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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个人数字身份运用:机理阐释及优化路径 | 数字社会

李韶驰 郑佳斯 学习与实践杂志 2024-02-05

 导 读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生存成为必然,对个人身份的表征与识别也从实体社会向数字空间转移或映射,从而出现了“个人数字身份”。作为疫情防控背景下用于流动治理的个人数字标签,健康码是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应用尝试。数字技术的嵌入,重塑人在实体社会中进行身份认同与互动的方式,并对数字社会变迁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产生深远的影响。未来,政府要从建设数字身份基础设施、加强数字身份监管保障和营造数字身份生态系统三个维度,推动个人数字身份的深化应用和良性发展,以此充分释放个人数字身份在经济社会中的潜在价值,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纵深发展。



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个人数字身份运用:

机理阐释及优化路径

作者:李韶驰 郑佳斯



 摘 要 


在数字生态中,“个人数字身份”成为人们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个体标签。从理论层面对个人数字身份的技术解构和实践逻辑进行分析,有助于深入探究个人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作用机理,能为有效释放个人数字身份在经济社会中的潜在价值提供理论支撑和模式借鉴。作为流动治理中的个人数字标签,健康码是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应用尝试。论文从健康码的本质内涵和运行机制着手,分析其在数字政府的技术、职能和结构三个层面的作用机理,深入探赜以深化个人数字身份应用推动数字政府高水平建设的路径,即从建设数字身份基础设施、加强数字身份监管保障和营造数字身份生态系统三个维度,推动个人数字身份的深化应用和良性发展,以期充分释放个人数字身份在经济社会中的潜在价值,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纵深发展。

 关键词 :个人数字身份 数字政府 数字化转型 健康码


 引言:个人数字身份的由来与发展困境 


当今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形成了以数字理念、数字发展、数字治理、数字安全、数字合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数字生态,为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带来深刻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作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的重要部署,明确了数字生态建设的目标要求、主攻方向、重点任务。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生存成为必然,对个人身份的表征与识别也从实体社会向数字空间转移或映射,从而出现了“数字身份”。世界银行将数字身份定义为通过电子化手段捕获与存储的描述个人独特身份属性的数据集合,用来判断身份主体能否在特定场合中参与电子交易等相关事务。[1]世界经济论坛认为,伴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更多交易都以数字方式进行,个人身份的数字化表示变得越来越重要,尤其当实体需要创建或认证身份以实现资源流动的目的时,一种能够被认可的数字身份形式对身份主体来说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内在价值,由此预测数字身份革命即将到来[2]。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个人数字身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和伦理两个方面。数字身份源于计算机科学领域,因而技术层面的探索早于伦理方面。学者认为数字身份是网络环境下用于表明数据交换方身份的一项计算机技术[3]。国际电信联盟把数字身份纳入信息安全理论体系中,分为加密和认证两个部分,从而衍生出数字签名、数字水印、电子认证、生物识别、数字身份管理等相关技术的研究,以及目前新兴的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身份系统中的应用研究。进入大数据时代之后,个人数字身份在大数据环境下的伦理问题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研究议题主要包括:数字身份被窃取或信息泄露而引发各种网络犯罪、数字身份被滥用或遭到追溯而侵犯个人隐私、数字身份被推算而带来“预测性骚扰”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由于数字身份的多元性、可伪性和流变性而导致的权利边界模糊、伦理行为失范、自我认同危机等等。[4][5][6]

在实践层面上,为了充分释放个人数字身份的潜在价值,国内外政府和企业组织已经开始在现实场域中积极探索个人数字身份的应用。例如:欧盟在法律层面推出了《数字身份识别和信任服务条例》(electronic IDentification and Authentication Services,简称eIDAS)以及与之配套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旨在实现欧盟各成员国之间数字身份的实际互认,积极引导数字身份相关的创新实践[7];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于2020年3月发布了《数字身份监管指引》,旨在规范全球数字身份的应用,降低因数字身份系统引发的洗钱风险;在我国,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建成全国唯一的“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9],旨在实现不同应用中公民数字身份(eID)有条件的互通,推动我国数据的开放流通及产业化应用。

学界对个人数字身份的价值判断已达成一致性共识,但对于如何推动落地,还存在一定争议。尽管个人数字身份在某些范围或层面上已得到推广应用,但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化的成熟模式,而纯粹从技术、伦理或法律法规的角度展开研讨,尚不能系统阐释个人数字身份的理论内涵和内在机理,无法对当前的探索实践起到实质性的指导作用。从理论层面深入分析个人数字身份的内在机理和实践逻辑成为新的研究突破口,只有充分理解个人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作用机理,才能为进一步有效释放个人数字身份在经济社会中的潜在价值提供理论支撑和模式借鉴。基于此,论文选择了当下应用最为普遍的“健康码”作为分析对象,深入探讨以其为代表的个人数字身份的运行机制、作用机理和赋能路径。

 健康码对个人数字身份的理论阐释 


健康码是一种在疫情防控背景下用于流动治理的个人数字身份,是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应用尝试。表面上,健康码源于突发公共事件下的治理需求,其出现具有偶然性。但在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类似于健康码的“数据身体”[9]出现是一种必然,实质上是由其背后的个人数字身份所支配的。因此,有必要以健康码为例,透过其表象深入分析内在的本质特征,以期从理论上阐释个人数字身份的内涵机理。毋庸置疑,健康码首先是数字化时代的一种技术产品,对其进行技术解构,有助于了解个人数字身份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运行机制。健康码同时也是一种社会产物,数字技术的嵌入,重塑人在实体社会中进行身份认同与互动的方式,并对数字社会变迁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健康码运行机制的技术解构

无论实体身份还是数字身份,其用于认证的因子都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身份主体所知道的认证因子,包括密码、手势图案等;二是身份主体所拥有的认证因子,包括身份证、短信验证码、邮件验证链接等;三是身份主体与生俱来的认证因子,包括面部、指纹、虹膜、步态、签名等。通过认证因子判断身份主体与其声称的身份是否相符,再通过表征身份的一系列独特属性确定该身份主体能够参与的相关事务,当这个过程被数字化之后,这些独特属性的数据集合就构成了数字身份。世界经济论坛把数字身份属性分为固定属性(Inherent attributes)、继承属性(Accumulated attributes)和分配属性(Asigned attributes)[10],笔者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个人数字身份的一般模型(如图1所示)。固定属性是身份主体自身固有的,与外部实体无关,如年龄、身高、指纹等;继承属性是动态的,会随着时间而变化或累积,如健康状况、行为习惯、偏好等;分配属性也是动态的,但通常与其内在性质无关,是附加在身份主体上的外部属性,用来反映与外部实体的关系,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显然,认证因子和身份属性在识别和描述数字身份时,具有不同的内涵与用途,二者可能会重合,但反映不同的性质。例如:可以使用指纹作为认证因子,而指纹同时也是身份主体的固定属性;可以使用身份证进行身份识别,而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都是身份主体的分配属性。


▲图1 个人数字身份的一般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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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码是一种身份主体所拥有的认证因子,“亮码”的过程实质上是持码人向验证者证实自己的真实身份,并通过绿、黄、红等不同颜色向验证者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而“扫码”则可以进一步获知持码人的更多身份属性,由此构建出健康码的场景模型(如图2所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为例,目前其搭载的固有属性主要是人脸信息,无论是自己申领,还是帮人代领,都需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除此之外,在申领过程中,还需要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这些属于身份主体的分配属性。对健康码的持有者而言,其最为关键的身份属性是防疫健康信息,目前主要以继承属性和分配属性两种形式呈现,如核酸检测结果、个人健康申报数据等健康状况属于继承属性,密切接触史、同乘查询结果等属于分配属性。在具体的应用场景中,健康码的身份认证过程实际上是被简化的,只需要亮码或扫码即可完成,其意图是让身份验证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取持码人的防疫健康信息,以快速做出能否放行的决定,这能够有效解决疫情防控和人员流动之间的矛盾。


▲图2 个人数字身份的一般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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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码的社会效应和潜在风险

健康码作为疫情背景下有效界定个人数字身份的新形式,首先,有效回避了数字身份潜藏的伦理问题。健康码是在疫情防控特定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数字身份,它具有权威性、实名性、唯一性等特点,从根源上回避了一般个人数字身份由于多元性、可伪性等特征而导致的伦理问题。其次,有效释放了数字身份潜在的数据价值。健康码实时搭载着描述身份主体健康状况的特征属性,这是公共数据流转共享的一次社会应用,也是对“数据流动”治理[11]的一种有益探索,其社会价值在于有效解决了“流动治理”的两难问题,即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平衡正常的人口流动和复工复产复学,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实现效益最大化。最后,有效推动了数字化转型趋向深度闭环。相对于以智慧城市为代表的大型数字治理项目而言,推出健康码更像一个敏捷的“社会工程”[12]。健康码的数据活动是一个以数字身份为载体,围绕新冠病毒传播的全时、全域、全息的深度数字化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智慧城市传统项目中技术中心论的思维,从人文视角推动了“数据闭环”[13]的加速形成。

同时,健康码也存在信息隐私保护、“监管俘获”和数字鸿沟等潜在问题。首先,自健康码诞生以来,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就一直备受关注,学术界对此已有许多争论,涉及对知情同意原则虚置、算法歧视及操控、个人隐私泄露、政府治理越界等问题的担忧和批判[14][15]。健康码搭载的身份属性均为个人隐私,在抗击疫情的紧急情况下使之成为“通行证”,并把隐私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和使用贯穿其中,对此的正当性论证一度成为热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学术界又把争论的焦点转移到健康码的升级转型上,但其核心仍然是高效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本质上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私权利在优先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状态下对公权力作出了让步,一些学者认为这种让步是暂时性的,涉及隐私的身份属性数据都应该在疫情结束后予以取消,更不该将其升级。另一种观点认为,健康码迈出了大数据治理的一大步,对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治理进行了具有实际意义的探索,理应将既有成果进一步升级。[16][17]显然,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边界问题也同样是个人数字身份首先面临的核心问题。其次,对于健康码这种自下而上的创新,其产生过程也备受争议。横观各地健康码的由来历程,都呈现出“基层强烈诉求、上级政府快速响应、本地企业深度参与”的共同特点,由此被誉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敏捷创新”[18]。也有学者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各地政府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政府向参与企业让渡部分资源和权力的行为还缺少规则约束,存在“监管俘获”的潜在风险[19]。最后,存在数字鸿沟问题。据统计,非网民认为不上网带来的各类生活不便中,没有健康码无法进出一些公共场所位列首位[20],这些无法使用健康码的人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余数生命”[21]。虽然在后续的改进中增加了帮人代领健康码的服务、在公共场合建立无码通道,老年人可用身份证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数字鸿沟所带来的“社会分裂”,但同样折射出在推动个人数字身份应用的过程中必然面临的巨大挑战。


 个人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作用机理 


政府数字化转型是对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必要回应,是政府治理形态在数字化生存时代背景下的适应性调整,从而形成一种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范式与形态,即为“数字政府”。鲍静等学者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将数字政府的特征概括为技术、职能和结构三个维度[22],对于理解个人数字身份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主要作用机理具有较大的启发。

(一)技术层面:催生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内生动力

麦肯锡全球研究所指出,“良好数字身份”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分别是高可靠性、唯一性、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23]。从技术层面看,健康码在一段时期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成为一种“良好数字身份”已无太大争议。作为一种数字身份,健康码的价值创造有助于催生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内生动力。“无论哪种政治体制,许多政府官员对于改革是很保守的”[24],所以政府在治理变革的过程中通常不会迫切接受和应用新技术,往往会滞后于商业领域。杨国栋对国内外公共部门的信息技术应用做了梳理,他认为:“政府组织缺乏理性利用信息技术的激励因素,政府理性应用信息技术的动力,依赖于已有项目的成功和信息技术在改善政府治理中所显示出的能力。”[25]

进入大数据时代,数字身份的价值变现,其实质是基于大数据的价值创造,目前在商业领域已经有较为普遍的应用。根据数字身份的一般模型,身份认证只是各类平台和应用的入口,对于个人用户而言,是一个“证明自己是自己”的过程,但数字身份的真正价值在于其背后链接的海量身份属性数据以及基于这些数据的算法决策。为此,许多互联网企业利用其平台收集这些数据建立用户画像,并通过“精准营销”实现数据变现。相比之下,数字身份在政府治理变革中的应用进展缓慢,目前只有部分国家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逐步推行全国统一的数字身份。如英国于2015年推出“数字政府即平台”计划,提出“数字公民”概念,并把“在线身份识别系统”列为三大政府数字化产品之一;新加坡以“整体政府”理念深耕数字化服务,其提出的重要观点包括强化统一数字身份认证、建立个性化档案等。但这些数字身份应用大多处于概念阶段,离全面落地乃至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变现还有一定差距。

反观健康码,其成功之处在于使每个人与疫情相关的行为体征从实体社会向数字空间映射并汇聚搭载于个人数字身份的特征属性当中,再反哺到实体社会中通过简单高效的身份认证方式保障正常的人口流动,这无疑是技术驱动政府治理变革的一个典型案例。其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创造的过程,利用信息技术解决疫情防控中复工复产复学等实际问题,使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实现多目标平衡,创造了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共同价值,其体现的是“用数据治理”或者“用数字技术治理”的基本逻辑,是理性推动公共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内生动力。

(二)职能层面:推动治理数字化变迁向成熟化演进

如果说数字政府在技术层面上是对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回应,其内生动力源于技术应用过程中所创造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共同价值,以价值创造为制度创新提供动力,那么,数字政府在职能层面上则是其目标导向的演变,通过制度变革反作用于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动信息文明的社会形态向更高阶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从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向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升级[26],其实质是在制度上推动数字化技术与政府职责体系优化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健康码累计近9亿人,累计使用超过400亿人次。[27]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行政驱动的因素,但也体现了个人数字身份在技术与制度交相推动下的演进逻辑。为了使个人信息保护与疫情防控之间达成决策平衡,在新冠疫情暴发以后,各国政府组织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及其声明指引。如,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新冠病毒爆发期间处理个人数据的正式声明》,以及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出台的近百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声明、指引和问答[28];在我国,除了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之外,还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等。这既有对健康码背后的数据处理行为的必要性与适度性规制,也有对健康码自身存在技术障碍的合理性规避,其目的就是让健康码在联防联控中得到合法有效的应用。在过去的两年里及未来的常态化应用后,人类的行为模式乃至社会规范体系都将随之变迁,“良好数字身份”也终将牢固根植于技术进步所塑造的社会环境中,使全社会的治理数字化转型趋向更高阶的成熟化阶段。

(三)结构层面:加速数据的无障碍流动与跨界整合

在结构层面上,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内在要求是“改变传统政府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模式,为数字服务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28],而数据是贯穿其中的核心资源,数据的可信任、无障碍流动会促进行政主体的跨界整合,推动政府的组织形态向平台化结构转变。就健康码而言,其搭载的身份属性数据主要包含流入和流出两个路径,数据流入就是采集与整合的过程,数据流出则是共享与使用的过程。健康码的数据流入关键是实现跨部门的数据整合,这既包括卫生健康部门的健康检测数据,也包括手机运营商的行程轨迹数据,还有公安、交通、海关、社区等多个部门的相关数据,其实质是把原本在逻辑上相互独立的应用系统数据统一归集到健康码的身份属性当中。当然,这些应用系统并不是开放所有数据,而是最小必要的数据,但这个过程就是在试图构建一个与数据整合共享相适应的业务模式和组织结构。健康码的数据流出满足了社会流动治理对个体身份及健康状况进行核验的需求,是一种疫情防控应用场景下的数据流动,其核心就是解决属地之间的互通互认互信问题,统一标准规范是确保不同层级、不同地域之间数据无障碍流动的关键所在。

显然,健康码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就是一次数据流动运作的社会实践,数据流动是其作为应用系统运行的基本特征,一次认证,多场景流动复用,从而促成了数字空间和实体社会之间的“数据闭环”,健康码的价值得以充分释放。不难看出,个人数字身份无论是在“用数据治理”还是在“对数据治理”的过程中都发挥着“穿针引线”的作用,以数字身份为载体汇聚身份属性数据,以汇聚整合数据触发政府部门间、层级间、地区间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数据的可信流动,再以数据流动串联业务流程、优化业务模式,推动数字政府实现平台化的结构转型、高效化的服务供给和网络化的协同治理。

 以深化个人数字身份应用推动数字政府高水平建设的路径探赜 

作为个人数字身份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应用尝试,健康码蕴含了国家治理变革的重要契机[30]。人类社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数字化变革,健康码是高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创新实践,它使个人数字身份在实体社会中的广泛利用成为现实,在身份认同与互动的过程中加速数字化生存的迭代演化。以此为契机,推动个人数字身份的深化应用和良性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的核心内容,也是有效释放个人数字身份在经济社会中的潜在价值、加速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建设数字身份基础设施是高水平建设数字政府的重要支撑

健康码具备了“良好数字身份”的基本特征,是其能被成功推广应用的重要前提。“良好数字身份”是政府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向社会提供数字化公共服务的前置条件,它促使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机构、机构与机构之间形成多种类型的可信互动,基于互动实现价值共创。这里体现了数据的可信度和流动性两个基本逻辑,也正是构成数字身份基础设施的关键要素。

在数字身份的开发、管理、保存和使用四个环节[31]中,数据可信是贯穿其中的主线和标尺,也是数据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在源头上提升数据质量,在流动中保障数据安全,确保不可伪造、不能篡改,数字身份的属性数据才会真实可靠,数字身份才可能权威可信。因此,首先要在顶层设计上依循“数据范式”[32],以数据在不同身份主体之间的动态分布与聚合重构为导向驱动政策设计。爱沙尼亚、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为此率先启动了数字身份计划,在法律层面上要求“数字身份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一个自然人只能拥有一个法律效力的数字身份”[33]。在确保数字身份权威性的基础上,还要从技术层面上辅以保障和赋予效能。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区块链技术凭借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以追溯等独有特性,为数字身份提供了一个相对可信的解决方案。试想,如果把健康码所搭载的身份属性数据都加密上链,就可以有效杜绝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谎报活动轨迹等行为,还可以利用“零知识证明技术”有效避免因信息泄露而引发的各种网络犯罪,从根源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这个意义而言,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数字身份与生俱来的一些被窃取、被篡改、被滥用等伦理问题。

数据的流动性逻辑,旨在数据只有流动才体现价值,当数据流动向全时全域演化,数据治理也必然从操作层面向战略层面演进,并逐渐渗透到公共管理和政府治理范畴内[34]。数字身份是流动数据的重要载体,发展数据治理,首先就要创新对数字身份属性数据的治理。围绕个人数字身份,对其属性数据进行聚合、处理,进而运用算法进行分析、挖掘和预测,如商界构建的“用户画像”无疑已经释放出巨大的商业价值,被喻为“不可估量的蓝海市场”。政府部门亦可从商业应用中得到启发,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启示,探索构建“市民画像”。试想,如果“市民画像”的数据维度足够丰富和精细,健康码在这次疫情中就可以更好地应用于疫情精准追踪等高精度场景,也完全有可能实现对疫情及其发展作出精准预测[35]。因此,应把数据治理的重心从狭义上的“政府数据”转向更为广义的“公共数据”,拓宽数据来源渠道,尽可能多地从其他相关主体(如公共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等)掌控的数据资源中识别“公共数据”,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数据交换模式,推动建立更完整的、可使用的“公共数据体系”。[36]

(二)加强数字身份监管保障是高水平建设数字政府的核心内容

建设数字身份基础设施是为了搭建了一个能够充分释放数字身份潜在价值的空间,但同时也要着力解决相关风险问题。对公民的身份管理权是国家主权内容之一,国家网络空间治理必然要求国家介入并加强数字身份管理[8]。数字身份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更要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管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虽然我国公安部已经推出了公民数字身份(eID),并在金融服务、政务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领域积极拓展其应用场景,但在制度层面上主要还是以《居民身份证法》《电子签名法》和《网络安全法》为依据,还未针对数字身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更无从谈及具体的使用规范和监管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数字身份的推广应用。

欧盟于2014年7月发布了eIDAS条例,其目的是打破数字身份碎片化、分散化的局面,促进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的加速形成,这为数字身份的普及推广提供了立法示范。与之配套呼应的GDPR条例于2018年5月生效,它把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作为制度新生儿也带来了许多争议。它在为个人权利保护带来积极力量的同时,也对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产生了令人无法忽视的负面效应。相比之下,以《2018年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of 2018)为代表的美国隐私立法,则更加注重隐私保护的实际效果和促进企业发展、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37]。

由此可见,围绕数字身份推动相关立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技术和制度共生进化的过程,健康码的应用实践就是使之达成决策平衡的典型案例。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向善的同时也潜在伦理风险,必须加强法规监管和伦理规制,将其纳入可管可控的保障体系,但也不能完全规训,制度对技术发展需要具有包容性,同时,技术也需要与制度坚守同样的价值目标,应在“严监管、强保障、促发展”之间寻求平衡之道。

(三)营造数字身份生态系统是高水平建设数字政府的目标指向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基于数字身份所打造的生态系统也同样遵循整个数字生态的规则体系,只是切入点不同,但都是高水平建设数字政府的目标指向。营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数字身份生态系统,关键是要达到生态平衡,如果以数字身份的潜在价值为循环主线,那其核心就是实现价值释放和价值吸收的动态平衡。

从供给侧的角度看,应以“开放创新”为导向,通过“多元共建”使数字身份的价值得以充分释放。通过发展和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设立多元化的数字身份投资基金,从防止“监管俘获”的角度积极探索“自下而上”的创新模式,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数字身份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创新,以“多元共建”的方式不断丰富数字身份的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拓展更多生态应用场景,为数字身份的价值释放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从需求侧的角度看,应以数字素养提升为抓手,通过培育数字文化使数字身份的价值得以广泛吸收。普及和提升数字素养是建设数字社会和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的内在要求。首先,要着力提升政府自身的数字素养,以期把数字素养发展融入到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当中,出台行之有效的“数字包容”战略和行动计划,这也是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的核心意旨。其次,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健康的数字文化、营造良好的数字氛围,把数字素养注入到公众意识中,减少数字排斥和使用障碍,尽可能缩小数字身份服务供给与公众需求的鸿沟。

 结 语 


从国家层面加强个人数字身份管理并使之成为数字社会不可或缺的、权威可信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这是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数字化转型中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健康码的创新实践无疑是攻克这一课题的重要突破口。进入后疫情时代,健康码将何去何从,还不得而知。但可以预见,在健康码的身份属性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继承属性和分配属性或将因疫情的远去而消逝,因为这些属性数据的动态更新需要较高的运营成本,而且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这些数据也应当在目标达成后及时删除。失去了防疫属性数据,健康码也将难副其实,但它作为个人数字身份的本质不会改变,因为健康码的大规模应用实践,已然成为个人数字身份认证体系在全社会规模化应用的有益探索,也是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如果说数字治理是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那么,个人数字身份就是强化数字治理的重要引擎,依托健康码的社会化实践推动个人数字身份的深化应用和良性发展,就是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数字中国”建设的题中之意。

 注释

[1]World Bank Group.Digital Identity: Towards Shared Principles for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 Cooperation. 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bitstream/handle/10986/24920/Digital0identi0e0se

ctor0cooperation.pdf.

[2]World Economic Forum. Digital Identity: On the Threshold of a Digital Identity Revolution. https://cisp.cachefly.net/assets/articles/attachments/73761_wh-

ite_paper_digital_identity_threshold_digital_identity_revolution_report_2018.pdf.

[3]Taekyoung Kwon. Digital signature algorithm for securing digital identities. Information Processing Letters, 2002, 82(5): 247-252. 

[4]John Rose, Olaf Rehse, Björn Röber. The value of our digital identity. https://www.bcg.com/publications/2012/digital-economy-consumer-insight-value-of-our-digital-identity.

[5]宋吉鑫、魏玉东、王永峰:《大数据伦理问题与治理研究述评》,《理论界》,2017年第1期。

[6]董军、程昊:《大数据时代个人的数字身份及其伦理问题》,《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年第12期。

[7]国强、李新友:《欧盟数字身份进展情况研究》,《信息安全研究》,2020年第7期。

[8]公安部第三研究所:《eID数字身份体系白皮书(2018)》,2018年4月。

[9]吴静:《从健康码到数据身体:数字化时代的生命政治》,《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10]World Economic Forum. A Blueprint for Digital Identit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Building Digital Identity. http://www3.weforum.org/docs/WEF_A_Blueprint_for_Digital_Identity.

[11]黄璜:《对“数据流动”的治理——论政府数据治理的理论嬗变与框架》,《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12]史晨、马亮:《协同治理、技术创新与智慧防疫——基于“健康码”的案例研究》,《党政研究》,2020年第4期。

[13]杨庆峰:《健康码、人类深度数据化及遗忘伦理的建构》,《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9期。

[14]宁园:《健康码运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制》,《法学评论》,2020年第6期。

[15]查云飞:《健康码:个人疫情风险的自动化评级与利用》,《浙江学刊》,2020年第3期。

[16]姚佳莹:《健康码能否升级“全能码”:疫情过后,健康码信息是销毁还是保留》,http://finance.sina.com.cn/wm/2020-06-06/doc-iircuyvi708563

8.shtml.

[17]吴冠军:《健康码、数字人与余数生命——技术政治学与生命政治学的反思》,《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9期。

[18]史晨、耿曙、钟灿涛:《应急管理中的敏捷创新:基于健康码的案例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20年第16期。

[19]方兴东、严峰:《“健康码”背后的数字社会治理挑战研究》,《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年第16期。

[20][27]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ac.gov.cn/2021-02/03/c_1613923423079314.htm.

[21]王乐:《“余数生命”:基于疫情健康码的伦理反思》,《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22]鲍静、范梓腾、贾开:《数字政府治理形态研究:概念辨析与层次框架》,《电子政务》,2020年第11期。

[23]White O, Madgavkar A, Manyika J, et al. Digital Identification A Key to Inclusive Growth. 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 2019.

[24](美)达雷尔·韦斯特:《数字政府:技术与公共领域绩效》,郑钟扬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

[25]杨国栋:《数字政府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长白学刊》,2018年6月。

[26][32]黄璜:《数字政府:政策、特征与概念》,《治理研究》,2020年第3期。

[28][30]许可:《健康码的法律之维》,《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9期。

[29]章燕华、王力平:《国外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研究及启示》,《电子政务》,2020年第11期。

[31]葛秋萍、王珏:《大数据技术应用中个人数字身份的伦理规制》,《中州学刊》,2020年第10期。

[33]谢刚、冯缨、李治文等:《大数据时代电子公共服务领域的个人数字身份及保护措施》,《中国科技论坛》,2015年第10期。

[34]王益民:《数字政府》,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20年。

[35]李韶驰:《从建设“智慧城市”向提升“城市智慧”转变》,《学习时报》,2020年06月17日。

[36]王融:《数据要素——数据治理:数据政策发展与趋势》,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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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流动的政府协同机制研究”、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一般课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1GDDXXT044)、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广州智库2022年度课题“智慧湾区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2GGBT11)、广州社科2022年度共建课题“广州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施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2GZGJ215)、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一般课题“基于技术赋能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XYYB202112)。


 作者简介 

李韶驰,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副教授;

郑佳斯(通讯作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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