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符号的编码: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消费文化研究 | 新闻与传播
导 读
人工智能虚拟偶像已经成为当下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文娱产业深度融合的典型代表。作为一种新型的技术“造星”模式和文化消费符号,人工智能虚拟偶像以“人格化”的形象编码和虚拟表演形式满足着社会文化消费需求。对此,应明晰社会偶像形态从“真人”到“虚拟”的文化逻辑,以及虚拟偶像成为文化消费符号的价值逻辑。既要使虚拟偶像更好地发挥对社会文娱产业的促进作用,也要警惕偶像“物化”现象对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虚拟偶像对消费文化的隐形控制。
作者:付茜茜
摘 要
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是由虚拟现实、智能技术等建构的“拟真人”偶像,拥有着“人格化”的形象编码,以虚拟表演形式满足着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在对虚拟偶像外形的编码设定中,虚拟的“信息身体”也成为象征符号与文化资本。“幻化”的虚拟偶像符号进一步弥合了“现实”与“幻境”之间的差别,成为可以被大众自主编辑的文本和进行文化内容创作的载体。当下,虚拟偶像正成为文娱产业新的文化生产力,应警惕虚拟偶像消费文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虚拟偶像 符号编码 消费文化
每一种技术的诞生都寄托着一定的大众需求,技术与文化的融合丰富着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当下社会技术的蓬勃发展给人们带来全新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人工智能虚拟偶像产生和发展的技术前提便是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随着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程度不断提升,社会大众的文化需求也呈现新变化,整个社会的文化消费和生产趋势也随之升级。智能技术逐渐参与到广阔的社会文化领域,成为人们进行文化创造的工具,并不断影响和重塑着社会文化。人工智能技术给社会大众带来多元文化景观,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作用下,人们能够观赏“初音未来”“洛天依”等虚拟仿真偶像的文艺演出并与其进行互动,体验偶像文化产品新颖的感知形态,虚拟偶像也高效回应着粉丝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在人工智能虚拟偶像身上,多元技术共同营造着能给大众带来视觉冲击和奇异体验的场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虚拟偶像形象能够迅捷地通过短视频传播,增加人们与虚拟偶像的接触机会,加速大众对其的了解与认知。当下,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文娱产业进行着深度融合,新的人工智能虚拟文化实践产生了新的虚拟偶像文化现象,对社会文化生产与消费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技术“造星”:虚拟偶像的生成逻辑▉▍(一)虚拟偶像技术“造星”与符号编码
虚拟偶像是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建构的抽象文化消费符号,以符号化的表演形式满足着受众的精神、文化、娱乐需求。它拥有诸多令受众认同的外在和内在特质,具有深度学习功能,可以与大众进行交流和互动,虽无真实生命与思想,却呈现出“人格化”的视觉形象,能够拟仿真人偶像进行形象运营,参与到文艺演出、新闻播报和营销宣传等活动中。其展现出来的身份包括虚拟歌手、虚拟主播、游戏和科幻影片中的虚拟角色等,不断拓展着人们的想象力,为大众呈现新奇景观。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虚拟偶像产业,在当下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下大放异彩,从2007年的日本虚拟歌姬“初音未来”到2012年的中国首位虚拟偶像“洛天依”,都体现为与真人偶像极为相似的运营模式。鲍德里亚认为在消费社会,物品只有首先成为符号然后才能成为消费对象,被消费的正是其个性和差异。[1]借助虚拟“人格”符号,虚拟偶像更容易获得大众的认知、理解与认同。在智能技术的作用下,虚拟偶像作为一种虚拟存在,有着一整套被建构出来以维持和证实自身存在的符号意义系统被消费。消费并非根据视觉形象、信息和声音实体来界定,而是通过把这些东西组成的总的意义实体来界定,有意义的消费是一种系统化的符号操作行为。[2]文化符号的衍生性效应是文化商品的重要特点,体现为范围衍生、渠道衍生和品牌衍生等。[3]近年来,虚拟偶像已经从用户培育阶段进入到广泛拓展其商业价值的阶段。
虚拟偶像由技术实现着“人格化”的形象编码。虚拟偶像通常通过语音与真人配音采集音源,以虚拟形象面向大众进行展演,其从外貌形象到动作、声音和才艺等,都需要高度依赖智能技术的合成作用。基于人工智能的技术升级和深度学习功能,虚拟偶像的外貌风格、性格特质以及与受众的互动交流语言等都在不断进化。技术的智能化发展能够有效提升虚拟偶像在镜头前的超真实表演、表情灵动与表现自然程度,以及皮肤和毛发等的清晰逼真质感,给大众带来视觉愉悦体验。同时,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拥有着可供编辑的人格特征,能够尽善尽美地满足大众对其的完美想象。虚拟偶像也有着和真人偶像一样让大众喜爱的“人设”,如个性、心理特征、生活背景等,顺应大众消费需求的“完美人设”能够强化其被受众认同的符号资本优势,并转化为更高的经济价值。
在对虚拟偶像外形的编码设定中,虚拟的“信息身体”也成为象征符号与文化资本。虚拟偶像以展演形式吸引大众,虚拟的“身体”成为虚拟形态中的资本和文化生产力。对于每个人来说,“身体是我们身份认同的重要而根本的维度,身体形成了我们感知这个世界的最初视角,或者说,它形成了我们与这个世界融合的模式”[4]。虚拟偶像以技术化的“信息身体”感知世界并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世界,它的所有身体展演活动及与受众的互动模式都是基于技术的作用,以最直观的形式呈现受众群体最喜闻乐见的视觉场景内容。受众对于虚拟偶像的文化消费,以虚拟的身体表演为载体。在不同的表演环境中,虚拟偶像与大众之间基于其虚拟的“信息身体”产生关联并基于虚拟偶像而建立“新自我”,以及获得关于特定生活方式、娱乐消费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的精神归属,即通过观看虚拟偶像的表演实现对虚拟偶像的消费体验过程。
智能技术丰富着文化创意内容的生产模式,虚拟偶像成为可以被大众自主编辑的文本和粉丝群体进行文化内容创作的表达载体,呈现出鲜明的IP化偶像制造模式。粉丝群体在虚拟偶像文化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拥有着较高程度的自主性,集合着虚拟偶像的追随者和塑造者身份,虚拟偶像的外貌特征、服饰风格和表演内容等都可以由粉丝群体决定。虚拟偶像的内容生产过程充分体现着市场逻辑,为了开拓商业价值,虚拟偶像在多元变换的场景中进行多样化呈现,以满足粉丝群体、市场和品牌方的宣传需求。粉丝通常在文化生产中拥有着符号生产力,通过文化商品符号实现社会认同与意义,也能够通过口语或服饰、发型等非语言形式实现社会认同,或积极参与原始文本或新文本的建构,缩小其与原作者之间的距离。[5]在虚拟偶像的IP化生产模式中,受众能够深度介入虚拟偶像的外在风格和内在特质,充分体验到偶像生成过程中的成就感。虚拟偶像给予了大众进行参与式文化生产的空间,也激发着其进行自主文化创作的积极性。在资本市场的影响之下,虚拟偶像通过IP化的生产模式和多元场景的媒介展演,能够更大程度地实现产业联动效应。
▉▍(二)虚拟偶像生成的文化动因首先,在体验型虚拟文化的推动下,虚拟偶像能够充分满足人们对于新奇“体验感”的期待。虚拟文化诞生于数字信息革命的技术背景,与数字媒体对数据信息的编码活动息息相关。在虚拟文化的范畴中,现实世界往往能够通过技术实现“拟仿”,且虚拟文化也影响着现实世界的文化。有学者将人类社会的智能虚拟生活归结为“虚拟的文明化”和“文明的虚拟化”,社会文化的虚拟性表征不断深化,从社会文化的现代历史走向来看,人们期待在信息主义内在逻辑中寻找到另类伦理价值和社会生活方式。[6]在社会体验型虚拟文化的潮流下,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娱产业中得到广泛运用。智能技术和虚拟文化的融合催生着各类虚拟偶像,其影响力从虚拟社区蔓延至现实世界,虚拟偶像既顺应着社会文化潮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创造着社会文化潮流。当下,人工智能虚拟偶像频繁地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网络综艺节目,开拓着节目制作的新形式,人们对于虚拟人物的认知度也逐渐上升。在体验型虚拟文化的推动下,观赏虚拟偶像的表演也逐渐成为当下社会虚拟文化的典型表征。
其次,在青年亚文化的推动下,虚拟偶像粉丝文化成为新文化现象。作为由智能技术催生的文化娱乐现象,虚拟偶像高度契合青年亚文化的个性、颠覆、抵抗与时尚等特征。虚拟偶像为青年亚文化群体提供了一种新的更加“幻化”的自我身份建构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充分契合着青年亚文化群体追寻新潮生活方式和文化娱乐方式的文化心理。当下的二次元文化消费市场拥有着数量庞大的青年亚文化群体,且受众群体在整个社会中呈现扩大趋势。在文化消费升级的趋势下,虚拟偶像融合二次元文化,能够成功吸引青年亚文化群体,成为较容易被其接受的文化消费方式,从而提升虚拟偶像的粉丝经济效应。虚拟偶像以其新颖的技术文化体验推动着受众群体的追捧热潮,通过在多元场景中的亮相提升其品牌价值。因而,为了开拓年轻人市场和迎合粉丝群体的文化需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网络平台也积极打破次元壁引入虚拟偶像,社交媒体也成为虚拟偶像向大众展现其多面性及与粉丝互动的平台。
再次,在“网红”文化模式的推动下,虚拟偶像成为当代社会流行文化的一部分。网红以文化包装的形式呈现给大众,实为技术、媒介、资本和受众等的共同作用,通常能够演变为具有品牌效应的流行文化现象,充分契合消费社会的商业逻辑。[7]网红现象形成于社交网络互动中,体现为虚拟公共广场效应、社群化特征和资本的商业打造三种逻辑,并从社会文化领域过渡至经济领域。[8]虚拟信息环境催生着新的社群关系,在社会文化消费的升级趋势中,技术对虚拟偶像进行着“完美包装”,使其拥有完美的人格特质,能应多元场景需求完成文艺演出,并和受众进行高频互动,顺应特定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网络媒介环境的多向互动特性赋予受众强烈的参与感,特别是在当下移动互联网时代形成的全民参与式文化环境中,兼顾不同群体的文化娱乐需求与情感需求显得尤为重要。在“网红”文化模式的推动下,虚拟偶像的形象和才艺能够持续通过各类平台进行展演,不仅提升着大众认知度,也带动着虚拟偶像文化现象的流行度和话题热度,以吸引更多的粉丝群体参与其中,并最大程度地提升其文化品牌价值。
最后,在技术与文化交融发展的推动下,虚拟偶像成为智能技术时代的典型文化表征。技术是人类社会的生存实践,也是文化的载体,其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有着重要关联,并不断影响和重塑着社会文化。从技术的格局来看,人与社会都被“技术形态化”[9]。人工智能虚拟偶像的出现,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与社会文化共同推动的结果。在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大众呈现出不同的生存状态,且有着不同的文化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升级,后代人会比当代人更加数字化[10]。现代文明社会的文化活动越来越离不开技术的参与,技术的发展也催生着与之相应的社会文化现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建构了拥有完美“人格化”特征的虚拟偶像,虚拟偶像在面向大众的各类展演活动和互动过程中,以虚拟形态将大众带入拟真“幻境”,引发受众的情感互动,实现其虚拟的意义与价值。虚拟偶像充分体现着智能技术与文化的融合,成为智能技术时代较为典型的文化表征,也印证着当代社会对智能技术的奇异幻想与推崇。
二、从“真人”到“虚拟”:偶像形态演进的文化逻辑
远古时期,人们通过神话叙事以“人格化”的方法创造自然崇拜物,使之成为人们重构自我和获得审美体验和精神力量的寄托。丹尼尔·贝尔认为,技术会形成新的时空感,引发的社会变革包括“美学感觉”的变化。[11]审美的超越性跨越不同时代,实现方式多样,从巫术超越到宗教超越,再到艺术超越和技术超越,每个时代的人获得超越感的方式也不相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建构偶像的方式有所差异,但“人格化”的建构方式却有所趋同,因为这是人们认知自我和世界最容易的方式之一,由此也更容易增加人们的情感依赖与社会认同。随着传媒技术的演进和社会偶像文化的发展,人们的“偶像崇拜”鲜明地体现于传媒技术所制造的“幻象世界”中。在后现代文化消费产业中,“偶像”成为文化生产力和大众的消费对象,并成为社会审美文化的一部分。在偶像产业的发展演进过程中,开放、互动的文化娱乐模式使“偶像”成为大众心理期待的投射与具象化的“膜拜对象”,“偶像”演变为现代娱乐文化,带给人们轻松愉悦的体验。当下,虚拟偶像同样也是由技术建构出来的“人格化”偶像,以感性的情感互动方式、具有颠覆性的表演形态吸引着大众的注意力。在消费社会的推动下,“偶像崇拜”呈现出审美主义、消费主义的特征,具有文娱产业价值的偶像通过大众传媒的形象包装与塑造吸引着更广泛的受众。为了扩大知名度和提升品牌价值,偶像需要更加完美的工业化运作,以拥有更强大的“吸粉”能力,而粉丝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更好地实现其产业价值。
当下社会偶像的工业化生产潮流,导致偶像的更迭速度加快。对于文娱产业来说,为了能够持续盈利,他们需要以更新颖的方式来制造偶像。虚拟偶像和真人偶像的产生都基于消费社会偶像的工业化生产背景,二者实现文娱价值的基础都是符号资本的包装与价值转化,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偶像主体的不同:后者是真人的现实表演,前者则是由技术建构的“拟真人”虚拟表演。从真人偶像到虚拟偶像的演进,也体现着当下社会虚拟文化消费的推动。智能虚拟角色都有着虚拟的“人格”,并成为人们在文化体验中的消费对象。人工智能技术所建构的消费神话已经逐渐渗透到当下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由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角色参演科幻影片、电视节目等,通过媒介的形象展演,其符号价值也不断攀升,如同真人偶像一般拥有着跨界的文娱产业价值。
虚拟偶像以视觉媒介技术形式呈现可供受众观赏的虚拟表演。伴随视觉媒介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真实”的理解也在不断发生改变。为了让受众实现更好的文化消费体验,虚拟偶像的表演过程都需要经过精心设计,从而提供“感知中的真实”的观赏体验。虚拟偶像能够以感性的情感和生动的表达形式与受众进行互动和沟通,虽然这些外在呈现方式都是真人偶像本就具有的特质,但在技术效果的营造下,与虚拟偶像的互动转变为技术时代人们追寻新的自我表达方式的一种呈现。总体而言,虚拟偶像满足着技术时代人们对偶像的新奇幻想。
在人与人关系逐渐疏离的当下社会,人们对于各类技术媒介所呈现的情感交流与互动形态都更为青睐,对于文化消费的需求更注重娱乐和趣味、个性化与自我价值的表达。虚拟偶像的出现,是文娱产业和粉丝经济的新开拓,在当下的流量传播时代,只要有粉丝和市场需求,由技术打造的“物化”偶像便能够成为文娱产业中的耀眼“明星”。与真人偶像一样,虚拟偶像同样基于粉丝、热度和话题等吸引更广大的受众群体,通过凸显受众的“参与感”和“养成感”提升粉丝群体的忠诚度。
三、符号消费:人工智能虚拟偶像的价值逻辑
当前,文化消费呈现出商品化、符号化、影像化等特征。鲍德里亚曾说“消费是个神话”,它是“当代社会关于自身的一种言说”和人们“自我表达的方式”[12]。消费文化具有时代性特征,与社会生产力状况有着直接关联,其中最为鲜明的就是技术的发展程度。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推动着虚拟世界产业价值的实现步伐。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模式与载体,人工智能虚拟偶像广泛运用于动漫、游戏、音乐、时尚和短视频等领域中,具有鲜明的粉丝经济特性和品牌联动效应。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文化产品满足的需要来自幻想。[13]迈克·费瑟斯通曾从三种角度区分消费文化,首先是商品扩大生产引发物质文化的大量积累,闲暇及消费活动随之显著增长;其次是以不同方式消费商品所产生的社会关联与区别;再次是消费方式与情感、梦想与欲望等关联。在他看来,在消费文化影像和有着广泛身体刺激与审美快感的消费场所中,情感体验、快乐与梦想等深受大众欢迎。[14]消费文化的建构离不开技术的参与、市场的资本逻辑和社会大众的相互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消费能力的提升,智能技术的发展契合着当下社会文化消费升级的趋势,满足着个性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拥有着符号化的意义,不仅拥有完美的外形,而且拥有着“虚拟生命”“虚拟情感”和成长背景故事,这些都构成了虚拟偶像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在当下文化的个性化生产过程中,注重用户体验成为极为重要的设计思维,虚拟偶像成为人工智能时代技术人格化和IP化的典型代表。个性化的虚拟偶像生产与培育能够满足受众群体的个性需求,实现粉丝群体对理想自我的投射与满足。在虚拟偶像形象及其内容的生产中,粉丝都能够参与其中,呈现出鲜明的“参与式文化”特征。虚拟偶像作为文化消费符号之一,是粉丝自我投射的镜像。粉丝将自我的某种欲望、梦想投射到虚拟偶像之上,而标签化的偶像符号为各个社会阶层、各个年龄段、各种性格的粉丝提供了理想的生活模式。
在文娱资本的操控下,虚拟偶像及其粉丝群体都呈现出年轻化趋势,技术打造人格化和IP化虚拟偶像,有效回应着青年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虚拟偶像以其拟真性、娱乐性等特征成为人们日渐青睐的文化消费品。社会个体的需求与欲望成为文化消费的动力,而文化消费为文化生产创造着内需。“商品物化的最后阶段是形象,商品拜物教的最后形态是将物转化为形象”[15],智能虚拟偶像创造着新奇的视觉体验,契合大众的视觉需求,成为向消费者提供视觉体验的形象符号商品。居伊·德波曾提出“奇观社会”这一概念,认为生活由景观积聚,一切都成为表征,作为文化消费产品的“奇观”继续在消费领域拓展生存空间。从现实生活场景中的奇观,到奇观化的虚拟影像,技术成为展现奇观的重要载体。虚拟偶像有着技术打造的“信息身体”和个性化的外貌,通过拟真表演让人们领略新奇的虚拟景观。虚拟偶像拥有着符号价值,能够在拓展产业链中带来更大的商业价值。虚拟偶像使虚拟“人设”成为粉丝的文化消费品,通过吸引大众,以音乐专辑、演唱会和商业代言等形式盈利,甚至能够有效带动其代言品牌的消费,提升相关商业营销活动的大众参与度以及其参与的综艺节目的收视率等。
虚拟偶像不仅更新着视觉文化的感知体验形态,也满足着新的人工智能时代人们对于智能技术的奇异想象和新的文化消费需求。虚拟偶像以“技术化”的信息身体感知世界,以直观的形式呈现视觉场景内容,虚拟的“信息身体”成为文化消费的载体。在体验经济时代,创造能让消费者参与美好、个性化和不可复制的过程体验成为重要导向,也是消费者愿意付费的重要原因。[16]人工智能虚拟偶像与传统真人偶像工业最大的不同便体现于技术形态,虚拟偶像的出现,也从侧面反映着当代社会对“机器人”“虚拟人”等现象的认知与接纳。
虚拟偶像并非实存,其整体的形象由不同的“碎片形象”拼合而成,其“人格化特征”需要通过技术去营造,并通过在不同场景中的文艺演出和媒介平台的展演来不断强化大众对其的认知。因而,对于受众来说,观赏虚拟偶像的文艺表演也即体验着“快餐式”的视觉文化。且虚拟偶像的技术形态更适合于呈现能在瞬间制造“震惊体验”的文化内容,因而虚拟偶像的外形美感、场景的体验感就显得更为重要。粉丝群体通过想象与虚拟偶像建立着亲密关系,虚拟偶像的外貌、风格和表演形式等为粉丝群体的想象活动提供了素材,人们通过文化消费行为体验虚拟偶像所带来的心理满足。后现代景观社会中,人们对影像产生深深的依赖,对影像虚幻呈现形式的升级充满憧憬与期待,这背后深层的原因来自人对技术的期待。虚拟偶像通过影像的虚构性生产制造着充满不确定性的拟真世界,让受众产生审美式幻觉。
虚拟偶像通过虚拟的符号编码为大众呈现“人格化”的文化消费品,在建构新型社会关系与消费关系之余,也对社会文化主题与观念产生着一定影响。虚拟偶像开创着新的技术形态的粉丝崇拜,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交往形态进一步虚拟化。虚拟偶像是数字媒体世界的居民,其外在呈现状态与表演方式都经过技术的精心建构,而虚拟的表演方式能够脱离人的实存身体,其商品化生产对应着某些人格特质的消费需求,在人造虚拟偶像与粉丝之间创造了一种新型消费关系。[17]虚拟偶像的设计、功能及其美学价值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展示着社会文化的不同主题,并且能够通过这些设定在社会中引发一定的文化回响。[18]在与虚拟偶像的交互中,粉丝群体不仅进行着文化消费与体验,也在某种程度上更新着文化观念。
四、批判思考:对虚拟偶像消费文化的反思
随着电子媒介的发展,虚拟偶像也成为现代社会无数孤独个体之间产生关联的一种媒介。技术世界构成着外在于人的独立实体,具有自主性、价值负载和趋于独立的发展模式,体现着较为鲜明的功利价值观。[19]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提升,现代媒介技术和智能信息技术正加速融合发展,文化的工业化生产方式、传播样态和消费方式也在不断丰富。伴随智能机器文化思维与创造力的提升,人们为了与智能机器实现互动沟通,也在无形中改变着语言风格、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在现代工业社会文化产品的流水线生产中,文化消费成为文化需求和文化生产的重要导向。对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消费文化进行深入反思,有助于大众对虚拟偶像消费文化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保持警醒。
第一,警惕偶像“物化”现象对价值观念的冲击。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提升,人们的“物化”生活方式在社会中渗透,“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也进一步发生着改变。从马克思对“商品拜物”的论述到后来卢卡奇对“物化”的阐释,都深刻揭示着现代工业社会中大众对商品的偶像崇拜。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等技术打造出各种风格类型的虚拟偶像,个性化表象的背后却是被抹杀的差异。随着技术的进步,大众对虚拟偶像的崇拜与追捧也间接体现为对技术的膜拜。当代社会“偶像拜物”逐渐盛行,产生着对虚拟完美偶像符号的文化消费需求,人们试图在虚拟的符号表演中,获得对于现实世界的美好愿望。虚拟偶像无法真正带着人格情感去感知真实世界,其与粉丝群体互动的情感反应也由技术建构,完全成为“物化”的文化消费载体,无形中对文化价值观念产生着潜在的负面影响。
第二,警惕虚拟偶像虚假个性的负面导向。由技术打造的虚拟偶像能够被模式化生产,并通过各类媒介平台和宣传活动进行展演。不同的虚拟偶像都有着趋同的制作流程,在个性化的表象背后潜藏着创造性的丧失。虚拟偶像是人类社会技术实践和文化实践的成果,当由技术打造、由消费文化塑造的虚拟偶像成为广大受众追捧的对象时,问题也随之而来:虚拟偶像是技术的设计物而非实存于现世的独立个体,它是否能够承载大众的偶像崇拜与对现实愿望的期待呢?为适应粉丝市场,虚拟偶像也需要话题、热度,并有意提升大众的认可程度,因而虚拟偶像需要借助各类平台展示其伪饰的风格、个性和观点等。较之于真人偶像,关于虚拟偶像的一切都是“虚假”的,都是如流水线般持续生产的虚拟“人格化形象”。无论技术如何演进,虚拟偶像都难以拥有真正的人格,当粉丝群体过于迷恋虚拟偶像,其呈现的虚拟个性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受众的理解与认知。
第三,警惕主体精神的过度沉迷。虚拟偶像以“信息身体”进行虚幻的符号表演,受众通过虚拟偶像景观满足着对现实世界的愿望,但也容易在无形中陷入虚无,需要警惕人工智能技术对文化的隐形控制。虚拟偶像汇聚着技术的形式和大众文化的内容,有着趋同的模式且偏重感官体验,究其深层,则是感官文化、体验文化等抽象社会文化形态的体现,虚拟偶像文化现象也是智能技术时代当代人精神状态的一种体现。在消费主义和审美主义的推动下,虚拟偶像的工业化生产也创造着新的技术审美和消费奇观,而这一文化现象较难让人们对现实生活保持警醒与反思,反而有可能助长人们对技术所营造的虚拟世界的“沉迷”。
第四,警惕智能虚拟文化“失真”的深化。随着电子媒介的发展,人们逐渐置身于虚拟文化世界和虚拟文化生活中,实体文化也呈现虚拟化趋势。伴随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整个社会对于“真实感”的认知观念将不断变化。在智能技术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下,呈现“真实感”的“摹本”被深度消解,正为社会文化呈现出新的虚拟景观和文化标准。对于虚拟偶像符号来说,它实现着从真人到“拟真人”的“幻化”。智能媒介提升着建构拟态环境的能力,加剧了媒介拟态环境对真实社会环境的偏离。虚拟偶像的发展为人们带来虚拟体验型文化,“幻化”的虚拟偶像符号,进一步弥合了“真实”与“幻境”之间的差别,也推动着社会文化的虚拟化发展趋势,深化着“失真”的虚拟文化。
第五,警惕“幻化”的社会交往形态。社会文化总是体现为各式各样的符号,卡西尔认为人作为“符号的动物”利用符号创造着文化[20]。在社会文化消费升级的趋势中,需要更具差异性的文化消费符号。智能技术制造着“幻化”的虚拟偶像符号,当代人也更愿意追随能给人们带来短暂“震惊”体验的“幻象”符号。景象制造欲望,欲望决定生产,生产处于虚幻景象的控制中。[21]虚拟偶像以审美的名义,用“幻觉”升级着视觉文化消费主义。虽然受众能够对虚拟偶像产生真实的文化消费需求,然而,虚拟偶像与其粉丝群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形态完全被幻化,其人性化特征或情感意识都是技术的虚构与设计。虚拟偶像工业制造着“幻化”的场景和虚拟的表演,虚拟偶像以虚拟的符号表演赢得粉丝的青睐,并让大众实现着与虚拟偶像的互动及想象中的亲密关系。
五、结语
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作用下,社会文化发展显现出强大的创造力,社会文化消费呈现出新样态。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是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文娱产业中的新型偶像模式探索。当下虚拟偶像正凭借其新颖的技术形态活跃于文娱产业,以“信息身体”形式进行虚幻的符号表演,弥合着“真实世界”与“幻境”之间的差别。技术催生的虚拟偶像现象更新着社会文化娱乐消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回应着社会大众的文化需求。智能技术给当下人们的文化娱乐方式带来了巨大改变,虚拟偶像的完美外貌和虚构“人设”都由技术建构,但其本质为非实存的虚拟表演者和文化消费符号。虚拟偶像以虚拟的技术身体,达成与粉丝群体的符号互动,使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界限呈现含混状态,创造着技术神话与消费神话。然而,文化的过度消费化,往往造就着丧失批判与思考的主体。面对技术不断升级的“虚拟幻境”,社会大众需要增强主体精神,规避对虚拟偶像的沉迷,尤其需要警惕人工智能虚拟偶像对消费文化的隐形控制。
注释:
[1]鲍德里亚:《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2-223页。
[2]Mark Poster,Jean Baudrillard.Selected Writings,2nd Edi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5.
[3]秦勇:《意义的生产与消费——文化经济学新论》,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8页。
[4]理查德·舒斯特曼:《身体意识与身体美学》,程相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3页。
[5]约翰·菲斯克:《粉丝的文化经济》,《世界电影》,2008年第6期。
[6]张怡:《虚拟现象的哲学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23-230页。
[7]敖鹏:《网红的缘起、发展逻辑及其隐忧》,《文艺理论与批评》,2017年第1期。
[8]杨江华:《从网络走红到网红经济:生成逻辑与演变过程》,《社会学评论》,2018年第5期。
[9]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毛怡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4页。
[10]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272页。
[11]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高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211-213页。
[12]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26页。
[13]特里·洛威尔:《文化生产》//陆扬、王毅选编:《大众文化研究》,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22页。
[14]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8-19页。
[15]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唐小兵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79页。
[16]约瑟夫·派恩、詹姆斯·吉尔摩:《体验经济》,夏业良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年,第6页。
[17]Black D. ,The Virtual Idol: Producing and Consuming Digital Femininity. In: Galbraith P.W., Karlin J.G.,Idols and Celebrity in Japanese Media Culture. Palgrave Macmillan, London,2012.
[18] Daniel Black,The virtual ideal: Virtual idols, cute technology and unclean biology, Continuum,Vol.22,No.1,2008,pp.37-50.
[19]王伯鲁:《技术化时代的文化重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年,第117页。
[20]卡西尔:《人论》,甘阳译,北京,西苑出版社,2003年,“译序”第2页。
[21]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王昭凤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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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9YJC760021)。作者简介
付茜茜,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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