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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院刊 | 淡 雅:试论南朝墓志与买地券的结合现象

淡 雅 故宫博物院院刊 2024-02-05




墓志和买地券是六朝时期墓葬中发现的两种数量最多且最具有代表性的丧葬物品兼墓葬文书。南朝以前,墓志和买地券的内容相互独立,但南朝的少数墓志及买地券中,却出现了二者相互结合的现象,或以墓志的内容插入流行的买地券文本中,或将买地券的契约部分写于墓志之后。使用者均非门阀世族,但都有官位和爵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这种结合现象可能是南朝寒族兴起、阶层变动下的产物。



试论南朝墓志与买地券的结合现象



淡 雅



墓志和买地券是六朝墓葬中发现的两种数量最多且最具有代表性的丧葬物品兼墓葬文书,形制均为长方形,以砖质和石质为主,但在内容和用途上却大相径庭。以自名为墓志的“谢府君之墓志”(即谢珫墓志)为例,墓志是以生平、地望、追述祖先以及记叙子女为基本内容,所述有简有繁。而买地券文本中则有强烈的宗教内容,表达向各路人神买宅买地以葬。南朝之前,墓志和买地券的内容相互独立,并无混淆,一种是对生平祖事的记叙,另一种则是死后葬地的宗教性契约,但在南朝的一些墓志及买地券中,却发现了二者互相结合的现象,虽然这种现象目前看来尚属少数,却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出现的新现象,因此尤其值得关注。本文试将此类材料进行梳理和分析,并探讨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
  

一  墓志与买地券的结合现象

  
南朝墓志和买地券中,出现二者结合现象的例子暂发现三例,从内容上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买地券中加入了墓志的内容,以南京所出罗道训买地券及武昌所出刘觊买地券为例。其二则是墓志中加入了买地券的内容,以南京所出辅国将军墓志为例。辅国将军墓志在定性上虽有争议,但本文讨论的是两种内容结合的现象,依据开篇叙述及篇幅比例,仍将其作为墓志来讨论(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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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地券中加入墓志内容

  
罗道训买地券(453)发现于南京淳化咸墅南朝刘宋罗氏家族墓地M5墓道封门前,与券文“右埋著延门户外,入土三尺”相符。为长方形砖质,长39厘米,宽25厘米,阴刻竖线及券文,与一般买地券相比形制相似但尺寸偏大。券文如下:
   
宋元嘉卅年太岁癸巳七月辛丑朔廿一日辛酉子(时),南/徐州彭城郡彭城县都乡安上里,地下先人、蒿里/父老、墓乡右秩、左右冢候、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安都丞、武夷王等,共卖此地,纵广一顷余地,/与彭城都乡安上里罗道训。以义熙五年/六月三日庚申,诏书除袭父封刘阳县开/国男,食邑五百户,地方卅五里。到十二年四月十七/日甲子,诏书除武原令。元嘉四年七月一日癸酉,/诏书除魏郡广川令。到六年六月廿一日辛巳,/诏书除南广平太守。到其年十月十九日丙申,/诏书除龙骧将军。到十七年十月七日壬戌,诏/书除左卫殿中将军。到廿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壬寅,诏书/除南平昌太守。到廿七年十二月卅日乙酉,诏书/除行参征北将军事。道训得钱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枚,钱即日毕了。承玄都鬼律、地下/女青诏书科律:从军乱以来,普天下死人,/听随生人所在郡县乡里亭邑买地埋葬。今/皆于此地中掘土作冢藏埋尸丧,魂魄自/得还此冢庐,随地下死人科法。腊节吉日、/月晦十五日,休檄上下往来,不得留难、有所呵/问、左右比居他人妄仍夺取道训地。时知者/张坚固、李定度,沽酒各半,共为券莂。/右埋著延门户外,入土三尺。/
  
与这一时期较为典型的买地券,例如徐副买地券、蔺谦买地券、田和买地券等相比,罗道训买地券〔图一〕的主要内容与其基本相似,只是以卖地的鬼神为主语来书写。券文开篇记地下各仙人共同卖地,至“与彭城都乡安上里罗道训”为买地券内容,在提及墓主之后,继续记述墓主从仕的经历,以八通诏书详细叙述了罗道训承袭爵位、入仕、迁转等经历。在写到罗道训最后“除行参征北将军事”之后,又内容一转,继续写道训以钱买地,即日交清,并依死人科法见证此契约。此券文如果除去墓主入仕的经历,剩余内容与蔺谦买地券(M8右:9-3)的内容几乎一致,应为当时流行的买地券文本。而记叙迁官这类内容一般只出现在墓志当中,应是专门插入买地券文本中的。据前人所考,罗道训应为《宋书》中所记的罗训,且罗道训卒于元嘉三十年,生前最后的官职为“参征北将军事”,也可以确定其被征召参加了刘劭弑父后与刘骏之间的战事。

图一  罗道训买地券
  
另一例刘觊买地券(485)则出土于武昌东郊何家大湾墓地,为长方形陶质,长50厘米,宽23厘米,为同时期买地券中尺寸最大的一方,分为券身和券盖两部分,分别放置在甬道及主室内。目前所出的买地券中,仅有这一例是有券盖的,券文如下:
  
齐永明三年,太岁乙丑,十一月甲子朔,十二日乙亥,新/出老鬼太上老君符敕:天一、地二、孟仲四季、黄神、/后土,土皇、土祖、土营、土府、土文、土武,墓上、下、左、右、中央/墓主,丘丞、墓伯,冢中二千石,左、右墓侯,五墓将军,/营土将军,土中督邮,安都丞,武夷王,蒿里父老,都集/伯伥,营域亭伥部,都墓门亭/伥,功曹、传送、大吉、小吉、胜/先、神后、太一、徵明、天魁、天罡、从魁、太冲随斗十二神等:/南阳郡涅阳县都乡上支里、宋武陵王前军参军事、/□□□□□参军事刘觊,年卌五,以齐永明二年/□□四月十五日□命□,□归三天,身归三泉,/长安蒿里。父元山,宋衡阳王安西府主簿、天门太守,/宋南谯王车骑参军事、尚书都官郎。祖肃,将军/参军事、给事中。旧墓乃在荆州照心里。中府君今更新/其丘宅兆,在此江夏郡汝南县孟城山/堽。中府君敬奉太上老君,道行正直,不问龟筮。封域之内,东极甲乙,/南极丙丁,西极庚辛,北极壬癸,上至青云,下极黄泉。/从此土神买地,雇钱八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毕了。/日月为证,星宿为明,即日葬送。丘墓之神、地下禁/忌,不得禁呵,志讶坟墓。千秋万岁,不得复注生人。/各慎天宪,明承奉行。一如泰清玄元上三天无极大/道、太上老君、地下女青诏书律令。/
  
刘觊买地券〔图二〕开篇所记“新出老鬼太上老君符敕”的内容,与徐副买地券除个别字词之外几乎完全一致,之后同样写了墓主身死的时间,但紧接着就记述父祖两代的官职。从“旧墓乃在荆州照心里”之后,又写从土神处买地以葬,并请各方神仙见证,这部分内容比徐副买地券的末尾简略了一些,但大意相同。刘觊买地券的主要内容无疑是典型买地券的内容,这类内容在当时应有多种流行格套,具体使用时有所删改。但在这些格套中并没有追溯祖先的内容,这其中插入的墓主及其父祖的官职,应是使用了墓志中的部分内容。由券文可知,刘觊齐永明三年即去世,年四十五,之前为宋官。据学者考证,刘觊可能为南阳郡涅阳县刘氏的一支,虽不是世族,但父祖均为武官,至刘觊一代地位已有提升。除内容之外,刘觊买地券的形制似乎也仿照了北朝带有志盖的墓志,目前发现的年代较早的例子,如山西大同阳高县出土的陈涌夫妇墓志(476)以及河南洛阳出土的寇臻墓志(505),都与刘觊买地券的年代相近。同时期南朝墓志并无志盖发现。刘觊之所以结合北方墓志的形制,一方面或许与其父曾于安西府及天门任职有关,另一方面正说明其确实加入了部分墓志因素。

图二   刘觊买地券
  
这一类材料的特点是,文本开篇和结尾均为典型买地券的内容,但在买地券内容中提到墓主之后,就接着加入墓主从仕或父祖的官职信息。这些应属墓志的信息似乎并不追求与买地券的内容完全衔接,只是插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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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墓志中加入买地券内容

  
南京西善桥南朝墓中出土一件石灰岩质的石墓志,长64.5厘米,宽49厘米,在同时期墓志中尺寸偏大,由于部分字迹不清,不能确定墓志的姓名及年代,但从志文中记载的人物及官职来看,此墓应为梁代墓葬。又因《南史》中记载天监七年“及置朱衣直阁将军官”,墓主曾任此官,因此该墓葬年代应在508年至557年之间。志文如下:
  
□□□辅国将军济晋二郡/□□□本州功曹史齐康太守氏,父□□本州治中/□□□、本州西曹吏,除天水太守/□□□阳潘氏,父惠宣,除积射□□、除汉□太守/□□射声校尉、辅国将军、济阴太守,郡□郎流、宜都内史、青州司马、带□朱/衣直阁将军、镇蛮护军、晋熙太守、□流长水校尉、安城王右头司,春秋□/□有三,□于丹阳秣陵长干里□,子岁四月廿九日亡,今葬江宁县□,其年/□月廿四日□于载□□□□□塗长松杰□□□□,妻清河张氏,/父□帝讳,除□陵王□□□□越骑校尉、除本郡太守□□□□□□□□年五十一,建安王正佐,除海安县令/□□□□□,妻东海徐氏□,父亮,九流骁骑将军、山阳太守,/□□□子英,年十八,妻彭城刘氏,父道□/□□□,子斌,年十六,妻东海徐氏,父质奉朝请/□□□,子鸾,年十一,妻□□武氏,父会超,左卫将军、太子右率、越骑刺史、豫州刺史、黄门郎/□□,太妹光妃,适清河张□,/□□父□骑将军、镇蛮护军、□熙太守、历阳太守、汝城县开国男/□□□奉朝请,除本县县令、□□令/□□□□共,墓东边,山北□所葬□□州,墓北□□徐州墓熂□□、□□□□山岭直出陈□□,南宜出陈□墓,至松城□于梁州墓煜道□/□□□□□本县/□□□□□岁庚子八月五日,雍州民□□□□□,子英今建康民□/□□□□□□□,东南西北□□□□□钱□□九千,走即钱地□□二/□□□□□□□□□共所买地□之□□有公私志□一付□□子不□/□□□□□□□□□□凶葬□去来取板桥大□使通流保无□碍□/□□□□□□□□□□□不能是了王要破□墓/□□□硕岭长出入□/□□□□□□□□私□□土三百车山墓,还王葬如故,侍立任供送估/□□□□□□□□□氏得私约,不从侯令/□□□□□□□□□□元子喏□任□/王买地以记。/
  
对比有自名的谢珫墓志,二者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开篇即记述了墓主及其父祖的官职,并详细叙述了自己、父祖、子女、姊妹婚姻对象的官职及地望,又描述了葬地,是墓志一贯的内容和写法。但在最后,自“岁庚子八月五日”这一部分开始,应是其子英为父买地的内容,其中“共所买地”“买地以记”都很清晰地标示了其性质。而且这部分内容具有一定篇幅,并不是简单说明葬地。墓主虽无名姓,但从墓志中所记载的信息,可以大致推测墓主所在的阶层。学界对于墓志中提及的官职地望等都做过详细的考证,可知墓主家族自齐至梁,几代均任高官,姻亲有当时的南朝侨姓大族,如清河张氏、东海徐氏等,也有本地士族,如彭城刘氏,还有虽然不是世族,但正居高位的官宦人家。可知墓主的家族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婚姻却并不限于北来大族,也积极地与本地士族和武将起家的官宦家族通婚,所以推测墓主的家族可能为南朝时期起家的大族。与第一类情况不同,其主要篇幅还是墓志的内容,只是在墓志之后直接另写买地的契约。
  
综上所述,南朝时期出现了墓志与买地券内容相互结合的现象,或以墓志的内容插入流行的买地券文本中,或将买地券的契约部分写于墓志之后。使用者均非门阀世族,但都有官位和爵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同时期百济出现过墓志与买地券刻于一志的现象,武宁王妃墓志背面刻写了武宁王的买地券文,同墓还出了武宁王的墓志,可知武宁王同时使用了墓志和买地券这两种文书。南朝时期暂未发现墓志与买地券同出一墓的情况,而是出现了上述将两种文本内容相互结合的现象,这一新现象应该与南朝时期社会阶层的变化有关。
  

二  两种文本结合的原因

  
东晋时期同样使用墓志及买地券两种随葬文书,但并没有出现文本结合的现象。东晋发现的买地券数量较之墓志更少,二者在使用性质上也有很大的差别,买地券仅为丧葬买地的契约,而墓志则是记述墓主及家族身份的文书。使用买地券的墓主一般处于较低的社会阶层,目前所见身份可考者如立节都尉朱曼之妻薛氏及某司马冯庆,更多则缺乏身份信息,应该基本为平民,至多为基层官吏及其家人。而目前所见的墓志,大多属于聚族而葬的世家大族,如谢氏家族、王氏家族、温氏家族等。虽然东晋的墓志与西晋相比,志文简略,形式简化,但其使用仍然与西晋一样,是高门大族的文化传统。从墓志和买地券的使用对象来看,东晋时期二者的使用人群彼此存在一定的阶层差异。
  
而南朝时期墓志与买地券内容的结合,确实是一个特殊现象,想要理解这个现象背后的原因,还要结合上述几例志文和券文,以及南朝时期的社会背景来讨论。
  
从罗道训券文中可知,罗道训虽承袭其父“刘阳县开国男”的爵位,但食邑并不多,罗姓也非世族,应属于寒门的一支,使用买地券是符合其阶层文化的。但从墓葬规模上看,罗道训父亲的墓葬形制与随葬品都与南京地区高等级墓葬相似,而罗道训的墓室规模则超过了同时期谢珫的墓葬。此时罗氏家族已有了一定的政治权力及地位,加之帝位更迭前后,罗道训“除行参征北将军事”,被征召参与战事,此中或许依靠军功,地位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于官职上有了可述的内容,于是就将官职迁转的经历写入了买地券中。
  
而刘觊,原本为刘氏不甚显赫的一支,但自宋至齐,祖父曾任“将军参军事、给事中”,父亲曾任“宋衡阳王安西府主簿、天门太守,宋南谯王车骑参军事、尚书都官郎”,世代于荆州为武官,握有实权,且刘觊墓葬中随葬品有40余件,在南朝墓葬中属于较多的类型,也可知其家族财力丰厚,虽不能称之为豪门,但犹有可书的家世。因此模仿墓志的内容,将其掺入自身使用的买地券中,以标榜家族官职,显示家族地位。
  
时代更晚一些的西善桥辅国将军墓志的墓主,墓葬中随葬石马、石兽、石犀牛、石俑等,墓中也置石门,与梁桂阳王萧象墓在部分随葬品上有相似之处,属于高等级墓葬。墓主使用了符合自身阶层的墓志,志文开篇阐述父祖官职,并将与自己联姻的家族都一一记述,以展示自己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墓志中追溯祖先只记述到父祖,大量篇幅都叙述了自己及儿女的妻族,推测墓主的家族或许是从两代以前才自寒族兴起,并非可以远溯的传统世族。因此墓主并没有完全抛弃本地随葬买地券的传统,而是将买地券的内容融入墓志中,这种现象也体现了南朝新世族的一点特征。
   
南朝时期政权更迭,军乱频繁,中央政府选用寒人掌管机要,各地方也开始辟召以武力著称的寒人。寒门任高官,以武人起家,靠军功加爵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关于寒人的兴起前人已有详细考述,如《南齐书•恩幸传》所记载:“莫非左右要密,天下文簿板籍,入副其省,万机严秘,有如尚书外司,领武官,有制局监,领器仗兵役,亦用寒人被恩幸者。”南朝寒族的兴起以及世族对于清官的追求,使得高门位尊而权小,寒门位卑而权大。权力与社会地位的不匹配必然会造成寒门极力想要上升并挤入更高的社会阶层,而从南朝中后期的明昙憘墓志及刘岱墓志可知,本地士族及寒族后期确实也开始使用墓志。这种阶层变动及其带来的阶层文化的互动,应该就是墓志与买地券结合现象出现的社会动因。
  

三  余论

  
南朝时期墓志和买地券中出现的二者结合的新现象,是寒族兴起、阶层变动下的产物。本文中所列举的三例材料,如果按照由早到晚的顺序排列,或许可以观察到一些时间上的规律。文本结合的方式从买地券中混入部分墓志的内容,到混入墓志的内容增多,再到使用墓志但在篇尾加入买地券的内容。这一现象可能反映了南朝寒族首先地位上升,沿用买地券但加入了部分墓志的内容,然后这些寒族又成为了新的士族,既效仿世家大族使用墓志,也效仿当时墓志渐渐成型的规范去撰写志文,但使用买地券的习俗并没有完全消失,被部分地带入了新的阶层,两种文本的结合现象或许就体现了南朝阶层变动之中的过渡期。而百济武宁王所使用的墓志和买地券在形制、书法、行款上都很相似,且墓志背面有一圈干支刻文,武宁王或许并不受南朝世族阶层文化的制约,只是出于对南朝葬俗的模仿及受道教因素的影响,因而同时使用这两种墓葬文书。由于目前所见材料尚不多,对上述现象进一步的推测还需要今后的考古发现去验证,不过这些新现象的出现与东晋到南朝阶层变化的历史及社会背景应当是息息相关的。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
(责任编辑:宋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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