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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说理丨民法典下背景下的财富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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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 :民法典下背景下的财富保护与传承
上线律师 :湖北美仑律师事务所 张晖律师
民法典下背景下的财富保护与传承
(以高净值人士为例)
01、民法典下,高净值人士注意事项
提前筹划
公司股权在婚后有股权增值和股东分红,或者婚前是个合伙人,在婚后所分利润就会变成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银行存款在婚后买了基金理财产品有投资收益回报,那么这些投资收益回报也将变成共同财产。
高净值人士在安排婚姻财产时应更加审慎,做好架构设计,以防资产大量外流。应咨询专业人士,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进行筹划,如信托、保险、协议及账户独立等。
切勿挥霍
高净值人士家庭在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是重点。以往《婚姻法》规定不得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在此基础上增加“防挥霍”的限制性行为。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一方若以让对方少分财产的目的而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在离婚时可能面临被判决净身出户的风险。
合法合规
若发现另一方存在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即使还没离婚,在婚内也可随时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再次提醒高净值人士,无论在何时何地,转移或隐藏共同财产都不是明智之举,还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来筹划和保卫婚姻资产。
房屋购买方面
明确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但有可能面临续费,对于高净值人士值得注意的是,在购买房产时应注意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若购买房产剩余土地使用权时间较短,将来期满将有可能面临缴费的不确定性。
民法典修改为后续法律、行政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埋下伏笔。
继承方面
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随着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扩大,若不提前做好定向继承规划,财产外流的不确定性增加。
多身份、多资产配置传承早规划
财富传承的时候预先设定的一些解决工具,比如说提前赠予传承,还有大额保单、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尽量绕过复杂程序。
02、超越民法典,多律法保护财富
对于企业家和超高净值客户来说,应该超越《民法典》,综合《信托法》《保险法》等其他律法对家庭财富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和传承。
信 托
《信托法》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信托法》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保 险
对于很多高净值人士而言人寿保单已经成为财富传承的标配工具。通常来讲,用于财富传承的保单一般具有较强的投资属性,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现避税、避债等功能,使个人财产以保险金的形式顺利传承给下一代。相对于遗嘱,通过保险进行财富传承最大的优势在于财富可以被更精准的进行传承,尽最大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被保人和受益人的信息也不会被公开,可以有效地保护隐私。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提升自身能力
当今时代下,财富的保护和传承都面临着更多不确定性时,高净值用户要学会活用家族信托、婚姻协议、遗嘱、保险等工具进行传承规划。这需要倾注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学习,同时也要选择专业人士定制方案。
只有不断的提升自己,才能在这变化的时代立于不败之地。
来源:襄阳市律师协会、襄阳广播电视台
审核:襄阳市律师协会 胡青松
主办:襄阳市律师协会
承办:襄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