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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疫指办健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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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合理规划行程,严格限制前往疫情发生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市。
2、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公务和商务活动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参加,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黄,确有必要的来(返)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3、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尽量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场所。
4、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黄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本中心法律顾问: 詹鸣律师、胡淼律师
责编/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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