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贵溪市公安局持续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个人和相关场所经营者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和正常疫情防控秩序。现将10月4日办理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强行冲卡
10月4日21时许,外地来贵人员姚某驾车自沪昆高速贵溪出口处进入我市,拒绝执行该处疫情防控卡口的落地核酸检测,擅自驾车离开卡口,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经依法调查,于10月5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擅自营业
10月4日,筲箕山派出所辖区某足浴店违规擅自营业,其行为违反了防疫政策要求中关于足浴店等密闭空间经营场所暂不开放营业的规定。当晚19时许,筲箕山派出所查获该店后及时叫停其经营行为,并对经营者何某予以了批评教育。
拒不参加核酸检测
10月4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一名老年住户连续数日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其行为违反了防疫政策要求中关于积极配合核酸采集工作的规定。经民警上门批评教育及宣讲政策,该住户认识到了错误,表示将自觉遵守防疫政策,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