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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亚运】危化品“生物油”竟成餐饮店燃料?检察机关:惩治犯罪,更要根治源头!

临平检察 2024-03-18


日前,杭州市检察机关护航打好亚运攻坚仗典型案事例(第二批)公布,临平区检察院办理的童某非法经营“生物油”案入选!

4月11日,《检察日报》刊登的《用好“监督利器”,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一文中也报道了该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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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生物油”究竟是什么油?

非法经营“生物油”有什么危害?

检察官带你一看究竟。


危化品“生物油”竟成餐饮店燃料?

检察机关:惩治犯罪,更要根治源头!

“用了‘生物油’的灶具在维修时曾发生过爆炸……”比谁都清楚“生物油”危险性的童某,却将这种燃料推销到了多家餐饮店后厨。1月17日,由临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童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判处童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2021年10月,临平区检察院履职发现,辖区内有餐饮企业为了缩减燃气成本,正在使用一种名叫“生物油”的新型燃料。这是一种醇基液体燃料,主要成分是甲醇,即使在常温常压下遇明火也易燃易爆,具有危险性。

办案检察官前往案发现场调查取证

本该严格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是如何流入使用明火的餐饮店后厨的?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区应急管理局了解情况,提前引导取证。很快,辖区一处非法储存“生物油”的窝点被查处,现场查获“生物油”逾1吨,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

办案检察官前往案发现场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该窝点的经营者童某立案侦查,查证其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外省购入“生物油”,掺水后贩卖给周边餐饮企业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童某到案后供述了犯罪事实,并承认有客户购买使用“生物油”后,因灶具漏油报修,在厂家维修时发生过爆炸事故,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不仅如此,检察官审查发现,童某存储“生物油”的仓库未经设计、审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且与居民楼贴邻,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2年3月16日,童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0月14日,临平区检察院对童某依法提起公诉。

“虽然不合规,但同行之间都是这样的。”接受讯问时,童某的这句话引发了检察官的思考——辖区内是否还有其他储存、贩卖“生物油”的非法窝点?就案办案是远远不够的,推动社会治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组织会商民用新型液体燃料领域安全监管问题

为此,临平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共同搭建了“新型燃料民用领域监督治理”数字监督模型,前后梳理数据2批次共3000余条,从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线索4条。目前2条线索已立案侦查。

临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萍认为,要杜绝此类案件继续发生,除了严厉打击犯罪,还要堵上监管漏洞。在临平区检察院的牵头组织下,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群策群力,探讨新型燃料灶具运输、储存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标准,出台了《临平区新型燃料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起辖区新型燃料安全监管的闭环管理。下一步,临平区检察院还将与“生物油”来源地、灶具生产地等相关监管单位加强联动配合,通过发送风险提示函、跨区域研讨等方式共商监管难题,筑牢燃料安全“防火墙”。

从一条线索,到推动辖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治理,这是临平区检察院以能动履职服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守护人民群众保障民生的实际行动,也是彰显护航“平安亚运”、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浙江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检察担当。


检察官提醒


来路不明的“生物油”很危险!虽然它热值高、价格低,但靠近明火后易燃易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已有多地发生过“生物油”导致的火灾、燃爆等安全事故。“生物油”等醇基燃料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使用全过程中,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持有相关资质,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此类燃料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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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史  隽

供  稿:陈  萍、赵文娇、俞晶冰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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