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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商卖山寨货被起诉 | 观案“临”距离

临平检察 2024-03-18


一男子做微商,

卖给大学同学28双潮牌假鞋。

一朝案发,

同窗情谊不再,

多年经营尽毁。


有“鉴定证书”的假鞋

2021年4月,小岱(化名)想做生意,便联系上了正在做微商的大学同学田某。田某告诉他,有一批名牌篮球鞋即将到货,有国外平台的鉴定证书,保证是真货,如果能卖出去可以赚不少差价。实际上,所谓的“鉴定证书”田某心里有数——这批来历不明的鞋子就是假货。

当时名牌篮球鞋有市场溢价,小岱隐约感觉这款鞋还有增值空间,便以1050元/双的价格向田某购买了28双,总共花了3.1万元。之后,小岱将这批鞋以2000元/双的价格转卖了出去。

买家收货后立即反映鞋有问题,要求小岱退款退货。小岱去找田某讨个说法,田某依旧坚持这批鞋是正品。眼看协商无果又争执不下,小岱只得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了案。

买到假货后同流合污

2021年9月8日,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会同公安机关对田某存放货物的一处公寓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带有耐克、阿迪、supreme等品牌标识的衣服、鞋子、帽子、背包等。经认定,其中1400余件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田某如实供述,称其上大学期间就开始做微商,专门卖潮牌,无意间批发到假货时,为了回本卖起了假货;之后发现卖假货来钱快,便刻意在微信上批发、销售假货,从此真假掺卖,走上了犯罪道路。

经查,2019年至2021年9月期间,田某通过微信购买假冒耐克、阿迪、supreme等品牌的商品,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好友销售上述假冒商品,销售金额15万余元以上,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田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1月,临平区检察院对田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尚在法院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商家们注意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请诚信经营,切勿为了眼前利益自毁前程。

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高仿”“山寨货”。要警惕售价远低于正品市场价的商品,警惕“原单尾单”“专柜捡漏”“大牌剪标”“特殊渠道”“国外鉴定证书”等营销话术,也要警惕朋友圈、微信群的“熟人经济”,警惕官方渠道以外销售的奢侈品,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若不慎购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妥善保管消费凭据,拍下照片、视频,保留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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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张佩峰

文  字:俞晶冰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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