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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专项课题征集开始啦
为推进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升北京国际科创中心辐射带动作用,9月22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通知,征集“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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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和领域
围绕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聚焦先进制造领域应用场景。
围绕天津滨海-中关村园区、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聚焦新能源、节能环保、集成电路等领域应用场景。
围绕北京中关村曹妃甸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聚焦先进制造、智慧港口等领域应用场景。
围绕加快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聚焦智慧城市、节能环保等领域应用场景。
围绕廊坊北三县燕郊高新区聚焦节能环保、新能源、智慧城市领域应用场景。
围绕张家口赤城科技产业基地聚焦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应用场景。
围绕上述7个重点园区,聚焦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领域应用场景。
考核要求
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建设涉及的技术成果要具有先进性,技术成熟可快速推广转化,需提供至少1个转化案例或者1份评估报告等技术成熟度相关证明材料。 区域协同性:承担单位在实施地具备良好前期合作基础,符合当地政策,并可由当地提供场地、资金等配套条件,需提供1份与实施地政府或合作单位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协议。 资金投入:有明确的配套资金投入,且配套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如最终批准资金比申请资金少,承担单位需确认项目总资金保持不变,即相应增加配套资金)。 预期效益:需明确项目的实施能为合作地带来的预期经济效益,带动当地就业的人数。 影响力:需发布项目落地成效、应用场景示范成效、技术成果转化成效、科技合作成效等相关信息不少于12篇,点击量不少于1200次,合作地宣传媒体转载量不少于20次。 推广目标:在合作地开展产业对接、技术推广、科技人员培训不少于12次,服务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合作企业科技人员、技术推广受益对象等相关人员600人次以上。 转化效果:相关应用场景示范建设或技术成果的转化落地可带动2家以上合作地本地企业发展。 项目满意度:项目合作地相关部门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仅限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须具备市场化推广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承担项目,但申报主体须为企业。申报单位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 合作基础:申报单位与落地区域协同单位具备良好前期合作基础(当地提供政策、场地、资金等配套条件)。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无争议。 课题团队: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团队负责人中应包括正式的技术团队负责人、市场推广团队负责人和宣传推介团队负责人。 避免重复支持:不支持相同目标、研究内容已在委内获得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在研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同期担任市科委课题负责人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项目(课题)数(含担任负责人的课题)不超过2项。 信用等级良好: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符合北京市科技信用管理要求,即无C级或D级记录。
项目经费及期限
单个课题支持金额为100-300万元人民币。
课题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12个月),自签定任务书时间为起始时间。
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截至时间2022年10月7日24:00,届时系统自动关闭。
咨询电话:010-55572344、010-8882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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