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高新开发区公安局招聘199人公告!女生有岗!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99名,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4年1月3日计算;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3日9时—1月5日12时。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3日9时—1月5日17时。
3.网上缴费:2024年1月3日9时—1月5日20时。
4.准考证打印: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5.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由客观题+主观题组成。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素养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比例1:3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参考人员、时间、地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应聘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对应标准时,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体能测评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1:3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考生须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面试成绩,心理测评、资格复审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心理测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实施政审。政审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聘,应聘人员背景信息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它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不予招聘。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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