝的称号和由此而来的称霸世界的野心使得民族国家不可能组成”。在《反杜林论》(1876—1878) 中,恩格斯指出:日耳曼人在西欧、中欧建立了“主要是民族国家所组成的体系”。两文揭示了西班牙等民族国家在欧洲的肇始及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而在《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1887—1888) 中,恩格斯再次指出,自中世纪末以来“历史就在促使欧洲形成为各个大的民族国家”。恩格斯对欧洲民族国家形成史的基本判断,与其名著《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的思想理路是一脉相承的。

《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1884) 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著作,更是一篇论述民族国家的经典名著。此文为人们深入了解民族国家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批判在民族国家问题上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提供了锐利的理论武器。

1893年,恩格斯在致弗兰茨·梅林的信中,谈到欧洲三十年战争在法国等地的结果是“中央政权获得胜利和民族国家最后形成”,但在德国则是“民族国家彻底瓦解(如果神圣罗马帝国范围内的‘德意志王国’可以称为民族国家的话) ”。恩格斯在此表达了对德国处于分裂状态的关注。实际上,德意志和意大利一样,是欧洲两大“迟到的”民族国家,直到1871年前后才最终统一。

通过文献梳理和研究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国家的论述大体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直接提及的次数并不多。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民族国家”一词出现的频率远不及民族、国家、阶级等核心词汇,也不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民族主义”一词。据初步统计,马克思直接提及“民族国家”一词的情况不到10次。恩格斯则多一些,但更多集中在《关于德国的札记》《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等历史题材的文献中。

二是论述时间主要集中在中晚年。如前所述,恩格斯最早论及民族国家的时间应是1849年。此后的论述集中在1870年代之后,此时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均年逾半百。《恩格斯致弗兰茨·梅林》更是写于1893年7月。相对于在30岁前完成的《共产党宣言》等成名巨著,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民族国家的文献总体上更为趋后。

三是较少专论性文本。除了《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这篇专论民族国家的名著之外,马克思恩格斯大多在其他主题的文本中提及民族国家。在马克思相关文献中,《希腊人暴动》是他寄给《纽约每日论坛报》的社论。此文最初打算请恩格斯来写,马克思的作者身份也是后人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通信中得以证实。《〈法兰西内战〉初稿》则是关于法兰西内战的一篇初稿。《哥达纲领批判》对民族国家的提及实际上是一种引用。在恩格斯的相关文献中,《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虽是专论性文献,但却是遗稿,因种种原因直到1935年才正式刊发于俄文杂志《无产阶级革命》第6期。

总体而言,在马克思恩格斯留下的浩瀚文献中,论述民族国家的情况并不多见。但这并不是我们忽视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的理由。倘若我们通览马克思恩格斯的著述,不难发现他们有大量论述是在涉及民族国家的情境下展开的。这一方面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国家的论述实际上比人们表面上的感知更为丰富,另一方面也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的意涵值得深入挖掘。具体而言,我们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全面理解其思想意涵与当代启示。


二、民族国家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形态的一种标识性提法


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给民族国家下过明确的定义,那么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民族国家到底该如何理解呢? 很多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民族国家就是资本主义国家。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已使用“资本主义国家”之表述,那为何还要使用“民族国家”一词呢?

答案可从“民族国家”一词本身来理解。简言之,民族国家是马克思恩格斯用来指称国家形态的一种标识性提法。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国家形态,种类较多,大体可作如下归类:社会制度范畴的有封建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等;宗教范畴的有基督教国家、伊斯兰教国家、新教国家等;政治制度范畴的有专制国家、联邦国家、单一制国家等;发展阶段范畴的有古老国家、近代国家、现代国家等。同理,从国家形态意义上讲,民族国家实际上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形态的一种提法。也就是说,民族国家说到底是一种国家形态,确切地说是以民族来标识的国家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民族国家有着丰富的涵义,除了阶级性之外,其本身蕴含着一种内在逻辑,即民族过程和国家形态的自然结合。这种结合,表面上是“从民族到民族国家”的过程,实质上是“国家”这种古典的政治组织添加了“民族”这个起到关键标识作用的元素之后,发生了蜕变。马克思恩格斯自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在诸多论述中给予了体现。

马克思恩格斯在称谓“民族”时使用了Volk,People,Race,Nation,Nationen,Nationality,Nationalitten等多种用词,这些用词代表了不同语境下的人们共同体,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对民族过程中不同民族形态的关切和丰富的表达方式。“民族过程”是20世纪60年代苏联民族学界最早使用的概念,80年代传入我国后曾引起我国学界的持续关注。简言之,民族过程“作为人类社会有机的规律性运动,是民族共同体由低级向高级运动的过程”,体现了民族共同体所经历的“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的演进过程。对于演进过程的最后环节,即“民族的形成”,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有的立足于人类学意义上的民族起源,有的侧重于政治学意义上的民族形成。相伴随的是分别侧重于两种不同的民族(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及两种不同的国家形态(古典国家和现代国家)的解读。

马克思恩格斯兼具有上述双重涵义的民族过程观和国家形态观:一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民族起源观(纯粹民族过程意义上)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国家起源观。马克思恩格斯在吸收摩尔根《古代社会》知识营养的基础上,通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代表性论著的撰写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理论基础,兼论了古代民族和古典国家的形成,尤其是强调了阶级的重要作用。二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民族形成观(其思想后为斯大林的经典民族定义所承继)及国家形态观,则以《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为代表,论述了欧洲那段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民族过程和国家形态的自然结合。

欧洲曾长期处于古典国家形态阶段。这一阶段大体经历了从城邦国家到古代帝国的演变过程。希腊时期的城邦国家大都是小国寡民,譬如当时的雅典人、斯巴达人、弥罗斯人、底比斯人是以地域来标识的群体,共同成为了现代希腊民族 的祖先。罗马帝国及其之后的古代帝国虽然幅员更为辽阔,但民族众多,难于形成统一和稳定的国家认同和维系忠诚的标识性力量,宗教也只是起到了愚昧民众和压制王权的作用,以至于神圣罗马帝国被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揶揄为“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罗马的,更不是什么帝国”。

后来,随着王权逐渐取得对教权的优势,“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欧洲进入了形成新国家形态的历史时期,背后体现的就是民族过程的演进和推力。对此,恩格斯在《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关于德国的札记》等文中详细叙述了“语族→民族[Nationalitten]→民族[Nationen]→民族国家”这一过程。他指出:到中世纪末期,在语族划分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新的民族[Nationalitten]”。“新的民族”已不同于以往的民族形态,“开始向民族[Nationen]发展”。于是,“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趋向,成为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杠杆之一。”而进步的体现,在于15世纪末西班牙、法国和英国统一成为了民族国家,在于这种统一具有了世界历史意义。至此,国家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外观,马克思恩格斯在行文中多了一种指称国家的标识性方式,即“民族国家”。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族国家历史进步性的论证


马克思恩格斯同样十分重视经济因素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据此诠释了其历史进步性。民族国家作为一种有别于封建王国的新型国家形态,脱胎于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恩格斯曾形象地指出,“静悄悄的劳动”推动了行会手工业的发展,积累起最初的资本,产生了商业来往的需要及对其进行保护的手段,催生了比封建贵族更为不可或缺的城市市民,“破坏着整个西欧的封建制度”。新兴市民阶级的产生带来了更具生机的资本主义商业文明,推动了经济与行政、法律的共同进步,帮助国王们逐渐摆脱了对封臣和骑士阶层的依赖,拥有了军事上的优势地位,1445年法王查理七世建立西欧首支常备军就是标志。资产阶级和王权的联盟摧毁了罗马教廷的权威,消除了地方领主的割据,建立了统一的市场和国家治理体系。于是,王权取得了空前地位的民族国家产生了,我们可将其称为第一代民族国家。

在第一代民族国家即绝对主义君主国家的产生过程中,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人文主义颠覆了神权桎梏,世俗观念取代了宗教权威。民众逐渐形成了基于同一语言和共同经济、文化交往圈的民族意识,忠诚对象也转向了王权,“国王的神话粉碎了领土割据,建立了适应经济需要的辽阔的民族共同体,所有居民都被忠君思想联结在一起”。

然而,第一代民族国家终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这样的“祖国”虽然从教权手中获得了民族国家的外衣,但穿上外衣的国王们难改专制的本性,反而“以奴役和掠夺回报它的盟友”,越发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为使商品生产获得完全胜利,资产阶级“必须使操同一种语言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用国家形式统一起来”,于是资产阶级将革命的矛头指向了君主们。在这次革命中,既有“断头台”的激进方式,也有“光荣革命”的妥协形式,通过代议制的普遍确立,资产阶级上升为西欧各国的统治阶级。于是,第二代民族国家产生了,西欧进入了新的民族国家时代。

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资产阶级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非常革命的作用”,称其“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后来,列宁再次诠释了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历史进步性,指出“建立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这些要求的民族国家,是一切民族运动的趋势(趋向)”。列宁的诠释可谓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肯定民族国家历史进步性的有力注解。


四、马克思恩格斯对超越民族国家的思考


19世纪的欧洲,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运动交相辉映,成为摆在马克思恩格斯面前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清楚地看到,资产阶级已通过开拓世界市场和推行自由贸易的方式形成了资产阶级国际联合,“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推行的自由贸易体制是“具有破坏性的:它瓦解了旧的民族国家,并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敌对推向了顶点”。这种“破坏性”的结果是原来较为单一的区域性民族国家转变为世界性多民族帝国,并形成了事实上的资产阶级国际联盟,造成“工人的民族性不是法国的、不是英国的、不是德国的民族性,而是劳动、自由的奴隶制、自我售卖”。基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工人没有祖国”这一经典名言。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对立和斗争已成为主要的社会矛盾,全世界无产者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敌人,面临同样的斗争,故应联合起来,与资产阶级国际联盟进行坚决斗争。也就是说,全世界无产者应超越自身所在的民族国家,警惕民族主义这个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强劲对手和“麻烦制造者”给无产阶级阵营造成危害。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了在拉萨尔主义影响下制定的德国工人党纲领草案第5条中“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 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表述,批判它“从最狭隘的民族观点来理解工人运动”实际上是在回避德国工人阶级的国际职责。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超越民族国家的根本出发点在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要超越的民族国家指的是资本主义民族国家。而超越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之后的社会形态,远景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问题在于:在超越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之后,实现共产主义之前,是否存在“社会主义民族国家”或“无产阶级民族国家”这种过渡的民族国家形态呢?

马克思恩格斯虽未直接提出这样的概念,但类似的思想还是可见一斑的。他们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并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对此,我国学者宁骚教授将其理解为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民族国家问题”,并认为马克思后来在总结巴黎公社历史经验时“指明了把资产阶级民族国家改造为无产阶级民族国家的根本途径”。这种理解是有道理的,也符合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取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唯物主义发展趋势。

五、马克思恩格斯对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诉求的支持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超越民族国家,但在涉及一些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时,往往通过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来表明对它们的支持。马克思恩格斯这一态度并不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固然认为国际主义是无产阶级应坚持的基本立场,但同时也认为“真正的国际主义无疑应当以独 立的民族组织为基础”。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第一国际的实践中,始终把支持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作为最重要的使命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尤其支持“伟大的”和“历史性的”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其中以波兰、爱尔兰为典型。从字面上看,波兰(Poland)、爱尔兰(Ireland)均带有表示“国土”涵义的词根(land),然而在19世纪,它们的“国土”(land) 均在他国统治之下,前者被俄罗斯、普鲁士、奥地利瓜分,后者为英国殖民地。故严格来说,马克思恩格斯所支持的是尚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进程中的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波兰问题、爱尔兰问题。据不完全统计,马克思恩格斯就波兰问题发表的演说、文章、通讯和号召书共有140多篇。单从标题来看,近年我国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问题文选》(马克思恩格斯卷)收录的含有“波兰”一词的文献就有《关于波兰的演说》(1847)、《论波兰问题》(1848)、《对波兰的重新瓜分》(1848)、《法兰克福关于波兰问题的辩论》(1848)、《伦敦德意志工人教育协会支援波兰的呼吁书》(1863)、《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1867年1月22日在伦敦召开的波兰会议的决议草案》(1867)、《支持波兰》(1875)、《在一八六三年波兰起义纪念会上的演说》(1876)、《致日内瓦1830年波兰革命50周年纪念大会》(1880)、《〈共产党宣言〉1892年波兰文版序言》(1892)等10余篇,含有“爱尔兰”一词的文献有《1867年12月16日在伦敦德意志工人共产主义教育协会所作关于爱尔兰问题的报告的提纲》(1867)、《关于爱尔兰问题的报告的记录》(1867)、《总委员会关于不列颠政府对被囚禁的爱尔兰人的政策的决议草案》(1869)、《爱尔兰歌曲集代序》(1870)、《爱尔兰史》(1870)、《“爱尔兰史”的片段》(1870)、《爱尔兰的警察恐怖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声明》(1872)、《关于各爱尔兰支部和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的相互关系》(1872) 等近10篇。如从文献的具体内容来看,马克思恩格斯论及波兰、爱尔兰的情况更是不胜枚举。

马克思恩格斯对波兰、爱尔兰的重视与这两个国家在欧洲革命中的重要性密切相关,确切地说,与它们的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密切相关。早在1840年,恩格斯就敏锐地意识到“欧洲进步的宿敌是英国的稳定原则和俄国的制度”。从地缘政治角度而言,由于俄罗斯、英国两个大国在欧洲政治舞台上的强大影响力,分别毗连俄、英的波兰、爱尔兰也因此具有独特的地缘政治作用,其民族解放运动甚至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义。

在欧洲大陆,革命力量面对的最强大敌人是以“正统主义”自居的俄、普、奥三个军事专制国家,它们一度结成“神圣同盟”来干涉欧洲革命。波兰正处欧洲中枢地带,“从革命的观点来看,这是欧洲大厦的基石”。对此,马克思强调:“没有波兰的独立,欧洲的自由就不能确立。”恩格斯则不仅揭露了普鲁士国王“‘当时决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和维也纳条约”的嘴脸(维也纳会议包含有在波兰全境建立人民代议制和民族国家机构的内容) ,而且满怀革命豪情地宣告:“你们吞下了波兰人,但是我发誓,你们决不能把他们消化!”

作为“世界工厂”和资产阶级大本营,英国是无产阶级革命面对的最强大堡垒之一。从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组织“反法同盟”开始,英国对欧洲大陆的均势外交政策和对欧洲事务的强大影响反复证明了这一点。为此,马克思恩格斯一直在寻找能够决定性打击英国统治阶级的突破口,最终认为只有在爱尔兰才能对它以决定性打击,并指出这对于全世界工人运动来说“有决定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第一国际的工作中十分重视爱尔兰问题,曾促使第一国际总委员会在解决爱尔兰各支部和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相互关系问题上作出了正确选择,粉碎了一些人将爱尔兰各支部(或至少在英的爱尔兰各支部)置于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管辖的企图,维护了民族平等、独立和无产阶级国际团结的原则。

除了地缘政治因素之外,马克思恩格斯支持波兰、爱尔兰的原因还在于这些“被奴役的民族”长期坚持了英勇斗争,证明了“具有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的历史权利”,比如波兰在欧洲民族中都是“一直以全世界的革命战士身分进行战斗的民族”。为此,恩格斯在1882年写给考茨基的信中特别谈到:爱尔兰、波兰是欧洲“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在成为国际的民族以前先成为国家的民族”的两个民族。需强调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具有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的历史权利”的民族国家的支持为后来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奠定了基础。而民族自决,在列宁的定义中明确显示,就是“成立独立民族国家的权利”。

六、当代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综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思想、国家学说和民族理论,是具有丰富意涵和历史穿透力的科学理论。挖掘和再认识其丰富意涵,对于全面正确认识民族国家的诸多理论与现实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有助于辩证理解民族国家在人类社会进程中的存续性。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出发,鲜明表达了超越民族国家,实现共产主义的基本观点,体现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另一方面,他们又充分认识到民族国家在人类社会进程中的进步性和所具有的存续性,并未漠视民族国家的广泛存在,同时支持有关民族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这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对于人们明晰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明确当今世界仍处于民族国家时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对民族国家理论与现实问题的重视进一步印证了民族国家的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尤其重视国别史和民族国家方面的研究。从马克思逝世前不久编撰的《编年大事记》中可以看出,他对封建制度的瓦解与现代民族国家的起源问题特别关注。恩格斯更是完成了《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等数篇涉及历史题材和民族国家主题的名著。不仅如此,马克思恩格斯还积极支持波兰等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并为此创立了第一国际。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与实践固然服务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和人类解放,但并没有回避,而且越发意识到民族国家在人类社会进程中的重要性。历史和现实证明,这种重要性在当今世界并未过时,民族国家作为世界“通例”和世界政治基本单元的地位并未改变。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对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诉求的支持以及超越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民族国家的思想萌芽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民族国家建设提供了思想武器。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认识到被压迫民族建立民族国家诉求的正义性,也产生了超越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民族国家的思想萌芽。列宁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领导建立苏联,提出民族自决理论,支持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他还主张印度和中国觉悟的无产者“只能走民族的道路”,因为他们“还没有形成为民族国家”。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在社会主义中国进一步得以实践。从这意义上说,无论是20世纪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民族民主革命,还是当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继承经典作家民族国家思想意涵的体现。

又次,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有助于我们摆脱西方“一族一国”论的窠臼。众所周知,在民族国家理论流派中,来自于西方的“一族一国”论影响较大,易使人们作出狭隘化的解读,衍生各种争议。许多人有意无意地认为其中的“族”指的是nationality层面的“民族”。殊不知,世界上如此类型的民族数不胜数,若都要建立自己的“国家”的话,那世界政治版图将面目全非,民族分离主义将甚嚣尘上,世界将难有宁日。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民族国家和支持的 民族国家诉求对应的是nation 层面的“民族”,并揭露和批判了路易·波拿巴与沙皇俄国鼓吹的“民族原则”的实质。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对后人准确理解民族主义、民族自决和民族国家诉求的适用对象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厘清民族国家的概念与意涵,以免曲解和片面认识。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民族国家民族构成的复杂性,深刻理解尊重多民族基本国情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辩证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并未拘泥于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的认知。如前文所述,恩格斯不仅提到所谓的“塞尔维亚民族国家”应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还明确指出“恢复波兰,就意味着恢复一个至少由四个不同民族组成的国家”。这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充分意识到民族国家民族构成的复杂性,体现了对民族国家普遍具有多民族国情的尊重,彰显了民族国家政治理想与多民族现实之间的辩证统一。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这一意涵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基础上,高瞻远瞩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核心理念,不仅体现了对多民族基本国情的重视,也是新时代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思想意涵的体现。

 (因篇幅原因,论文参考文献等内容请查看期刊原文)文章来源:《学术界》202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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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苏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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