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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北破冰”看审判阶段刑事合规

张心如,王元 上海问道有诚律师事务所
2024-08-24


引 入





根据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自2018年起,检察机关先后发布了11项检查政策,明确了对于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且自2020年启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起,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不被起诉。而纵观近几年来的刑事合规实务情况和趋势,刑事合规往往启动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即在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办案环节启动。往往在检察院移送法院之前,企业便已经取得了“合规不起诉”或“从轻处罚”的合规成果。湖北案件首次于审判阶段成功启动刑事合规在实践领域具有着突破性的意义和价值。


01

案件概述


2020年4月某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与员工陈某,因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企事业单位公文、证件、印章骗取国家专项资金,被湖北襄阳市谷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根据案件的初步线索与相关证据,肖某恐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021年5月,谷城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实际控制人肖某予以羁押,公司大量业务停滞,员工失业问题恶化。2010年10月,该公司向法院及检察院提交了《提请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的申请书》,谷城法院根据企业请求进行相关调查。2022年3月9日,湖北省检察院批准对该企业启动合规检查,谷城法院裁定中止审理,湖北省检察院邀请了谷城法院全程参与企业整改过程。2022年8月31日,在为期将近6个月的考察过程后,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肖某、陈某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谷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02

在合规过程中三方的措施及考察方向


(一)被告人一方在被羁押期间,因公司多项业务停滞,企业陷入困境,被告人表达了强烈的认罪悔罪的意愿。不仅在案发之后积极将非法所得的800万款项全部退缴,并且向公司和法院提交了《提请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的申请书》,表现了极强的企业合规意愿。在考察监督阶段,被告人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生产经营步入正轨。在考察期内,该公司围绕合规风险点健全完善各类合规制度、工作流程共计14个,并且针对财务管理和规范经营等制度举办了2次专题培训与2次全员考核。(二)法院一方在当事人提交开展企业合规的申请后,谷城法院主动进行相关走访调查,深入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与社会贡献,充分掌握被告人的日常表现,并确定是否使用合规制度。与此同时,开展企业评估工作,评定司法措施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并且对被告人及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三)检察院一方在考察监督阶段,联合法院、第三方组织先后7次对公司实地开展监督考察,并对第三方组织进行全流程监督。针对企业板块经营混同、企业管理不规范、诚信经营观念不深入等8项具体问题逐项进行督导整改,同时通过线上会议指导涉案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筑起合规风险防火墙。


03

处理结果


考察期满后,第三方监管团队综合评估认为,该公司在考察期内积极开展各项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与效果,向检察机关出局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2022年8月31日,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肖某、陈某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肖某、陈某的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有悔罪表现,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结合企业合规考察验收和社区矫正考察的情况,可以对二人从轻处罚,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自此,此案也成为了2021年3月湖北被确定为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以来,我国审查机关办理的首例审判阶段企业合规案件。


04

意义与发展前景


企业刑事合规在近两年逐渐成为刑事司法实践的热点,然而在诸多刑事合规业务中,湖北谷城案开拓了于审判阶段的合规改革新方向,打破了长久以来刑事合规主要集中于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困境,为在审判中启动刑事合规提供了宝贵的实务经验。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起到了挽救涉案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发展、保障当地产业及社会发展和营造法治化环境的积极作用。缘于此案在企业刑事合规方面的突破性进展,于2023年4月3日,湖北省高院与省检察院召开了党组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构建审判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机制,并通过了两院《关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合规案件办理中的衔接程序,对审判合规机制启动、合规标准互认、合规成果等确认等内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不可替代的经验。

出于对于刑事合规业务的重视,笔者亦对最高检出台的供四批、20例刑事合规不起诉案件进行相应的基本情况统计。针对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得起到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企业,刑事合规不仅是在法律上遏制企事业单位犯罪的重要防火墙,同时也是对当地产业发展和民生就业的强力补救方针。

(附:四批刑事合规案例情况一览)



作者简介

张心如

主攻不良资产处置,主要为银行、四大AMC做不良贷款清收及项目处置;具体包括提起不良资产清收领域的典型诉讼;胜诉案件的强制执行,关键资产的处置和管理等。

王元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毕业,华东政法大学校辩论队助理教练,曾获各世界级与国家级辩论赛事奖项。在民商事诉讼、仲裁与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实务经验,专注于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银行与金融法律等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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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筹| 王琳

编 辑 | 高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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