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双一流”名单是如何认定的?
新一轮“双一流”名单如何认定?
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是如何认定的?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
一是不作大进大出的调整。首轮“双一流”建设整体布局已形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基本体系,保持建设范围的总体稳定,有利于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保持定力、持续投入、汇聚力量、沉淀成果,持续发挥支撑一流大学体系建设、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是需求引导下的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在国家重点急需的领域和方向上,在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方面仍有补强空间。第二轮建设以“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作为指引调整建设学科的指南,对拟建设学科的匹配度、水平和发展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是加大基础学科、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布局。
三是鼓励建设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口径。允许个别建设学科所属建设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优势、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情况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后作出调整。调整后,原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谈到新增建设学科认定程序和条件,洪大用表示,与首轮建设范围认定的程序相同,“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建设学科进入的条件后,以认定方式对第二轮建设范围提出了咨询建议。
本次认定中,新增建设学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切合急需。学科方向需要与“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匹配度。二是水平出色。对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在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贡献水平等各方面表现均应比同类显著,突出建优促强。三是整体达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门槛之上,学科认定多维度设置条件,不与各种大学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根据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三部委研究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轮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不再区分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双一流”认定不与各种大学学科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双一流”建设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
一是建设动态监测中,定性描述与定量数据相结合,不把帽子和论文数量等作为监测点,加大质量、贡献和内涵建设成效的监测,并有充分“留白”空间,高校可将特色成效写实性描述。
二是在建设成效评价中,注重体系性、诊断性、集成性和发展性,突出质量、服务和贡献,坚决摒弃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不简单以论文数量、排名变化、帽子数量等作为评价指标。关注代表作质量、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成果情况等,重点考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投入、社会服务贡献。
三是在认定建设范围中,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基本门槛,把学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质量水平作为基本依据,突出建强促优,综合设置认定条件,不与各种大学学科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给予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又是如何确定的?
从首轮建设的成效来看,所有建设高校都取得了明显建设进展,整体上实现了阶段性建设目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警示是其中重要内容。首轮建设虽然总体上实现了建设目标,但实际建设时间还不长,有些学科因各方面原因,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其他同类建设学科,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相对靠后,为激励督促,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需要给予这些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经“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严格评议,个别被公开警示的建设学科按要求结合学校定位、首轮建设成效和学科特色优势,作出调整,原学科撤销。警示学科和调整后的学科,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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