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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金申请中,禁止提及影响因子?
ERC发布最新工作计划,首次明确禁止申请人在列举学术发表记录时提及期刊影响因子。
目前,基金委已经陆续公布2021年会评名单。与此同时,欧洲的基金申请,也有了新的政策:欧洲研究委员会改革学术评价方法,禁止在基金申请书中提及影响因子。
当地时间7月14日,欧洲研究委员会(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ERC)发布最新工作计划,首次明确禁止申请人在列举学术发表记录时提及期刊影响因子(journal impact factors , JIF)。
▲禁止在基金申请书中提及影响因子
该工作计划指出,基金申请者可以使用经过恰当引用的、与自身研究领域相关的文献计量学指标,并适当列出经同行评议的出版物和预印本(数量限制为 10 个,起始资助申请人的数量限制为 5 个)。
■ 媒体评价
《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的报道认为,这一举动说明影响因子已经开始失去信誉。多年来影响因子一直受到抨击,部分学者认为一个期刊的得分不能完全说明其中某篇论文的水平,且有些期刊编辑会人为地提高分数。
ERC 还表示已经正式签署了《旧金山研究评估宣言》(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这是一份专注于全面改革研究评估方式的声明,以提高评估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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