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扬子晚报编辑 | 石伟琴二审 | 张偲三审 |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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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一瓶雪碧,起拍价4.2元,且只能自提!被执行人回应→
9月22日,记者注意到,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市场价6元,拍卖信息特别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
该拍卖预告很快吸引了部分网友关注,不少人惊讶于法院拍卖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
记者通过检索相关执行信息了解到,该大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万人民币和172.5万美元,合计注册资本超千万人民币。
9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被执行人之一陈先生,他无奈地介绍道,目前企业已破产,自己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未来,陈先生仍希望能够努力改变。
记者注意到,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也曾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
该法院不放过每个小额的拍卖品,成功为相关案件中受到损失的申请执行人挽回了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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