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无知无畏,胆大包天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2023 2023-06-03
五一前夕,某城市一座31层的居民楼发生一件震惊全国的奇葩事,有人租了居民楼的三楼,准备开健身房,竟然把一层楼的承重墙给砸了。

早上7点左右砸的,当晚开裂到15层,第二天凌晨1点全楼紧急疏散,下午就开裂到21层。之前也有类似违法拆除承重墙的案例,比如杭州瓜沥镇商贸公寓31幢楼违拆案,一名底层业主在装修的时候违法拆除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危险等级评为D级,业主和包工头已经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措施,但这栋楼只有6层。
这栋31层楼建于2009年,共有房屋372户,事发时已住有240余户,从建设时间和楼层数来看,大概率采用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同时也是承重墙,要同时承受横向风荷载和纵向自重荷载,一旦拆除后,整栋楼的受力结构都将受损。

拆除的剪力墙上面的梁失去支撑会出现下坠、弯曲,导致梁、墙脱离,整栋建筑的重力无法均匀传导,必将导致局部受力加大出现不均匀沉降,楼体横向、纵向出现裂纹,一旦楼体受力结构被破坏,完全修复仅仅停留在理论,实际中根本不可逆。

坦率地说,除了特殊工程,现在开发商但凡能省成本的地方肯定就省了,尤其上世纪90年代“豆腐渣工程”特别多,当时承包商和施工队根本无视法律和建筑要求,只要挣钱啥都不管,偷工减料导致房屋等建筑垮塌的事故层出不穷,后来大整顿后,每一栋建筑都会终身追责,设计、开发、施工、监理谁都跑不了,严重的甚至判处极刑。

从那以后,施工偷工减料的虽然存在,但只要涉及安全标准线的,绝不敢越雷池一步,毕竟建设设计都会考虑冗余,一般情况下也没什么事。

相比建筑业,装修才是群魔乱舞。
最近几年出现的垮塌事故,基本都是后期装修改建出现的,比如去年“4·29长沙楼房坍塌事故”,就是因为违规加盖。

装修的时候破坏结构其实挺常见,比如最常见的开槽,按照规范禁止在剪力墙上开长横槽、深度也要控制,有多少严格执行的?又有多少改飘窗的?至于别墅或者平房挖地下室,跃层挑空区域加横板,自建房违规加层,擅自修改外立面等等就不多说了。

这里面多数是业主不懂,而装修队或许不懂或许图省事,一般情况下,比如在剪力墙上开个横槽,甚至打个洞,倒也不至于立即导致整栋楼结构安全出现问题,毕竟设计和建筑的时候都有冗余,而且也会考虑抗震抗风,一般情况下也没问题,这种小改造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规范起来的。

但今天提到的这个实在令人惊叹,在装修上能触犯的法律责任,基本齐了。

第一个:民事责任

目前该楼业主已经提出了1.68亿的索赔,该楼户型基本在108到128平米,按平均108平方算,周围房价5000到6000一平,估计1.68亿就是按照商品房价格加上装修等算出来的,但法律上肯定不会支持这种评估,

这种评估是把房子和土地价值一并计算,而且考虑了投入和收益(如装修和租房等开支),但法律上认定赔偿金额是按照修复等计算的,肯定远小于1.68亿,但就算赔偿几千万也肯定赔不起。

赔偿方肯定是租户、施工队和出租的业主,物业大概率不会承担多少责任(具体为什么后面说),注意租户要搞健身房肯定已经办了执照,而施工队基本也有营业执照,除非是个体户,否则也就按照注册金额承担有限责任,一般健身房的注册资金也就100万,这种胆大妄为的施工队也就几十万。

就算没有营业执照,也肯定赔不起,毕竟就算有房产最后一套也不能拍卖。
出租的业主也跑不了,因为这是住宅,按规定任何楼层的业主对外商业经营,必须征得整栋楼所有业主同意,否则必然是违法,不管有没有尽到监督施工的义务,都得承担责任,只不过大概率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无论如何,相关责任方必然要大出血。

第二个:行政责任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租户得承担5到10万的罚款,施工方要承担50到100万的罚款。

第三个:刑事责任

目前这栋楼还在进行安全等级评估,以目前的情况肯定是D级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肯定在500万元以上,至于是“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就要看在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如何回应为什么拆掉承重墙了,但租户和施工方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参照最高检相关裁量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租户和施工方罪有应得,一个无知愚蠢、一个胆大妄为,业主也是利益熏心,但最可怜的还是240多户住户,好不容易有个家,结果半夜惊醒,家没了,这些住户里面不可能都有两套房,相信很多人只有这一套,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尤其还欠着房贷的,更加艰难。

值得同情,只是还是要讲讲法律,也提前有个准备。

有的人说房子因为第三方违法违规装修搞成了危房,那房贷就不还了,或者干脆给银行收回去。

这就大错特错了,楼变成危房,与银行无关,房贷还是要还的,而且也别以为房子被银行收回就算了,房子收回后需要评估、拍卖,但一栋危房又在一般城市,根本拍不上价,甚至根本没人买,那欠银行的钱还得还,如果不还那就要承担违约、失信的责任。

就算没有房贷,买房的钱、装修的钱、期间租房的钱等等也都是成本。

别指望搞健身房的租户、出租的业主和装修队甚至物业能完全赔,前三者前面已经提了,为什么说物业大概率仅承担很小的一部分责任呢?

按照《民法典》第945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从法律上,在业主装修的时候,物业只有两个责任:一是提示合理注意事项,二是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在这起事件中,据物业方面称,装修前已经明确告知施工方注意事项,施工方也明确承诺不会砸承重墙,施工方的钩机是早上6点40左右从临街窗口用举升机送上去的,物业发现后当即提示不能破坏承重墙,并在7点多到现场检查发现正在破坏承重墙,并立即阻止、报警。

这只是物业一面之词,还需要后续确认,毕竟这么大的机械设备进场,按照建筑设计每平方米载荷200公斤,显然对建筑安全存在影响,放任这样的设备进去没有立刻要求撤出,管理肯定有问题,但从法律责任上讲,物业责任不会大,被处理的可能也很小。

政府兜底,有可能吗?

从目前看,唯一能够减少相关业主损失的也只能靠政府了,目前当地政府已经采取措施进行安置,但还是要浇浇冷水,政府肯定会尽可能帮助,但别指望政府兜底,政府也绝不可能兜底

有一个基本的法治理念,那就是针对一件事,违法所得利益,绝不能超过合法利益,否则违法犯罪一定越来越多、无可阻止。

就拿这件事说,如果这次政府兜底了,承担了租户、施工方、业主、物业赔偿之外的损失,一座城市多少栋房屋?多少住户?一定有越来越多的人效仿,看着房子结构不顺心就砸,觉得房子老了就砸,更甚至不知道有哪个亡命之徒干出来无法以常理预测的事。

到时候怎么办?政府全部兜底?

怎么可能啊。

最终政府能做的,也就是依法办事、全力追责,短期提供免费安置,长期协调一些保障房或者闲置房以半价或者成本价安置,与银行协商对确实困难的延期偿还房贷,又或者更进一步,跟一些楼盘协商,提供打折购房,也就到顶了。

剩下的损失怎么办?

摊上这么个邻居,也只能认了,无情但也没办法。

有些话本不应该在这种情况下说,但还是斗胆说一下。

一栋楼240多户业主,三楼搞这么大动静的装修,怎么就没人过来看一看,怎么就没人去监督?小镇去年装修,邻居过来看了好几次,动静大一点、没在允许时间内施工,都要求物业上门警告,再犯就要联系社区。

这还是私人装修,整层楼那么大声势的商业装修,怎么就没人关心一下?真以为事不关己就能高高挂起?

最后谈三点:

第一:装修领域,“卧龙凤雏”、奇葩操作太多,只要同栋楼装修,一定要注意观察。

不是说自己多上门实地看,一栋楼承重结构、剪力结构用料不一样的,破坏这种结构动静很大,如果动静异常、拆下来的建筑垃圾异常或者从外面肉眼可见的发生结构和外立面变化,一定要果断联系物业、社区、政府部门,自己不用冲在前面。

这事一定要做,毕竟自己是房子安全的第一利益相关方。

第二:别管别人如何,胆子小一点。

总有人装修的时候异想天开,觉得层高不够,觉得客厅太小,觉得采光不够,觉得飘窗碍事,总想拆墙破洞,一般的拆了也就拆了,但装修前第一件事一定要好好了解哪里能动、哪里不能动。

一定要去找物业,找到房子的结构图,但千万不要物业没说、结构图没有标注承重的就能拆,也别太信任装修工人。

破坏任何墙体的时候,一定亲眼盯着装修工人先用电钻打几个眼看看,只要里面有钢筋,别管大小、别管图纸如何,一定别动,有点小遗憾总比承担巨大损失要好。

当然不是说所有带钢筋的都不能动,但有多少人能搞清楚呢?稳妥起见,记住一点:有钢筋就不动
第三:尽可能别买高层,买总楼高6层以下的房,宁可贵点、老点、破点。

小镇买房,有一个基本原则,只买6层以下的楼房,哪怕贵点、老点、破点,而且特别注意小区住户综合素质。

正如前面所说,装修这件事上什么人都有,不知道哪个胆大包天的就搞出来奇奇怪怪的装修方案,威胁到整栋楼的安全,一个小区住户综合素质高,法律和常识认知水平就高,能够大大降低各种奇葩装修;而一栋楼住户少,又能大大降低风险。

最重要的是6层以下的房子,承重结构更加简单,框架结构的可能性也会大一点,就算承重结构被破坏了,也容易恢复,不像高层剪力结构一旦破坏根本不可逆,而且一栋楼楼层矮、住户少,彼此更容易协调,就算真要拆除重建,也更容易,成本也低,还更容易得到政府的救济。

楼层越高,修复难度越大,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完全恢复,人多了“奇葩”“傻大胆”也多,这都是风险,而且以后年头久了,电梯等设施的维护、更换都是问题。

这起装修案成了热点也是好事,能够教训更多人,更希望今后装修行业能够像建筑行业那样,能够正规化、规范化,要像当年整治豆腐渣工程一样,建立终身追责机制,重罚严惩,一定要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否则,这样的事一定还会发生。


其他文章推荐
■  一种解法:拥抱变化,守住不变
■  出海的路,不止一条
■  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  大势已成,大有可为

如果喜欢,还请点赞、“在看”和关注吧
欢迎分享,让更多人发现“大树乡谈”
防失联,请关注“大树乡谈2022”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