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填报开始(附填报详略)
来源:国家自然基金委、天天老师说科研
关于填报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了2021年度经费包干制的实行范围,据此完成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并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相关要求,修订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模板。目前所有调整工作已完成,现将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划书》模板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预算管理方式的不同,新修订的《计划书》模板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两种。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中,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项目实行预算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计划书》模板已嵌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中。
二、关于《计划书》等材料填写和报送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10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发送《计划书》填报通知,并附电子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
2. 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后,请尽快登录信息系统,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
3. 在线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生成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4. 依托单位应及时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预算制项目《计划书》,依托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依托单位提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告知原因;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依托单位。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应下载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后,向依托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版《计划书》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一致。
7. 依托单位应及时在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纸质签字版《计划书》单位承诺栏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对于预算制项目,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还应在《计划书》相应栏目签章。
8. 依托单位应将对应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一份《计划书》之后,一并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保证签字盖章的信息与信息系统中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9. 自然科学基金委还将对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允许依托单位进行一次修改或补齐。
三、关于《计划书》等材料提交和报送的时间节点
依托单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等材料的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 10月22日16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10月29日16时:提交修改后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
3. 11月5日16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其中一份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
4.11月25日16时: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电子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或逾期提交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2.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如对《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退回原因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科学部联系方式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栏目查询。
3. 请依托单位将纸质《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报送至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4. 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如有问题,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根据情况联系依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并告知补寄材料的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21年10月18日
下文来自公众号“天天老师说科研”
2021年自然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详略
一、2021年自然基金项目计划书通知函
请按通知要求,将填好的计划书电子版在2021-10-22 16:00前在线提交。若有问题反馈,请在2021-10-29 16:00前在线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以及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在2021-11-05 16:00之前同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一起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材料接收组。逾期未按要求提交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电子版计划书和纸质计划书必须一致。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是2021-11-25 16:00。
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进入"资助项目计划书栏目",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
二、计划书填写截图
1、进入个人系统后,会出现填写项目计划书。
2、点击后进入填写页面。
3、进入填写页面后,蓝色框的部分均为系统根据项目申请书自动给出的。
4、资金预算表,请注意:申请书中的预算为9项,现在改为3项了。
5、计划书正文分为2项,如果研究内容和目标没有变化,则选择第1项。
6、如果有附件就上传,没有附件则不用上传附件了。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项目)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应当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五)正文:
1.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和现场考察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并细化研究计划,按下列提纲撰写:
(1)五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包括主要研究方向、关键科学问题与研究内容);
(2)研究方案(包括骨干成员之间的分工及合作方式、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计划等);
(3)年度研究计划;
(4)五年预期目标和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等;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5.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0月)
一、编制总体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以下简称项目预算表)是预算核定、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本编制说明等有关规定,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
二、编制内容
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预算制,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批准资助额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应当对单笔总额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必要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和用途,对项目研究的作用,购买的必要性和数量的合理性等。
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已下放至依托单位。如需调剂,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
(二)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费、业务费预算调剂权已下放至项目负责人。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其他来源资金主要填报从依托单位和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应对其他来源资金的来源和主要用途做简要说明。
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总额不应超过批准的直接费用预算总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总额及设备费如需调剂,应当按相关程序审批。
三、合作研究外拨资金
1.项目负责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2.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3.合作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分预算无需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4.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应当按资助项目计划书和合同及时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5.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四、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咨询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
010-62327225/9112/7229/6961/8485
五、基金委官方发布的如何填写项目计划书(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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